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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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著、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的《聚焦“十五五”:经济大省挑大梁》一书(2025 年11 月第1 版)。本文提出,面向“十五五”,浙江省属国有企业要把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启增长的“第二曲线”,加快实现从要素大量投入的“汗水型增长”向科技创新驱动的“智慧型增长”转变,持续增强国有经济战略支撑功能。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创新发展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新世纪以来,浙江省坚定不移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引导省属国企以体制、科技、产业创新为路径, 在创新型省份与科技强省建设中发挥表率骨干作用。“十五五”时期,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肩负创新驱动发展排头兵使命, 需进一步发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 研发更多“国之重器”,加快从要素大量投入的“汗水型增长”向科技创新驱动的“智慧型增长”转变,持续增强国有经济战略支撑功能。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迈出坚实步伐
近年来,浙江省旗帜鲜明推进创新型国有企业建设,出台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成效明显。
(一)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研发投入强度持续加大。2021—2024 年, 浙江省国资委监管的17 家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超过19.07%,2024 年重点制造与创新类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4.07% ;4 家省属企业开展研发准备金制度试点工作。
二是高能级平台加速构建。组建浙江国资国企创新联合会,促进协同创新与资源共享。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浙江省飞机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浙江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相继获批设立。
三是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探索形成由浙江省属企业牵头,央企、民企、高校、科研院所等深度参与的创新联合体模式,如深远海风电创新联合体,发挥上下游紧密合作、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优势,推动任务共担、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实现“产业命题、高校答题、协同破题”。
四是重大成果竞相涌现。“十四五” 时期以来,浙江省属企业承担省“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项目76 项,攻克一批产业共性难题;浙江省机电集团建成全国首个13 兆瓦级陆上风电机组全功率试验平台,填补行业空白,引领大功率风电技术发展。
(二)“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深入推进
大力推进“ 人工智能+ 集群”“ 人工智能+ 工厂”“人工智能+ 产品”“人工智能+ 平台”建设,按照“一企创新, 多企复用” 模式, 根据“ 延链、补链、强链”要求进行场景分割堆集,首批发布20 个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梳理形成26 个可适用场景清单,面向社会开放,覆盖交通、制造、服务、能源、建筑等多个重点领域。加快构建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新型算力体系,加速落地一批牵引力强、影响力大的“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
先后建成具有规模产能的先进智算设备生产线,推出浙江省首个自主算力品牌“华光宏”。联合之江实验室建设全国首个全冷板液冷“万卡集群”,推进全国首个国产混合万卡项目。联合中控技术推动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建设。组建杭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五个人工智能训练场之一,全力推进超大规模算力集群建设。
(三)加力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围绕建设“315” 科技创新体系、培育“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 聚焦浙江产业升级核心需求,创新实施“优链强基、有链延拓、弱链跃升”策略, 做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五大优势产业, 重点突破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五大潜力产业, 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创新发展新高地、产业集群先行区。浙江省国资委监管的17 家省属企业2024 年完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较“十三五”时期末增长49.8%,占比实现大幅提升。
(四)积极布局产业投资和专业平台
高效组建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聚焦科技前沿与产业升级,强化资本赋能,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截至2024 年末, 省属企业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达108 个,认缴规模76.7 亿元,同比增长67.8%。立足浙江资源禀赋与省属企业产业基础优势,精准打造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专业化产业平台。服务海洋强省战略,组建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组建浙江省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助力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组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积极助力民营企业向新发展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资源倾斜、平台共享与生态共建,多维度赋能民营企业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主动设立专项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主导的新兴技术领域,成功孵化侨源气体、宇邦新材等创业板上市企业,培育强脑科技等独角兽企业。积极搭建开放创新平台,如巨化集团联合高校院所共建新材料中试基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概念验证与孵化服务,杭州钢铁集团中试平台为中小企业高温合金验证提供测试服务,已解决多种特种材料工程化难题。依托自身产业链优势,带动民营配套企业向高端跃升,如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推动港口智慧化升级,引导民营物流科技企业共同开发智能调度系统,实现港口效率与民营企业技术双提升。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三大态势
近年来,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从中央到地方都进行了有效探索, 为浙江省属企业优化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是整合重组,形成行业龙头。整合重组是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引擎。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聚焦主责主业,先后实施了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推动一批企业进行了战略性重组,组建了一批专业化集团, 提升了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重要行业中的地位,减少了行业“内卷”, 营造了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二是持续强化科技金融作用。发挥国有资本统筹资源配置功能, 推动各类优质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上海把深化投资运营公司改革作为基础性、牵引性改革任务,推动三大投资运营平台错位协同,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圳依靠深投控、深创投等行业领军企业, 持续在新质生产力赛道上发力。合肥突出国资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打造三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划定各自赛道, 实现错位发展。
