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赋能广东海洋生态产品“点绿成金”

0

朱 婵 杨伦庆 欧 婷

生态产品关乎人类共同的核心利益,是当今世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42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本质是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生态价值体现为经济价值。

生态产品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最为珍贵的有限资源,难以替代, 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其价值实现关乎最普惠、可及的国民财富和民生福祉。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语境下的“生态产品”概念逐渐得到国内各界的普遍重视,细化政策陆续出台,一系列部署要求逐步落地,立柱架梁。2021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将“两山”理念落实到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层面的纲领性文件,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写意画”到“工笔画”转变。

海洋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独特的性质。海洋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和价值实现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探索取得一定进展,但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仍存在短板,市场这只手作用发挥还不够。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市场经济发达,但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投入机制等仍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缺乏有效途径,社会资本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活。本文对广东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进行初步研究,为广东推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政策参考。

广东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潜力深厚

(1)海洋生态产品资源禀赋优越

广东红树林、湿地固碳潜力大。2017年广东红树林总面积为3.23万公顷,居全国第一,占全国(不含港澳台)总量的39%;湿地面积为175.34万公顷,居全国第二。按红树林每年固碳量61047 吨,湿地每年固碳量17534吨计算,广东红树林年碳减排量交易额可达184.36万元,湿地年碳减排量交易额可达52.95万元。据预测, 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之初碳价格约为49/吨,到2030年有望达到93 /吨,本世纪中叶将超过167/ 吨。届时,广东红树林年碳减排量交易额可达约1019.48万元,湿地年碳减排量交易额可达约292.82万元。广东海洋生态资源禀赋优越, 除红树林、湿地外,海草床、海藻、滨海盐沼等生态系统固碳潜力大有可为,可实现巨大经济价值,贡献可观经济效益。同时,生态产品交易的收益亦将反哺海洋生态资源管护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经济效益与生态资源互动反馈,助推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品市场体系建成。

广东区位独特濒临南海,地处亚热带、热带区域,海洋空间资源广阔、气候适宜,陆海岸线长达4114.3千米,居全国第一,拥有41.93万平方公里海域,是全省陆地面积的两倍多,为海洋生物的孕育繁殖创造了基本条件。此外,广东海洋生物多样性丰富,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分布广泛,海水养殖产量高,鱼类为74.28万公顷,甲壳类为62.96万公顷,贝类为186.21万公顷,藻类为6.77万公顷,为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提供了数量大、种类多的可交易对象。丰富多样的海洋生物资源是广东扩大海洋生态产品市场版图的独特优势,优越的海岸线和海域资源可为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提供环境空间容纳和基础资源补充作用。

(2)生态产品市场化需求庞大

广东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是基于庞大的内在需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应用未用的生态资源亟待挖掘。广东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和健全海洋生态治理体系,海洋生物资源数量和种类稳步上升。持续优化的海洋生态资源需要及时转化为经济势能,以合理的开发利用模式、交易机制及交易平台等为主的生态产品市场化框架亟待构建。二是区域特色品牌亟需打响名声。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是破解当下广东部分海产品知名度不高、地域化特征不明显、品牌竞争力不突出的好招硬招,将有助于海洋生态产品价值链和产业链延伸,形成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区域特色品牌。

三是增值生态红利要求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海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将释放新的市场需求和激发经济活力,满足涉海主体对生态成果转化的迫切需求,加速新一轮海洋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新的自主增长动力,将促进生态价值有效融入海洋经济发展,增强海洋中高端有效供给,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四是实现“双碳”目标期待崭新思路。“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背景下,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势必带动资源调查精细化、整合全域化、增值多元化、变现产业化等机制体制变革,将为现阶段广东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蓝色碳汇提供新方法、新途径、新模式。

(3)生态产品市场化的政策支持力度强

广东坚持规划先行,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规划十大专题研究,支持广州、珠海等市启动市级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率先探索生态补偿修复。其中,珠海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采取“公益+旅游”模式推进三角岛整治修复,创造了“广东经验”。与此同时,广东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指南》要求,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在建立自然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开展“生态券”交易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为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做好理论储备和政策探索。

