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继山
精华速览: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企业创新、挖掘发展潜能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制度型开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制度需要进一步对接、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创新要素需要进一步畅通、企业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等挑战。应从制度对接、要素流动、创新激励、主体培育等维度积极发力,推动制度型开放红利转化为企业创新动力和发展优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制度型开放是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为核心的对外开放,区别于传统的要素流动型开放,更注重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完善国内制度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合作共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制度型开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制度型开放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倒逼制度创新,为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要素支撑和市场空间, 推动企业释放发展潜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制度型开放取得阶段性成效,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逐步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但与此同时,制度型开放与企业创新、潜能扩容的融合仍面临诸多深层次挑战:部分制度需要与国际高标准规则加快兼容;创新要素跨境流动需要进一步畅通,提高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部分企业应对国际规则的能力不足。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制约了制度型开放红利的充分释放,也阻碍了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潜能的进一步释放。推动制度型开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打通制度型开放与企业创新、潜能扩容的衔接通道,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是当前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深化制度对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规则兼容的制度体系
制度对接是推动企业创新的重要前提。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完善国内制度体系,消除规则“温差” 和执行“落差”,为企业创新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制度环境,推动企业更好地参与全球创新合作。
(一)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完善国内制度体系
以推动加入CPTPP、DEPA 等国际协定为契机,全面梳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核心要求,聚焦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数据跨境流动、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加快完善国内相关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对接国际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切实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同时, 完善知识产权申请、审查、确权、维权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为企业创新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障。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缩短维权周期, 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知识产权跨境保护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保障企业在跨境创新合作中的权益。
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创新竞争。同时,对接国际反垄断规则,完善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台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监管,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四是健全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对接DEPA 等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完善数据确权、数据安全、数据交易等相关制度,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推动数据要素跨境高效流通,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创新提供支撑。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数据跨境流动的条件和流程, 简化数据跨境流动审批手续, 推动企业数据跨境共享和应用。
(二)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完善制度执行机制,确保制度型开放政策落地见效,为企业创新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一是建立统一的制度执行标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制度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明确执行责任,规范执行流程, 确保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国家层面的制度型开放政策执行标准统一。
二是建立政策落地督查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型开放政策的落地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政策措施, 提升政策落地效果。建立企业反馈机制, 及时收集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制度型开放政策和国际高标准规则,解读政策导向和要求,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参与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
(三)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
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修订,提升我国在全球规则博弈中的话语权,为企业创新营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
一是加强与世界各国、国际组织的沟通协作,主动提出符合我国企业发展实际和全球发展趋势的规则建议,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包容开放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
二是推动建立区域性规则合作机制, 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周边国家的规则对接和合作,推动形成区域性的制度型开放合作体系,为企业跨境创新合作提供便利。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机制,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三是支持企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鼓励企业加入国际行业协会和标准组织, 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推动我国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创新竞争中的话语权。
畅通要素流动,提升创新要素配置效率
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机制对于企业创新至关重要,要以制度型开放为抓手,打破要素流动壁垒,推动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境、跨区域、跨行业优化配置,为企业创新提供充足的要素支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一)推动人才跨境流动便利化,强化企业人才支撑
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核心资源,要完善人才跨境流动政策,推动人才跨境流动便利化,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为企业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优化人才引进流程,简化签证、居留、工作许可等审批手续,为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建立人才居留便利化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享受与我国公民同等待遇。
二是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与国际先进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合作,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薪酬体系、职称评定制度,激发人才创新积极性,留住优秀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定向培养, 为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人才创新成果奖励机制。
三是推动人才跨境交流合作。建立国际人才交流平台,鼓励企业选派人才出国学习、交流、培训,引进国际先进的创新理念和技术,提升企业人才的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人才交流合作,互派人员进行学习和合作研发。
(二)促进技术跨境转移转化,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技术是企业创新的核心驱动力,要完善技术跨境转移转化机制,推动技术要素跨境流动,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输出自主技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是完善技术引进政策。放宽核心技术引进限制,简化技术引进审批手续, 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对相关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鼓励其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升级。
二是建立技术跨境转移转化平台。推动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促进技术成果跨境转移转化。建设完善国际技术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展示、交易、转化等服务;鼓励企业与国际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共同攻克核心技术难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三是支持企业自主技术输出。完善技术输出政策,为企业技术输出提供便利,推动我国企业的创新成果走向全球, 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技术创新领域的影响力。简化企业技术输出审批手续,为企业技术输出提供金融、法律服务支持, 鼓励更多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推动技术成果在海外转化应用。
