张发旺 栾菘 王恒恒
2014年,山西省GDP增速4.9%,全国垫底;2015年GDP增速3.1%,山西省以0.1%的微弱“优势”超过辽宁省,2015年的GDP增速不再垫底。而2016年山西省GDP增速仅为4.5%,低于预期1.5个百分点。
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煤价持续下跌、工业增幅下滑,经济发展的压力仍然沉重得让山西政府和民众都无法松上一口气。
2016年12月,动力煤价格为490元/吨。而在2011年10月,动力煤价格为853元/吨。煤价走低让山西煤炭企业经营状况急剧恶化,“一煤独大”的山西经济倍感压力。
压力不仅仅来自经济上的困扰。按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的说法,山西因煤而兴,也因煤而困,身陷“立体性”困扰之中。
所谓“立体性”困扰,一是政治上的困扰。山西出现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煤炭及相关领域,突出表现为易发、多发、高发。由于没有履行主体责任,没有从严治党,不少干部深陷其中,“倒”在煤上,而且量大面广。
二是经济上的困扰。全省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三是生态环境上的困扰,特别是开采后修复治理不到位。根据中科院2014年发布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山西可持续发展总能力在全国排第24位,环境支持系统排在第27位,生存支持系统排在第29位,山西是全国环境问题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四是民生上的困扰。因为煤炭开采及利益分配不当等产生的民生问题,积重难返。影响的不仅是生活问题,而且是生存问题。
山西省环境立体化困局
从环境角度山西省也同样面临着立体性困扰,这种困扰是空间性的、立体性的。
空气污染。山西省为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在全国3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山西占了9个。在世界污染最严重的30个城市中,太原位列其中。全省人均排污量为全国平均值的2.9倍,其中TSP(总悬浮微粒)和SO2排放量为全国平均值的6.57倍,烟尘排放量为全国平均值的7倍。
工矿区生态衰退加剧。长期以来,矿产资源的掠夺式开采与原材料工业的粗放式生产经营,使山西成为全国工矿区土地与生态环境破坏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初步统计,全省累积塌陷、破坏和煤矸石、尾矿等压占土地已达7.56×105hm2,并以每年5×103hm2的速度递增。
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据调查,山西水土流失面积达1.08×107hm2,占全省面积的69%,占全省山区、丘陵区面积的88%。全省119个县(市、区)几乎都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尤以晋西、晋西北各县(市、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
地质灾害危害严重。地质灾害是山西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以地表裂缝、塌陷、沉降等为主。由于山西以煤炭为主的采掘工业掠夺式开采和粗放式经营,不仅造成矿产资源的极大破坏和浪费,而且导致地表裂缝、塌陷、沉降,甚至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目前全省地下采空区面积1.3×105hm2,土地塌陷面积5.2×104hm2,严重威胁生产安全。1980年以来,全省采煤造成的土地破坏面积累计达75.6×104hm2,煤矸石累积存量9×108 吨。同时,采煤造成河水断流,井泉干涸,累积使1900多个自然村、950万人口、9万头牲畜吃水困难,部分水浇地变成旱地。
水资源短缺与破坏。山西为全国最缺水的省份之一,长期大规模采煤既破坏了地下水系,也污染了地表水源,使原本缺水的山西雪上加霜。由于高耗水工业比重高、农业与生活用水浪费惊人等,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全省水资源总量14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量381m3,是全国的平均水平的17.6%,居全国倒数第2位,世界平均水平的1/25。比较为干旱的西北六省人均(1300立方)水资源量还低。按国际公认标准,山西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低于500m3,属于严重缺水地区。
造成山西省缺水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地形地貌。山西地处黄土高原,自然条件复杂,植被稀疏,土地贫瘠,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2)水源工程建设滞后,蓄水能力不足。山西不仅缺水,而且水源工程建设滞后,汛期拦蓄利用少,导致水白白流走。
(3)采煤业造成水资源的破坏。近20年来,山西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量为:采煤漏水造成人畜饮水困难,损失3.23亿元;采煤漏水使水浇地变为旱地,损失3.46亿元;矿井水排放造成经济损失340.5亿元;水利工程被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为0.69亿元,合计为347.88亿元,占全省20年GDP总和的28%。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于典型的资源型省份山西来说,挑战尤为严峻、压力特别沉重、影响更加深远。
山西省煤矿矿山现状
山西省煤炭资源储量2664亿吨,煤炭产量全国第二。
建国以来,山西累计产煤130亿吨,外调近100亿吨,供应全国28省区市,总产量和外输量约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和五分之四,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山西省既是我国煤炭资源产量大省,也是消耗大省。
2012—2015年,山西省煤炭产量分别为9.1亿吨、9.6亿吨、9.76亿吨、9.77亿吨,增长4.7%、5.4%、1.7%、0.1%,煤企步入以量换价的尴尬境地。2013年山西省仅因煤价下跌影响,减少收入达1000亿元,2013年全省吨煤平均利润45.16元,2014年1-9月吨煤平均利润仅为2.57元,卖一吨煤的利润不及一瓶饮料。
另外,长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煤炭开采,造成大面积的采空区,有些地区资源枯竭严重,预计到2020年,仅5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将有39处矿井面临资源枯竭,地方性煤矿将有近1/3的矿井因资源枯竭而闭坑。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2007年8月发出公告,关闭403座煤矿矿井,其中太原市46座、大同市30座、忻州市35座、阳泉市23座、晋中市46座、长治市36座、吕梁市40座、晋城市63座、临汾市54座、朔州市20座、运城市10座。山西省政府于2013年出台《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资源整合和采矿权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实现资源资本化管理或有偿使用,全省的煤矿数量也因此减少30%以上。《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规定,对不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煤矿、重点产煤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矿井、属于关闭范围的矿井、“证照不全”的矿井以及国家有特殊限制规定的煤矿资源不予出让,限期关闭。资源量不具备30万吨/年以上的不再新设置采矿权。
