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下与维谢格拉德集团国家的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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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鉴冰

2012年以来建立的“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在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等领域成效显著,并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不断升温,在中欧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即将迎来中国—中东欧合作十周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国际格局的变化,次区域经贸合作成为国家之间合作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前中东欧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四国于1991年组建的维谢格拉德集团(Visegrad Group,又称Visegrad Four,以下简称V4)就是欧盟内弱机制化运行但表现十分活跃的一个次区域组织。20211月至9月中国与V4国家的贸易量约占中东欧合作国家的75%,在中东欧国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并对中国同中东欧国家的未来合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随着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贸易量的不断增长,有必要对中国与V4国家的贸易状况、进出口结构、国际竞争力及产业内贸易指数等进行分析,再对新形势下中国与V4国家的贸易合作提出政策建议。

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贸易规模及国别结构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对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贸易状况进行统计分析。首先,从图1可以看出,2011年—2020年,中国向波、匈、捷、斯四个V4国家出口产品总额呈逐年递增的态势。这十年间,在V4国家中,中国对波兰出口量最大,其次是捷克,再就是匈牙利,最后是斯洛伐克。特别是2017年以来增长态势明显。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对V4国家在疫情期间出口量依然保持逆势增长,表现出疫情期间V4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强烈需求。其次,分析图2可见,20112020年,中国从V4的波、匈、捷和斯四个国家进口总额稳中有升,尤其在20172018年进口额增长迅速。斯洛伐克在20152016年经过出口相对较低的时期后,2017年对中国出口增长迅速,2018年以后在V4国家中保持第一位,其次是捷克,再就是波兰和匈牙利。第三,从图3可见,20112020年,中国同V4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从2011年的382亿美元增加到2020年的711亿美元。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的稳步增长得益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以及“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的建立,使得中国与V4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近十年来,随着V4国家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其从中国的进口量远大于出口量,但是V4国家对中国出口增速近年也逐渐加大。随着双方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下,未来双方的贸易合作空间和领域会越来越大。

中国对V4国家贸易竞争力指数

贸易竞争力指数( T r a d e Competitiveness,简称:TC)是对国际竞争力分析时比较常用的测度指标之一,它表示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 

TC=(XM/X+M 

式中:X为出口额;M为进口额。

TC指数作为一个与贸易总额的相对值,剔除了经济中的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的波动影响,即无论进出口的绝对量是多少,TC取值范围为[-1,1]。TC趋于0表示竞争力越接近于平均水平;TC趋于–1 表示该产业只进口不出口,TC越趋于–1则竞争力越薄弱;TC趋于1时表示该产业只出口不进口,TC越趋于1则竞争力越强。

研究表明,20112020年的十年间,中国对V4国家贸易竞争力指数(TC)均值为0.44,中国对V4 国家贸易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其中,中国对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四国贸易竞争力指数(TC)均值分别为0.700.300.46、—0.13。可见,中国对波兰显示很强的贸易竞争力;对捷克贸易竞争力也较强;匈牙利次之;对斯洛伐克贸易竞争力相对较弱。如下图4图5所示。

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产品结构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按照中国海关《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 S)分章方法,对20201月至7月中国与V4国家进出口产品结构分别进行统计分析。

首先,中国从波兰进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 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6.70亿美元;②第74章的铜及其制品,5.44亿美元;③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4.74亿美元;④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3.69亿美元。

中国对波兰出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58.52 亿美元;②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33.70 亿美元;③第90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16.24亿美元;④第94章的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 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10.71亿美元。

其次,中国从匈牙利进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14.17亿美元;②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6.60亿美元;③第84 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3.23亿美元;④第90 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2.88亿美元。

中国对匈牙利出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24.20 亿美元;②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8.86 亿美元;③第90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 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6.53亿美元;④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2.21亿美元。

第三,中国从捷克进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 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11.77亿美元;②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8.58亿美元;③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4.91亿美元;④第90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2.73亿美元。

