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家规中的公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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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中国人很早就对“公”与“私” 的关系有深刻而丰富的认识,既不否定“私”的存在,又强调公私分明、大公无私,反对因公废私、以公谋私。这样的公私观也是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古人的家规中有着丰富的体现。

公私要分明

家规,简单地理解就是一个家庭的“规矩”,是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和约束。家规不一定都写在纸上,它往往是无形的且具有传承性,在家庭成员心中分量很重。家规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家训、家教、家约,也包括遗命、诫子书、示儿诗以及长辈对晚辈的当面训诫等。中国人自古以来秉持家国同构的理念,重视家庭建设,即清代人魏象枢在《寒松堂集》中说“一家之教化,即朝廷之教化也”,而家规正是家庭建设的重要载体。清代人张伯行在《正谊堂文集》中说:“夫家之有规,犹国之有经也;治国不可无经, 刑家不可无规。”

古人的家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修身立志、勤俭持家、和睦宗族、孝敬长辈、廉洁守法等。这其中, 应该怎样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也是家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唐代诗人孟郊写过两句名诗:“大贤秉高鉴, 公烛无私光。”意思是,大德圣贤的人都会随时准备拿出镜子来照一照自己,不让自己有丝毫瑕疵, 像蜡烛这样小的东西,只要是公家的,也绝不私用。孟郊所写或许是心中的理想,但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范例。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讲述一个故事:北宋有位姓李的官员为官清廉,一直把公私分明作为教育子女的家规,自己则处处以身示范。一天晚上,这位李姓官员突然接到京城上司来信,于是让人点起蜡烛读信,读到一半, 他命手下人赶紧吹灭公家的蜡烛, 再把自家的蜡烛点上,因为这封信前半部分谈的是公事,后半部分说的是他在京城家眷的近况。“公烛之下,不展家书”,这是古人公私分明观最生动的写照。

公事与私事在古人心中有严格区分,在家不谈公事往往是许多官员恪守的规矩。徐勉在梁武帝时历任要职,时人称贤相。一天夜里,徐勉与门人闲谈,门人趁机提出求官,徐勉闻言正色道:“今夕只可谈风月, 不宜及公事。”北宋文学家欧阳修不仅诗文写得好,也是一位清廉官员。他的侄子欧阳通理很早也步入仕途,欧阳修常教育他要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一次,欧阳通理从自己任职的地方回京,为表达对叔父的敬仰和感激,他买了一些当地特产的朱砂送给欧阳修,谁知此举受到欧阳修严厉批评:“汝于官下宜守廉,何得买官下物!”在欧阳修看来,即便朱砂是自己花钱买的,也属于“官下物”,难免落得公私不分之嫌,所以拒绝接受。

不能因私废公

中国传统文化承认“私”的存在,如顾炎武所说“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但中国人公私观中的“私”往往强调的不是个体之私,而是“群体之私”,因为个体被纳入家族之中,家族被纳入国家之中,所有个体通过家国同构被编织在一起。所以,中国古人多强调“私”不能凌驾于“公”之上,不能因私废公。

东晋名臣陶侃的父亲早逝,靠母亲纺纱织布抚养长大。年轻时陶侃曾在阳县任管理鱼坝的小吏。一次县衙举办宴会,陶侃大醉而归,醒后发现母亲守在身旁,母亲流着泪责备说: “饮酒无度,怎能指望你刻苦自励,为国家建功立业呢?”陶侃大愧,母亲为他立下家规:以后再饮酒,最多不能超过3杯。此后陶侃谨记母亲教诲,为官40年从未因酒误事,从一名小吏成长为荆、江两州刺史,在政坛举足轻重。有一回宴会时,手下僚属纷纷劝陶侃多喝几杯,陶侃闻言潸然泪下,许久才说:“我年轻时曾酒后有过,与母亲有约,不敢超过限制。”部下有人因喝酒、赌博荒废公事,陶侃了解情况后,命人将其酒器、赌具扔到江里,对其施鞭刑以示惩戒。陶侃常对属下说:“大禹圣者,乃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岂可逸游荒醉,生无益于时,死无闻于后,是自弃也。”

唐朝中期李景让的母亲郑氏“性严明”,父亲去世得早,李母“治家严,身训勒诸子”。李宅后院古墙因雨溃陷,竟意外“得钱盈船”, 家中奴婢喜而相告,李母却说“无劳而获,身之灾也”,她“焚香祝之”,并“命掩而筑之”,不取分毫。一次,李景让被朝廷委派到浙西任职,母亲问他何日赴任,李景让顺口回答说还有些私事要办,过几天就出发,母亲闻听十分生气, 训诫道:“朝廷既已任命,就应当即赴任,为何耽误行程?”母亲让人剥去李景让上衣,在堂上用竹杖责打,李景让第二天就赶紧启程了。到浙西后,属下有位官员顶撞李景让,李景让一气之下“杖而毙之”,李母当时也在浙西,听到后十分震惊,“出坐听事”,当众训责李景让:“天子付汝以方面,国家刑法,岂得以为汝喜怒之资,妄杀无罪之人乎!万一致一方不宁, 岂惟上负朝廷,使垂年之母衔羞入地,何以见汝先人乎!”李母“命左右褫其衣坐之,将挞其背”,“将佐皆为之请,拜且泣”,过了很久,李母才让人把李景让放了。

