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宁 裴 璇 聂兴凯 康 宽
精华速览:
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正面临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关键转型期,诸多结构性、系统性问题的解决需要从顶层设计、市场建设和生态培育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研究表明,科技金融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挑战。本文认为,需要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政策保障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构建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全链条金融供给模式。
科技金融作为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的产物,已成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此战略部署凸显了科技金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作用。作为国家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点, 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 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通常具有高复杂度、高风险和长周期特点, 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都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在创新早期阶段,往往面临突出的融资需求,传统的金融体系难以有效满足。科技金融作为专门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金融业态, 通过创新金融工具、改革制度安排、优化服务模式,能够有效打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之间的通道,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提供关键支撑。
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的现状
(一)科技金融发展的量化表征与指数化评估
科技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合发展已呈现出显著的规模化与系统化特征。根据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 科技金融- 战略性新兴产业指数”, 自2018 年以来, 该指数呈现稳步上升态势, 在2019 至2020 年间经历快速上升后, 进入平稳提升期。截至2023 年, 指数值达到187.57 点, 同比增长1.79%, 五年间平均复合增长率达17.03%,远高于同期GDP 增速,彰显出科技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出总量扩张与结构优化并存的发展态势。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 比重约13%,成长空间和潜力巨大。从产业内部结构看,五大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出“三快两稳” 的差异化发展格局,体现了各产业技术成熟度、市场渗透率与金融支持模式的系统性差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五大代表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增长势头最为强劲, 年均复合增速达20.29%, 显著高于其他产业。新材料产业与生物产业表现出稳健增长特征,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7.55% 和17.06%,位居第二梯队。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年均复合增速分别为9.25% 和8.96%,增速相对平稳但基数较大,这两大产业已度过爆发式增长阶段, 进入规模化与精细化发展的新阶段, 市场竞争焦点从技术突破转向成本控制与供应链稳定性。新能源汽车产业虽然增速相对放缓, 但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 其长期增长潜力依然可观。新能源产业则面临电网消纳、储能配套等系统性问题, 发展模式从单一技术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创新。
从金融支持效率看,不同产业与科技金融的耦合度存在明显差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由于技术迭代快、商业模式新、股权融资活跃,与风险投资、科创板等金融工具高效耦合。而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等研发周期长、技术风险高的领域,更加需要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的支持,对银行中长期贷款、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依赖性更强。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成熟期,与传统信贷工具和债券融资的适配性更高,融资约束相对较小。
(三)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的多层次政策组合
我国已形成国家战略引领、部委政策配套与地方实践创新协同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2023 年10 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标志着科技金融已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政策导向。2025 年5 月,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下称《政策举措》),推出15 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 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
国家创业投资引导政策呈现出明显的体系化特征。《政策举措》明确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该基金主要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 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适当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撑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此顶层设计完善了我国在早期科技创新投资领域的不足之处,与商业性创投资本形成了错位发展、接力支持的良好格局。
地方先行先试政策通过区域创新实践丰富了科技金融制度供给。例如,北京率先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实施方案(2025—2027 年)》, 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提出了20 条政策举措。上海则着力于推动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发展,形成了全国社保基金长三角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上海“ 专精特新” 专板、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沪科专贷”“沪科专贴”再贷款再贴现专项产品等一系列“上海经验”。这些区域性探索为全国层面的科技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
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挑战
(一)资本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
1. 耐心资本制度性短缺与投资阶段错配
我国科技金融体系面临资本供给不足与投资行为短期化的矛盾。根据市场数据,最近几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保持30% 以上的增速, 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从14% 提升至47%。但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并未完全满足科技创新前端的资金需求。大量资本集中在企业成长的中后期阶段,追求快速退出与确定性回报,而对投资需要超长培育周期的原始创新、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等领域意愿不足。
2. 资本来源单一性与资本结构不均衡
我国科技金融体系的资本来源过度依赖银行信贷与国有资本,私人资本、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度不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 截至2025 年8 月末,我国存续的创业投资基金存续规模3.47 万亿元,但其中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占比显著低于国际成熟市场。与此同时,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具有的轻资产、高风险、现金流不稳定等特点,与银行信贷依赖抵押物和稳定现金流的风控逻辑存在天然冲突。
(二)金融服务体系面临风控及资本流动效率挑战
1. 风险收益评估方面的挑战
科技金融服务的难点在于科技创新高风险与金融机构风险规避之间的内在张力。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迭代快、市场不确定性高等特点,特别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商业航天等领域,技术路线竞争激烈,研发失败风险高;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基于历史数据和抵押物的风控模型难以准确评估科技创新项目的技术风险与市场前景, 导致出现“看不懂”“不敢贷”现象。风险补偿机制方面,实际操作中基层信贷人员仍面临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的考核压力,现有激励机制难以有效平衡创新支持与风险控制的关系。
2. 资本流动面临的挑战
资本市场作为科技金融体系的关键枢纽,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市场分层不足与退出渠道单一的双重挑战。尽管我国已形成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各板块间的差异化定位和衔接机制仍待完善。此外,我国创业投资生态中长期存在退出渠道不畅、资本流动效率不高的现实困境。
(三)政策协同与生态构建的系统性挑战
1.跨部门协同不足与政策合力有待加强
