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邸报和小报

0

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宋朝是各项社会事业较以往得到快速发展的时代,经济、文化的繁荣,生活节奏的加快,士大夫和城市富裕人群的壮大,使人们对信息获取有了进一步渴求,在这种背景下邸报和小报陆续登场了。

改进邸报

无论现在还是古代,人们对资讯都有着需求。资讯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特点,尤其时效性,在通信技术并不发达的古代,要做到及时搜集和发布信息相当困难,但至少在汉代,信息传播的手段和形式已经十分丰富了。汉朝疆域辽阔、人口众多,中央政府经常要把重要信息以最快速度通告天下,依托于当时较为发达的驿传系统,官方发布的布告、檄文、露布、告谕等已经可以及时畅达于各地了。

在早期的官方信息传播中,邸发挥着重要作用。《说文解字》解释:“邸,从国舍也。”也就是说, 邸的最初含义是诸侯朝见皇帝时在京城的住所,后演化为郡国、诸侯以及各地方政府在京城的驻扎机构。到了唐朝,地方节度使在京城都设有邸,唐代宗大历十二年 (777 年),这些邸统一改称进奏院,负责人称进奏官,代表地方长官呈报奏章、下达文书以及办理其他交涉事宜,当时的邸类似于各地设在京城的“驻京办”。

进奏官们还有一项日常性的重要任务,就是及时向地方长官报告所搜集到的信息,主要是京城里各项与朝廷有关的政治信息,这些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传递到地方,称“进奏院状”,也称“状报”“报状”“邸吏状”“邸吏状报”“朝报”等。唐人孙樵在一篇文章中说,自己曾看到“数十幅书”,内容都是开元年间有关朝廷政事的记载,如“某日皇帝亲耕籍田,行九推礼”“某日百僚行大射礼惊天动地安福楼南”以及“某日安北奏诸蕃君长请扈从封禅”等,这些官文书被后世称为“开元杂报”,是中国古代最早的报纸之一。

宋代承袭唐制,也设进奏院, 编辑类似“开元杂报”的官方文书,名称则逐渐统称为“邸报”。《宋史·韩琦传》记载,范仲淹在陕北守边期间写信给韩琦,信中提到:“邸报云,某有恩命改职增秩, 贫儒至此,诚为光宠。”意思是, 在邸报上看到自己被提升了职务、增加了薪俸,感到受宠若惊。这是迄今为止可以看到的最早提到“邸报”的文字记载,此后“邸报”一词便在公文、书信、诗文集和史书中频繁出现了。

与之前不同的是,宋代进奏院不再是由各地管理的“驻京办”,而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划拨经费、统一管理的中央直属机构,此举改变了唐朝藩镇通过进奏院窥伺朝廷、甚至挟制朝廷的情况,进奏院编辑的邸报也改由朝廷集中管理、统一发布,即《宋会要辑稿》中所载:“国朝置进奏院于京师,而诸路州郡亦各有进奏吏,凡朝廷已行之命令,已定之差除,皆以达于四方,谓之邸报。”

这时的邸报,编发频率也较以往加快,由不定期刊行改为“每五日”或“每日”发布,有资格阅读邸报的官员,除一定级别的地方官外,还扩大到京城里的官员和部分有影响的知识分子,随着雕版以及活字印刷技术越来越成熟,邸报还通过印刷的方式发行。

在内容方面,邸报刊登最多的是皇帝起居情况,包括皇帝的重要讲话、召对等,还有祭祀、狩猎、婚葬、封禅、立储、议谥、赏赐等,上述内容凡有皆通过邸报告谕周知,一些大臣、尤其是地方大臣,往往是通过邸报了解朝廷最高层动态的。除此之外,官吏选拔、任免、升迁、贬斥、奖惩以及大臣去世等信息也是邸报上的重要内容,不过占篇幅最大的往往是经过挑选的大臣们的奏章,这些奏章刊发前一般要经过皇帝本人阅批同意。此外,军事上的捷报、科考结果、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等也经常在邸报上披露。

小报兴起

邸报成为了解宋朝这个庞大权力机器内在秘密的一个窗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朝廷对邸报自然严加管理,建立了定本审查制度。进奏院编辑的邸报初稿,先要经过门下省“判报”,其任务是决定稿件的取舍,之后还要报到枢密院,由枢密使或宰相最后审定,“定本”后邸报才能以步递、马递、急脚递、水运步递等形式向各地分发。

通常,涉及灾异、军情、朝廷机密以及大臣未公开的奏章等都不得在邸报上刊登,如有误刊将受严处。《宋会要辑稿》记载“凡议时政得失、边事、军机文字,不得写录传布,本朝实录、会要不得雕印,违者徒二年,告者赏络钱十万”,还记载“臣僚章疏不许传报中外,仰开封府常切觉察, 仍关报合属去处,内敕黄行下臣僚章疏,自合传报,其不系敕黄行下臣僚章疏,辄传报者,以违制论”。

邸报虽然方便一些官员及时了解朝廷动态,但也存在很大局限: 一方面,经过“判报”“定本”等环节,许多大家关心的信息无法在邸报上反映,且“判报”“定本”等需要时间,遇相关环节拖延,信息的时效性便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有资格阅读邸报的毕竟只是少数有一定级别的官员,更多的人也想了解信息,却没有渠道。