宋朝时朱熹对公与私的关系有许多论述,他说:“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彩, 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朱熹曾训示门人:“今人喜也是私喜,怒也是私怒,哀也是私哀,惧也是私惧, 爱也是私爱,恶也是私恶,欲也是私欲。苟能克去己私,扩然大公,则喜是公喜,怒也是公怒,哀、惧、爱、恶、欲莫非公矣。”意思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等往往都出于私心,喜是私喜、忧是私忧,如果能克服一己之私,让这些情绪充满公意, 那就对了,而这一点十分重要。朱熹还说“君子之于人,非是全无恶人处,但好善恶恶,皆出于公”,这里强调的是,只要出于公心,即便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君子仍然是君子。

更不能以公谋私

权力可以实现私欲,但在古人的家规里几乎无不在告诫子孙后人切勿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战国时期,田稷任齐国相国,有人贿赂百镒黄金给他母亲,遭到田母的拒绝和严厉训斥。田母教导儿子:“非义之念,不萌于心。非礼之利,不入于家。” 田稷接受母亲的教诲,主动向齐王请罪,其一生皆保持廉洁的名节。陶侃也遇到过类似的事,在其管理鱼坝期间,曾让人将一罐干鱼捎给母亲品尝,母亲立即原物送回,并写信责备他:“汝为吏,以官物见饷, 非唯不益,乃增吾忧也!”陶侃读到母亲的信,感到又愧又悔。

古代有一些名将,不仅能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而且头脑也十分清醒, 平时很注重家风建设。东汉初年的名将吴汉战功卓著,是光武帝刘秀的左膀右臂。吴汉在前方打仗,妻子、儿子却在家大量置办田产、宅院,吴汉归家,发现问题,立即责备他们: “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吴汉把这些田宅“尽以分与昆弟外家”,鼓励儿子们自谋生路。三国时期名将陆逊担任孙吴的上大将军、丞相,位高权重,当时有些豪门大族的子弟都想法设法在仕途上沾先辈的光,陆逊告诫说:“逊以为子弟苟有才,不忧不用,不宜私出以要荣利;若其不佳,终为取祸!”

北宋袁采所写《袁氏世范》与《颜氏家训》齐名,其中有告诫子孙的话:“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北宋名臣包拯以清廉著称,他也写过一段告诫子孙后人的话:“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 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工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在这里,包拯定下了家规:那些以公谋私、贪赃枉法的子孙,死后不得葬于祖坟, 不承认他们是包氏后人。还有北宋名臣司马光,也曾告诫其后人: “不得恃赖我声势,做不公不法, 搅扰官司,侵陵小民,使为乡人此厌若。”南宋时赵鼎作《家训笔录》,其中也有为后世子孙立下的家规:“凡在仕宦,以廉勤为本。”

清代人王永彬所作《围炉夜话》是一部语录体典籍,书名立意是寒冷的夜晚一家人围聚炉边聊家常、聊人生。书中话题涉及修身、为学、读书、为官等,影响深远, 关于公与私,书中写道:“见小利, 不能立大功,存私心, 不能谋公事。”与此类似,清代人吴汝纶在《与儿书》中也写道:“做官之钱,皆取之百姓,非好钱也,故好官必不爱钱,吾虽无德,岂愿以此等之钱,豢养汝曹、私妻子哉!”晚清时,林则徐赴广东任职,家庭开支很大,经常入不敷出,但他“决不敢于俸禄而外妄取民间或下僚分毫”。林则徐告诫家人:“林氏素代清白,此种污手之钱决不要一文也!”

要做到大公无私

修身还需立志。古人强调对子孙后人的教育和家庭建设,根本之处还是希望子孙后人为国家和社会多做贡献,不仅要求他们做到公私分明, 不因公废私和以公谋私,还希望他们能以天下为公,做到大公无私。三国时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勉励儿子: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国王钱镠留给子孙的《钱氏家训》中强调:“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者必谋之。”

隋末唐初时曾任江州刺史等职的郑善果,父亲早故,母亲崔氏“性贤明,有节操,博涉书史,通晓治方”。郑善果的父亲是为国捐躯而死的,郑善果很小就承袭了爵位,崔氏时常以父亲的事迹教育他,说父亲是忠勤之士, “在官清恪,未尝问私,以身殉国, 继之以死,吾亦望汝副其此心”,要求他不能“独擅其利,以为富贵”, 更不能“心缘骄乐,堕于公政”。郑家生活富足,但为教导儿子树立俭朴清廉的作风,崔氏坚持亲自纺纱织布,常至深夜。正是这种言传身教,郑善果才“由此克己,号为清吏”。

宋代著名诗人陆游也很重视家庭教育,一生写下100多首教育儿子的诗,其中一首《五更读书示子》中写道:“吾儿虽戆素业存,颇能伴翁饱菜根。万钟一品不足论,时来出手苏元元。”这里的“苏元元”不是人名, “苏”的意思是救助、解救,“元元” 指的是黎民百姓。这首诗的意思是:我儿虽显愚笨,但坚守清廉之风,也能像我一样吃苦,高官厚禄不足为念,做官目的是救助百姓,为他们造福。

林则徐在《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的诗中写道:“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他还给后人们留下一副家训联,上联是“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下联是“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他在写给夫人的家信中交代:“务嘱次儿须千万谨慎,切勿恃有乃父之势。”正是有这种大公无私之心,林则徐在国家危亡关头才能挺身而出, 成为令人敬仰的民族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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