三是推动长周期考核、容错机制突破。针对国有企业在资产保值增值和科研创新可能亏损之间的矛盾, 建立更适配国企科技创新的考核方式。在长周期考核方面, 国务院国资委强调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机制,推进“一类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对承担“卡脖子”技术攻关任务的企业,强化长期技术突破的评价导向; 上海建立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在容错免责方面, 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分别给予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40%— 80% 和30%—50% 的风险容忍度; 广州开发区允许种子直投、天使直投的项目最高出现100% 亏损, 有效解决了国有资本投资创新领域的“ 后顾之忧”;广东提出根据国有创业投资基金等不同阶段, 设置不同考核指标, 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国资基金的主要考核指标。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发展需正视“四个不够”短板弱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 对照浙江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有企业功能、作用的发挥,对标国内先进省份和世界一流企业,目前浙江省属企业在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一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从创新投入看,2024 年浙江省国资委监管的17 家省属企业研发投入低于上海、山东、安徽、广东等省市。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看,浙江省属企业主要分布在传统领域,研发活动集中于应用创新,在原创技术、国产替代、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科研组织和攻关力量不足,在原创性、颠覆性、引领性领域的产学研用成果不多,缺少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
二是产业布局结构不够优。存量结构调整方面,浙江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资产较多布局在交通、能源等基础保障领域,过去三年上述领域投资占比超过50%,在支撑现代化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上布局仍然较少。增量产业布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不快,战略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还不强,对全省产业布局的整体带动作用不显著,且投资布局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领域,在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经济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领域布局不多,对未来产业几乎未涉足。
三是平台能级不够高。在投资平台打造上,浙江省属企业设立的产业投资平台和科创投资平台注册资本较小,与上海、深圳等地的百亿级平台公司相比, 资本实力差距较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牵引力和带动力不足。在产业平台打造上,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平台较为缺乏,2024 年组建的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仍处于培育阶段。
四是考核机制不够精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普遍存在创新投入大、培育周期长、回报不可预期等风险,可能存在较长的“战略亏损期”,如何衔接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监管要求尚未很好地破题。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基于不同产业的特点,考量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亟须形成更加精准有效的“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
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向“智慧型增长”曲线跃迁
面向“十五五”,浙江省要积极借鉴兄弟省份的特色探索,以“三个集中” 为导向,把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努力开启增长的“ 第二曲线”,加快实现从要素大量投入的“汗水型增长”向科技创新驱动的“智慧型增长”转变,持续增强国有经济战略支撑功能。
(一)重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企板块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充分发挥省属企业资源优势和招大引强作用,围绕强化技术攻关、集聚产业要素、培育产业生态、赋能创新发展等关键节点,超常规布局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前瞻性布局未来信息、生物制造(合成生物)等若干个未来产业,抢占未来产业赛道。围绕布局科技含量高、基础支撑作用大、产业带动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借鉴广东、山东等地经验,开展战略性整合并购,谋划浙江省低空运营集团、浙江省生命健康集团等标志性平台,至少在各新质生产力赛道分别培育1 家行业领军企业,在医药健康、数字算力、资源循环、科技军工等领域打造一批标志性大平台。
坚持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坚持长期主义,提升服务中心大局战略能力,防止无关多元、过度多元,进一步聚焦主业,强核心、锻长板。探索开展产业竞争力评价,因企制宜稳妥推动充分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合理有序流动。以降低同质低效、增强规模协作、增强企业实力为目标,采用强强联合、拆分重组、内部重组、混合参股、关停并转等多种形式,探索推进省属企业在建筑、环保、医疗健康、金融、商贸等转型发展和重大战略安全重点领域的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将“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等作为推进重组整合的主平台。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指导省属企业制定和实施本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行动方案,按照“三个集中” 的要求,明确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合理控制业务边界。以优势子企业为主体,按照“一企一业、一业一企”原则, 推动内部资源优化整合,推进主业进一步集中。加快梳理企业非主业、非优势业务, 加大“ 两非”“两资”处置出清力度,加快打造省级专业化资产处置平台。
重构国有资本战略平台体系。以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为核心, 进一步明晰各类企业功能定位, 立足自身比较优势, 打造主业清晰、功能互补、协同联动的战略平台体系。打造高能级产业发展平台, 推动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低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等平台加快重大项目投建和优质标的并购。充分发挥企业风险投资(C V C) 功能, 深耕布局产业链上下游, 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持续做强做大交通、港口、机场、能源、粮食等基础功能平台, 增强自我“ 造血” 能力, 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打造高能级产业服务平台, 重组打造数据服务、人才服务、要素交易等省级专业化平台, 建强补齐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平台矩阵。加快建设高能级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重点围绕“ 卡脖子” 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攻关, 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二)打造万亿级基金矩阵