在这种情况下,小报应运而生了。小报在北宋时就已产生,它们最早是以冒充邸报的形式出现的, 有人按照邸报的格式编辑了这种小报,私下里出售,虽然违禁,但由于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所以一部分人甘愿铤而走险,使小报越出越多, 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年), 针对社会上流行的小报,朝廷专门颁发诏令:“近撰造事端,妄作朝报,累有约束,当定罪赏,仰开封府检举,严切差人缉捉。”但禁止的效果似乎不理想,小报越来越流行, 到南宋时小报已相当泛滥,宋光宗绍熙四年(1193年)有大臣上奏:“国朝置进奏院于京师,而诸路州郡亦各有进奏吏,凡朝廷已行之命令,已定之差除,皆以达于四方,谓之邸报, 所以久矣。而比来有司防禁不严, 遂有命令未行,差除未定,即时誊播,谓之小报。始自都下,传之四方。甚者凿空撰造,以无为有,流布近远,疑误群听。”

其实,小报上的内容大部分并不是胡编乱造而来的,编辑它的人也懂一些新闻的基本常识,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善于捕捉读者的兴趣点是小报的特长,小报尤其关注那些邸报不刊登但读者想知道的东西,对于邸报也刊登的内容,小报则从时效性上与之竞争,很多小报都做到了“日出一纸”,信息传递速度非常快。

如此一来,私自编印的小报在“资讯大战”中反而胜出了,不仅京城很流行,而且“遍达于州郡”,宋人赵与时在《宾退录》中记载小报“京城印行,绕街叫卖”,《宋会要辑稿》中也有“乞下开封府严行根捉造意雕卖之人行遣”等有关捉拿印卖小报者的记载,说明当时的人们轻易就能得到小报。

“两报”竞争

对于宋朝小报的情况,方汉奇主编的《中国新闻传播史》总结:小报非官方报纸;小报肇始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小报发行人包括官吏、使臣、下级官员等;小报内容有朝报未报之事和杜撰妄传之事;小报有手写,也有印刷。法国汉学家谢和耐在《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一书中则写道:“收集奇闻轶事的爱好早在唐代就十分风行,而到了宋代就更加明显。印刷术使得这类著作流传甚广,它们是由一系列的简短故事组成,这些故事均极尽荒唐怪诞之能事,却个个都有其亲眼目击的证人。人名、地名、日期等等,均被准确地提供。”

对宋朝政府来说,小报的流行泛滥带来了严重问题。小报是“仿制”邸报而来的,其内容与邸报有很大重合度,小报上也经常刊登朝廷动态以及官员罢免、升迁等大家关心的信息,但小报时效性更强, 同样的信息,往往小报刊登后邸报才出来,人们了解信息,逐渐形成先看小报、再看邸报的习惯,严重削弱了邸报的权威性。

更重要的是,小报没有“定本”制度,内容上以吸引读者为首选,除“未报之事”,也刊登一些“杜撰妄传之事”,对朝廷来说这方面的危害更大。宋人周麟之在《论禁小报》中指出: “方陛下颁诏旨,布命令,雷厉风飞之时,不无小人诪张之说,眩惑众听……臣尝究其然矣, 此皆私得之小报。”所以,宋朝政府一再颁布诏令对小报进行取缔和打击,如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 年)诏令:“近闻不逞之徒,撰造无根之语,名曰小报,转播中外,骇惑听闻。今后除将进奏院合行关报已施行事外,如有似此之人,当重决配。其所受小报官吏,取旨施行。令临安府常切觉察禁戢,勿致违戾。”次年又颁布诏令:“今后有私撰小报,唱说事端,许人告首,赏钱三百贯文,犯人编管五百里。”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 年)朝廷颁布法令,对小报的制作者进行更严厉的打击:“诸听探传报漏泄朝廷机密事者,若差除,流二千五百里。主行人有犯加一等,并配千里。非重害者徒三年,各不以荫论。即传报实封申奏应密之文书,并撰造事端誊报惑众者,并以违制论。”

负责编辑邸报的进奏院,往往也是小报信息的重要来源,宋人赵升在《朝野类要》中指出:“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私衷小报, 率有漏泄之禁。”宋人周麟之更直言:“小报者,出于进奏院, 盖邸吏辈为之也。”朝廷意识到这方面问题后,对进奏官们进行了严格管理,禁止他们以任何形式向小报透露信息, 发现后即严惩。在进奏院,进奏官最多时有100多人,为加强监督,朝廷甚至要求进奏官每5人编为一组,彼此互保,出了问题连坐。

虽然严加管理,但小报仍屡禁不绝,且有越来越繁盛之势,反映出宋朝政府管理成效的有限。南宋时,抗金形势为社会上下所热切关注,但邸报上披露的此类信息并不多,人们了解军情多通过小报,许多小报大量报道了南宋人民抗金的消息,有的还披露了主和派所写的卖国投降奏章,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宋会要辑稿》称小报“一以传十,十以传百,以至遍达于州郡监司。人性喜新而好奇,皆以小报为先,而以朝报为常,真伪亦不复辨也”。

宋朝的小报与邸报之争,从新闻学的角度看有着积极的意义,它促进了新闻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但从宋朝政府的角度看,一味地严加管理, 成效却未达预期,也值得其反思。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如果能不断改进邸报,使邸报的内容更加丰富、灵活, 时效更快,邸报的竞争力自然大大增强,未必能因此使小报禁绝,但小报的市场空间肯定就没那么大了。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