中国对捷克出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38.31亿美元;②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26.47亿美元;③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3.30 亿美元;④第90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2.48亿美元。

第四,中国从斯洛伐克进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 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36.15亿美元;②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3.65亿美元;③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2.11亿美元;④第44章的木及木制品;木炭,0.79亿美元。

中国对斯洛伐克出口前四位产品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①第85章的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12.11亿美元;②第84章的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3.71亿美元;③第87章的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2.36 亿美元;④第90章的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2.20亿美元。

中国对V4国家产业内贸易指数

分析表明,在相同产业中,中国与V4国家互有不同质的贸易往来;在同一类商品中,中国与V4国家有互补性贸易需求。

1961年,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B.Linder)在其论文《论贸易与转移》中,从需求偏好的角度对产业内贸易进行了解释;巴拉萨(B.Balassa)在1963年和1966 年对欧共体制成品的贸易效应研究中认为,制成品贸易的增长大部分发生在以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体系划分的商品组内,而不是商品组之间。格鲁伯(H . G . , G r u b e l)和劳埃德(P.J.,Lloyd)在1975年对欧共体成员国之间在19591967年的贸易进行了分析,发现其中超过一半的贸易属于产业内贸易,并且贸易的增长中有71%是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指数(I n d e x o f Intra-industry Trade,简称: IIT)计算公式如下: 

T=1–|X–M|/X+M 

式中:XM分别表示某一特定产业或某一类商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XM的差额取绝对值。T的取值范围为[0,1]T=0时,表示没有发生产业内贸易;T=1时,表明产业内进口额与出口额相等;T值越大说明产业内贸易程度越高。

研究表明,202117月,中国对波兰出口产业内贸易指数前四位第84859094章下产品的该指数从高到低依次为:0.250.210.170.13;产业内贸易程度不高,中国对波兰出口占优势。其中,机器及机械器具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相对较多,电机及电气设备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次之, 然后是光学计量医疗等仪器及设备类产品存在产业内贸易,最后是家具类产品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产业内贸易。

202117月,中国对匈牙利出口产业内贸易指数前四位第85908487章下产品的该指数从高到低依次为:0.740.610.53 0.50。显示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50以上。特别是电机电气设备及零件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最高,其次光学计量医疗等仪器及设备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也非常高,再就是机器及机械器具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较高,最后是车辆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较活跃。

202117月,中国对捷克出口产业内贸易指数前四位第90878485章下产品的该指数从高到低依次为:0.950.800.49 0.47。表明中国对捷克出口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均较高,在0.95 0.47之间。特别是光学影像计量检验医疗仪器类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高达0.95,表明该产业内进口额与出口额基本相等;其次车辆及零件类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也达到0.80,表明该产业内进口与出口都很活跃;第三位的机器及机械器具、第四位的电机及电气设备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也较高。

20211 7月,中国对斯洛伐克出口产业内贸易指数前四位第84859087章下产品的该指数从高到低依次为:0.720.460150.12。研究显示,机器及机械器具类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最高,达0.72; 电机及电气设备和零件次之;光学计量医疗等仪器及设备类产品也存在产业内贸易。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与斯洛伐克的车辆及其零件在产业内贸易中的进口额远高于出口额且产业内贸易程度低。

新形势下深化中国与V4 国家贸易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1.进一步发挥中国—中东欧合作的平台作用

作为连接欧亚大陆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纽带,中东欧国家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经济增长前景成为中国推进对外贸易合作的重要方向。特别是在逆全球化思潮抬头、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频现和全球经贸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的新国际形势下,深化中国—中东欧贸易合作,发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互补优势,开拓彼此市场潜力,推动建立互利互惠的开放型世界经济就显得尤为必要。虽然当前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质量持续提升,但是有限的贸易依存性、敏感的地缘政治关系、加剧的贸易保护态势、滞后的互联互通水平和明显的社会文化差异等问题,均制约着包括V4国家在内的中国—中东欧贸易合作的发展。对此,中国应采取如下政策:丰富交流渠道,增进合作共识;协调大国关系,缓解矛盾分歧;树立开放形象,突破合作壁垒;推进基建合作,提升联通水平;拉紧人文纽带,夯实贸易基础。通过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为破解中国—中东欧贸易困境、优化合作路径提供合理、高效的决策支撑。