打造高能级产业投资平台。构建产投大平台,引领支持省属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通过导入资源、增加资本金、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提升产投平台的资本实力, 进一步整合集聚优质资源、完善产业链条、壮大重点产业、强化资本赋能产业发展。构建创投大平台,瞄准新产业新赛道, 加强资本、资源、技术和项目的有效对接, 强化产业培育、投资运作、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功能,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构建金融大平台, 聚焦建设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强化战略投资、资本运作、科创引领等功能,提高市场化运营能力水平,合理高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资金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做优做强产融协同作用突出的金融机构。
构建国资基金群。健全完善基金体系,努力打造覆盖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功能类型的千亿级国资基金矩阵,撬动各类社会资金共同参与, 总规模达到万亿级,有效匹配企业不同生命周期、产业不同发展层次和不同产业类型的需要,打造“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省属企业通过企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PE)、母基金(FOF)、“基金+ 直投”(Co-Investment)、股权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不断丰富和创新投资矩阵,引进创投基金、风投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等, 为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应用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多元化和风险适配的资本支持。优化省属国企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培育符合国资布局导向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
(三)强化研发投入硬约束
强化科技创新投入。依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发准备金、财政资金、企业自主投入、社会资本等资金来源,探索建立多元化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对照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设立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定向资助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建立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 大型省属企业实施研发准备金制度。制造类和服务类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设立研发投入门槛,逐步提高研发投入占比, 增强企业核心技术能力。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围绕重点培育和提升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形成“以产业链需求倒逼创新链升级,以创新链突破赋能产业链跃迁”的双向反哺机制。聚焦国家所向、浙江省所需、国有企业所能的产业领域,一体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分领域明确攻关牵头企业与战略任务目标,加强省属国企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协作联动,在低空经济、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深远海风电等领域组建一批任务型、体系化创新联合体, 协同发力实现链式突破。推动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浙江省飞机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高端化学品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体、浙江省生物育种研究中心、浙江省智能船舶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能升级,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企业中央研究院试点,高质量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线创新载体,围绕产业集群关键技术节点,新增一批重大创新平台。
打造更加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积极打造“研发+ 投资+ 孵化”联动模式, 提高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率, 探索开展省属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活力。建设一批具有区域服务能力的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创新应用需求。发挥省属企业技术创新的应用场景优势,主动发布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清单,建设一批行业应用基地, 向全社会提供应用场景和平台, 打造创新试验田,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加快推动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实施长周期考核机制
健全差异化考核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与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差异化分类考核制度,根据不同企业和不同产业的特点,注重立足企业战略功能、产业培育阶段等,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监督和考评,构建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相匹配的长周期考核机制, 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是要有效避免“ 令出多门”, 努力推进组织、宣传、金融办、审计、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对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考核工作贯通协同、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建立健全符合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完善创业投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制度,探索对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机构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考核办法,解决国有资本“不敢投”的问题。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超额利润分享、股权激励、岗位分红、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对科创投资以及发展新兴产业产生的风险容错免责;在对前瞻性、开创性产业领域业务尽责前提下, 对没有获取不当利益的决策者及其关系人豁免个人责任,产生的损失经批准不纳入国有资本监管绩效评价,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包容的制度环境。
本文摘自《聚焦“十五五”:经济大省挑大梁》(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编著,中国发展出版社2025 年11 月第1 版), 题目为编者所加
执笔:张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