(三)提升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 强化资本支撑
资本是企业创新的重要保障,要完善资本跨境流动政策,提升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推动资本要素跨境优化配置,为企业创新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撑。
一是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简化跨境投融资审批手续,取消不必要的审批限制,推动企业跨境投融资更加便捷高效。提升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水平,简化人民币跨境结算手续,降低企业跨境结算成本;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跨境融资筹集创新资金。
二是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参与国内企业创新,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稳步有序扩大外资投资范围, 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支持国内创新型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是完善创业投资体系。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参与企业创新,为企业创新提供早期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企业创新领域;完善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
(四)健全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要健全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数据要素跨境高效流通,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创新提供支撑。
一是完善数据确权制度。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划分,健全数据产权保护体系,保障企业数据权益,激发企业数据创新积极性。
二是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数据,简化审批流程, 实现相关数据快速跨境流动;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建立数据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及时发现和处置数据安全风险。
三是推动数据跨境共享和应用。建设数据跨境共享平台,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提升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企业开展数据创新。推动政务数据向企业开放,为企业创新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企业开展数据合作,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数据创新应用。
强化创新激励,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创新激励是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的关键,要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优化激励政策,提升激励效果,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能力,释放创新活力。
(一)完善差异化创新激励政策,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
结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创新需求,制定差异化的创新激励政策, 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企业个性化创新需求。
一是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力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等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创新投入不足、融资难等问题,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对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更高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作用,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强化政策激励。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针对新兴领域企业,制定专项激励政策。鼓励新兴领域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动其快速发展。例如,对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的研发投入, 给予额外的财政补贴;对绿色创新企业, 给予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
(二)优化政策落地流程,提升政策激励效果
简化创新激励政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周期,降低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成本,提升政策落地效果,确保政策真正惠及企业。
一是建立政策“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请、审批等“一站式”服务, 简化申请流程,提高申请效率。推行创新激励政策“一网申请、一网审批”,减少企业纸质材料提交,缩短审批周期。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创新激励政策,解读政策申请条件、流程和优惠内容,引导企业申请政策支持。
三是建立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创新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提升政策激励效果。
(三)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激发创新积极性
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明确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规则,充分体现企业创新成果的价值,激发企业和创新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明确企业、创新人员在知识产权转化中的收益比例,鼓励创新人员参与知识产权转化,分享创新成果收益。鼓励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收益更多用于奖励创新人员,激发创新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二是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支持企业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企业创新融资难问题,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简化质押融资审批手续,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企业和创新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积极申请专利,保护创新成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 引导企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培育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全球竞争能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要以制度型开放为契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实现创新发展、潜能扩容。
(一)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打造创新龙头
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龙头企业,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
一是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创新型企业整合创新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二是推动创新型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创新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共享创新资源、共建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鼓励创新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平台、共享技术成果,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创新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走出去”。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全球创新合作和市场竞争,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 开展跨境创新合作和市场拓展;鼓励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企业在全球创新领域的影响力。
(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中小企业是创新的重要力量,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研发服务、成果转化、融资支持等全方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检测等服务;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信贷支持等融资服务。
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开展差异化创新。聚焦细分领域,培育核心竞争力,打造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协同创新,与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创新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应对国际规则的能力。开展中小企业创新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理念、技术研发、国际规则等方面的培训,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提升企业应对国际规则的能力, 增强全球竞争底气
随着制度型开放的深化,企业面临的全球竞争日益激烈,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支持,提升企业应对国际规则、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增强企业全球竞争底气。
一是加强国际规则培训。向企业宣传CPTPP、DEPA 等国际高标准规则, 解读规则核心要求和合规要点,帮助企业熟悉国际规则,提高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开展国际规则培训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规避合规风险。
二是支持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合规审查;支持企业开展合规认证。
三是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创新合作和市场拓展。帮助企业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拓展国际市场渠道,提升企业全球竞争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创新展会、贸易洽谈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交流合作平台,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