2.统筹兼顾V4集团利益与V4各国差异化的国别策略

作为维谢格拉德集团暨V4次区域组织的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四个成员国,其国内政治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各不相同。因此, 中国在同V4国家的合作中,要注意四个国家不同的国情。特别是, 中国在与V4国家的贸易合作中, 既要注重V4组织的整体利益,发挥其规模效应,又要区别V4国家之间的差异,实施差异化的国别策略。例如,波兰的农业、采矿业、化工业和汽车生产等;匈牙利的汽车工业、电子商品生产等;捷克的纳米产业、生命科学、航空航天和抗HIV药物等产业;斯洛伐克的汽车生产、机械设备制造、制药业等领域中,拥有各自的优势和差异性,在与V4国家合作时必须挖掘利用优势产业,结构互补,制订有针对性的合作方案,实现双方合作利益的最大化。

3.优化中国与V4国家间的进出口贸易结构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疫情加剧了其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产业供应链向区域化集聚、往多元化布局。中国正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于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国的持续发展和开放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强大动能。出口企业应抓住机遇,深度拓展中国—中东欧及V4国家间的经贸合作。按照习近平主席2021 2月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发表的主旨讲话精神, “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以及“中方计划今后5年从中东欧国家进口累计价值1700亿美元以上的商品”、“争取实现未来5年中国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额翻番,双方农业贸易额增长50%”,出口企业应遵循国际规则,符合市场原则,尊重欧盟标准;优化工业制成品出口结构,增加农业农产品初级产品的进口;完善市场准入合格评定程序,加快准入进程,从而实现中国—中东欧及V4国家间的贸易共赢、多赢。

4.明确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出口V4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仍处于微笑曲线的中段,在全球价值链的分工获利程度较低,参与全球生产网络程度较高但国际分工地位却较低。产业内贸易是否都会有效地提高一国的外贸竞争力值得商榷。技术差异产品推动的产业内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劳动力就业,增加贸易利益,但却无法获得垄断性技术优势,因而在提高外贸竞争力上作用有限。垂直差异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所拉动的依然是低附加值和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 对出口商品结构改善和外贸竞争力的提升并无太大裨益。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高新技术发展相对滞后, 无法同发达国家在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上形成水平分工。因此,必须把发展高新技术与劳动力资源优势这两个因素很好地结合起来,增加制成品中高附加值、高技术、深加工的机电和重化工产品出口,实现产业升级,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与V4国家的贸易合作中“因国施策”;构建发挥互补空间优势、规避跨越竞争空间摩擦; 密切关注V4国家产业竞争力发展趋势,掌握合作的主动权。

5.协同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政府规制、行业自律和企业合规

根据WTO发布的数据表明, 在与我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38个国家/地区中,2021 16月共有48个国家/地区提交了1150TBT通报,同比增加14.9%, 占WTO成员总通报数量的56.1%; 其中V4国家通报了16项技术性贸易措施(TBT),占总通报数量的0.78%。因此,中国在与V4国家的贸易合作中,一是要不断优化与完善各行业技贸措施基础建设,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数据资源服务机制、系统和平台,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二是要系统性加强技贸措施工作的跟踪与指导。既要强化企业的合规意识, 又要激发企业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意识,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三是要加强与国内有关部门间的协作,在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规制构建、提升中加大对外磋商交涉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工作。四是加强标准规制及标准化工作的国际合作,认真研判中东欧V4各国加入欧盟后技术标准的新动态、新趋势。在建党100周年、中国“十四五”开局之年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精神,帮扶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拓展海外市场,赋能企业有效参与双循环,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杭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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