科技金融体系建设涉及科技、金融、财政、产业等多个领域,需要高度协同的政策设计与执行机制。从实际情况看, 中央与地方关系层面,尽管国家鼓励国际(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但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实中可能面临权限不足与资源错配的挑战。同时,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有效衔接不足,政府投资基金、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工具有待形成系统化的协同效应。
2. 知识产权保护与估值体系有待优化
知识产权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资产,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是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挑战,需要通过建设完善科学统一的知识产权估值体系和交易市场实现突破。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认可度不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有限;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较为分散、流动性不足,导致知识产权难以成为有效的抵押品或融资工具。
科技金融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建议
(一)培育耐心资本, 完善退出机制, 优化创业投资体系
1. 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优化运作机制
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核心政策工具,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储能、生物制造、具身智能、6G 等前沿领域。这一基金应通过市场化方式重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适当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撑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金运作遵循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核心导向,通过设立差异化的风险补偿和让利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时推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区域发展战略紧密衔接。
2. 拓宽资金来源,优化国有资本考核机制
针对长期资本供给不足的瓶颈,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设立专项基金。鼓励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优化资产配置结构,提高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比例。同步推进国有资本考核机制改革, 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建立与科技创新规律相匹配的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
3. 健全退出渠道与发展二级市场
畅通的退出渠道是创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需进一步优化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积极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探索并购重组等多元化退出方式,形成覆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接力式”资本服务体系。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 应简化上市前股份减持限制, 提高资本循环和再投资效率。
(二)破解风险收益不匹配难题,优化科技信贷服务体系
1. 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与建立专项机制
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 优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优化支持范围和流程机制。建议人民银行设立面向科技型企业的专项再贷款额度, 并实施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对科技贷款投放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给予正向激励。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2. 创新信贷服务模式与评价体系
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高成长” 的特征,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模式创新, 开发中长期科技信贷产品,推广“贷款+ 外部直投”等投贷联动模式,通过权益资金收益弥补信贷风险。发展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和特定场景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服务。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信用评价体系,实现“积分变信用、数据变额度”的范式革新,提升科技型企业的信贷可得性。
3. 推动专营机构建设与提供专业化服务
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打造专注服务科技创新的“技术银行”。专营机构应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在信贷审批、风险容忍度、人员配备和产品创新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加强科技产业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 鼓励金融机构与产业部门双向培养人才队伍, 金融机构向产业园区派驻金融专员, 引进具有先进制造业专业背景的人才,提升金融机构对技术创新路线和产业规律的研判能力。
(三)构建全周期资本供给链条,深化资本市场创新支持
1. 优化上市制度与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企业
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 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与创新债券产品
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差异化债券产品。对于初创期企业,可推出“可转债+ 期权”组合债券;对于成长期企业,设计递延付息债, 前3 年付息率降至1%— 1.5%, 累积利息后移支付; 对于成熟期企业,推广收益分成债券,将10%— 15% 本息与产品销售额挂钩。通过债券产品创新,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
3. 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与推动REITs 发展
研究制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把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新三板”全国挂牌“绿色通道”合作单位,建立“绿色通道”企业培育库和“新三板”后备企业库。积极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支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中关村特色产业园等科技领域不动产通过REITs 市场实现资产证券化。
(四)强化财金互动与风险防控,构建政策协同生态
1. 加强财金政策协同与优化财税引导机制
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联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进一步落实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和比例,实施科技型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给予更大幅度的所得税抵扣,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投资活力。同时,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机制,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
2. 推动科技保险创新与构建风险分散机制
制定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创新开发研发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首批次新材料保险、首版次软件保险等产品,为创新全过程提供风险保障。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实现保险资金与科技创新的有效对接。
3. 深化科技金融开放与促进跨境资本流动
推进科技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在境外上市,用好“科汇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提供资金入境及使用便捷通道。通过构建双向开放的金融生态,促进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助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4. 健全统筹推进机制与强化央地联动
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 推动科技创新需求侧和金融供给侧同向发力、同责共担、同题共答。人民银行、科技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科技金融重要政策、先行先试和组织实施等相关事项。强化央地联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重点支持国际(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进一步鼓励各地区根据本地产业特性和资源禀赋, 开展差异化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 形成“ 全国一盘棋” 与“ 地方特色化” 相统一的政策体系。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立项课题( 批准号: 24YJC790086)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刘宁单位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裴璇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聂兴凯单位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康宽单位为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