矿山未来发展趋势
国务院于2014年6月7日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该计划指出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路径是: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发展核电。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石油比重为剩下的13%。
2015年1月25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全面深化煤炭领域改革工作启动。
2015年12月16日,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讨论《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办法》指出:要严格限制新配置煤炭资源,全省煤炭产能已严重过剩,“十三五”期间一般不宜再新配置煤炭资源,需配置必须用市场化的办法。建立有序、自然、正常的矿井退出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16年开始,用3年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
在整个煤炭行业供求失衡的背景下,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并购重组,成为煤炭行业的热门话题,按照国家能源局此前公布的计划,2015年淘汰煤炭行业落后产能7779万吨、煤矿1254座。生产不减、需求萎缩,造成了山西省煤炭行业2015年超过5000万吨的库存积压。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进程,推进京津冀无煤区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使我国大部分地区消耗煤炭资源量减少,煤炭价格降低,必然导致我国煤矿矿山数量减少,开采规模压缩,这便使我国在近些年出现了大量的闭坑矿山。同时,在“十三五”期间,闭坑矿山的数量还会不断增加,所以山西省立体化困局仍需持续一些时间,并有恶化的趋势。
缓解困局措施
造成山西省立体困局的根本原因在于煤炭资源,合理解决煤炭去产能及缓解山西环境问题是解决山西立体化困局的重要所在。
1.煤炭体制改革。推进煤炭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
(1)加大煤炭企业改革力度,深化企业制度改革,通过合资、合作、出售、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将国有煤炭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为面向市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煤炭企业要全面加强管理。
(2)加强煤炭安全清洁高效生产和消费。鼓励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无煤柱开采等新技术;全力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国家级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建设;加快山西煤炭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设计、研发和建设。
(3)以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煤基低碳科技创新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有一批自主技术率先突破;加快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重点支持煤电一体化、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碳交易及碳减排等项目。
2.针对性去产能。
山西省有6大煤田:大同、宁武、河东、西山、霍西和沁水,其中,大同煤田、宁武煤田东北部和河东煤田北部以弱粘结煤和气煤,是重要的动力煤。河东煤田中部、霍西煤田、太原西山煤田和宁武煤田多为炼焦煤,是重要焦煤基地。沁水煤田的东部阳泉和晋东南晋城、阳城以无烟煤为主,是民用煤和化工用煤的重要产地。
按照山西省政府规划,在山西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中,建设煤—电—路—港—航为一体的晋北动力煤基地,煤—焦—电—化为一体的晋中炼焦煤基地,煤—电—气—化为一体的晋东无烟煤基地。
山西省日益重视煤炭的加工转化,将部分输煤变为输电,这种做法有利于山西省延长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减轻运输压力,降低运输成本,减少损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等。但可能会产生加重当地大气污染、水资源更显紧张等不良影响。
环境污染后治理需要的费用时常高于煤炭转化利润,所以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煤炭转化:
(1)优先针对资源殆尽、超服务年限的矿井进行关闭;同时对生态环境脆弱区执行边开发边保护的原则,对于已出现严重破坏生态的矿井予以关闭及有效生态修复。
(2)晋西、晋西北严重缺乏水资源,不建议将输煤转化为输电,发电易导致大气污染,水资源更加紧张等不良状况。晋东、晋中煤炭水资源相对丰富,交通更为便利,建议多渠道转化能源消费模式,充分利用山西煤炭煤质好、交通便利等优势进行推广。
(3)建议开展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修复矿山生态受损功能区,重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针对矿区重金属超标、水质酸化等特点,采用生物修复,湿地治理等方法,逐步改善区域环境。
(4)在关闭矿山去产能时,既要考虑矿山的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矿山对生态的破坏的生态效益。应科学去产能、规范化去产能,科学合理地解决山西省立体化困局。
3.加强闭坑矿山对地下水影响机制、范围及危害研究。目前,我国缺乏对闭坑后矿山地下水回升产生一系列污染的研究。矿井关闭后,地下水抽排工作一旦停止,地下水位将快速回弹,闭坑矿井将成为潜在的污染源,不仅采矿活动留下的各种污染物将进入地下水系统,同时,矿井、采场、含煤地层、相邻含水层的有害物质及气体也将进入地下水系统,严重地污染和破坏了地下水资源。对山西省地质环境、水资源等有着重要影响,甚至影响人类生活生产安全。加强对其机制影响,在矿井闭坑前提前控制,早期预防,能有效降低或减少污染,对山西省地区环境改善有重要意义。
4.建立关闭矿井衔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构建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市场需求调节煤炭产品结构新机制。着力推进煤转电、煤转化产业发展,有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着力推进煤炭及其相关产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转变,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革命兴煤之路。
作者张发旺为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党委书记、常务副所长,二级研究员,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博士生导师;栾菘、王恒恒为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和桂林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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