此外,2019年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推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相关工作, 对修复后土地作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发展旅游产业,均明确了支持政策,为海洋生态产品投入市场运行提供经验借鉴。

(4)生态产品市场化工作已有一定探索与实践

广东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试点以核算实物量为主,价值量为辅,价值量核算以经济价值量为主,生态价值量为辅,圆满完成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省级试点任务,形成了《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技术指引》等一批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重要技术成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海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积累了工作经验,为海洋生态产品明权确权奠定了基础。

地方生态产品市场化实践探索也取得一定的成果。作为国内首个蓝碳项目,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通过市场机制完成蓝碳交易,为实现蓝碳生态价值做出积极尝试, 对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蓝碳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具有示范意义。广州花都区依托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普惠制试点,构建了政府市场双向发力、多方参与共赢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广州从化区成立了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积极探索市场机制下的环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完善了环境与资源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为开展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

金融方面,广东稳步推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大力探索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项债(绿色债券)、“租融保” 绿色信贷、“保险+期货+银行”项目等众多金融创新产品涌现。多家银行机构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平台, 其中建设银行在花都设立全国首家绿色金融创新中心,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绿色创新特色支行,人保财险设立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 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金融活水。

对策建议

第一,高位统筹生态产品市场化布局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利用改革先行地的政策优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配置、各方参与的基本原则,探索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的多元化路径,严格制定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考核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地方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的制度支撑体系。

2)夯实基础性工程。加快开展海洋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云数据库平台,摸清海洋生态产品的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海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健全海洋生态产品资产产权体系,加快海洋生态产品的确权登记和认证认可, 为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奠定基础。

3)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制。厘清海洋生态产品市场主体权责,规范市场交易费用、产品评估程序及市场交易秩序等规则。建立科学生态资源定价标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形成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建成透明、公平、有序的区域间海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体系。

第二,完善生态保护价值实现技术支撑体系

1)构建智能化发展新格局。以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的理念推进“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应用物联网、卫星遥感、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构建大数据海洋生态产品普查、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监测和海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实现全域生态立体化监测、智能化响应、数字化评价格局。

2)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建立高校、学术界与企业界协同创新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机构,深化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理论、方法和机制的研究,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 强化相关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培育跨领域跨学科的高端智库。

3)加快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准则。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统一海洋生态产品功能量和价值量核算的技术流程、统计口径、算法指标与核算具体方法, 建立地方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准则及指导性基准价值体系表,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

第三,探索海洋生态产品多元化交易试点

1)打造生态产品市场化先行先试示范区。扎实推进海洋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试点,允许局部先行突破,并在人才智力支持、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推进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生态产品市场化路径和价值实现配套措施,提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广东样本。

2)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探索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海洋生态权益市场化交易,积极拓宽交易渠道和领域,设置海洋生态产品专区,发展海洋生态产品直销、竞买与拍卖交易等多元化交易模式,建设可以覆盖全国海洋生态产品的地方交易市场网络布局。

3)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杠杆作用,探索“海洋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 模式,鼓励绿色风投,银行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积极为海洋生态产品项目提供投资资金和融资,打造“两山银行”“湿地银行”“红树林银行”等金融服务中心,畅通金融资本赋能通道,降低贷款门槛和信贷成本,创新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金融措施,支持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和蓝色产业发展。

第四,推进海洋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

1)加快推进海洋产业生态化。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 统筹实施海洋生态环境系统整治, 保障海洋生态产品的数量、质量、功能等底数。通过改进生产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分工布局等途径,结合区域产业现状和独特自然禀赋,持续把“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鼓励在传统产业中导入生态环境要素,积极培育海洋经济、生物医药、精密制造等新兴环境敏感型产业,构建绿色发展的海洋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海洋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胜势。

2)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产业化。引导企业加大不同类型的特色生态产品开发,充分延伸海洋生态产业上下游产品链条和价值链条。摒弃“泛生态旅游”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亲近自然、健康舒适的“生态体验”为消费重点的旅游模式。积极促进海洋生态产品精深加工模式,集生态养护、海洋旅游、信息化技术等为一体的智慧型海洋牧场模式,环境敏感型产业模式,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海洋生态旅游等新模式产业为主的集群发展,打响区域特色品牌,实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增值。(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