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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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部六省边界地区农业农村合作领域加快拓展,重点领域省际协同发展不断深化,农业农村协同发展动能显著增强。同时也要看到,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的紧密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还有待提升。建议中部地区聚焦产业分工协作、科技协同创新、市场联通、资源生态共保等重点任务,强化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的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创新区域合作路径,探索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高效协同、共享共赢”的农业农村协同发展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 中部地区崛起开创新局面,有力支撑形成我国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2012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了新形势下促进中部崛起,要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等新要求。2016 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6—2025 年)》发布,在原有“三基地、一枢纽”定位基础上提出了“一中心、四区”的战略定位(即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2019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南昌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做好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部地区自古就是大粮仓,农业战略地位突出。近年来,中部地区各类粮食生产基地加快发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中部崛起,需要推动农业农村协同高质量发展。
也要看到, 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的进程中, 农业农村协同发展面临若干制约因素,协同发展动能有待增强, 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协同协作的紧密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程必定等,2024), 省际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还面临发展不协调不充分问题(文瑞,2024)。因此,立足在更高起点上推动中部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协同发展目标,引导中部六省聚焦发展共性需求,抓住促进中部崛起及多个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重大机遇, 推动形成省际间比较优势充分发挥、资源要素协同配置、政策举措良性互动的区域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中部地区高质量崛起均具有重要意义。
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
总体来看,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基础比较成熟,农业发展集聚效应明显。
(一)粮食生产基地地位不断巩固
中部地区拥有黄淮海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平原四大国家商品粮基地, 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巨大(刘慧,2 0 2 4)。2023 年, 中部六省粮食总产量达20297 万吨, 贡献了全国29.2% 的粮食产量。我国13 个粮食主产区中,中部地区占5 个, 其中河南、安徽粮食产量长期位列全国前五名。中部地区在稻谷、小麦及杂粮生产上也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还是全国“ 菜篮子”“ 油瓶子”“ 肉盘子”的主阵地。
(二)乡村产业融合化和集聚化发展
中部地区产业融合载体蓬勃发展, 产业集群化势头明显。综合相关省份统计年鉴信息, 截至2023 年底, 中部地区累计建成50 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29 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拥有超过6600 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总产值稳步提升。中部六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超过2.7 万家。
(三)农业科技装备支撑稳步增强
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较强。据《2022 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2022 年,中部地区平均每省有36 个科研机构、4 个农林类高校院所、9 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涉农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和全时当量研究与发展人员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2 倍,1.29 倍。生物育种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供种能力处于领先地位。2022 年中部地区平均每省有148 个农作物品种授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及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其中河南农作物品种授权数356 个,居中部地区第一,农作物供种能力约占全国1/10。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2023 年中部六省农机总动力达3.48 亿千瓦时,接近全国的1/3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 个百分点;平均每省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人员为10.81 万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2 倍。
(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鱼类物种数量和资源量实现双提升。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2 年)》,2022 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监测到鱼类193 种, 相较2020 年增加25 种, 长江旗舰物种江豚种群数量1249 头, 比2017 年增加237 头、增长23.4%,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据生态环境部数据,2023 年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5.6%。综合农业农村部历年有关数据计算,2013—2022 年中部六省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
(五)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健全。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收入支出情况、“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状况、突发严重困难和潜在风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要求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促进中部地区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实践
中部六省加强与其他区域重大战略衔接、融合联动,依托区域协作规划促进省际边界地区合作,并聚焦粮食安全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省际协作, 有效促进了农业农村区域协同发展。
(一)积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一是安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与沪苏浙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销合作,签订《关于推进粮食产销合作战略框架协议》,推动沪苏浙三省(市)在安徽的政府储备粮异地代储规模不断扩大;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联合开展长三角地区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行动。推进沪苏浙三省(市)和安徽省欠发达、特殊类型地区结对合作帮扶,沪苏浙八个市(区) 与皖北八市开展结对合作,共建省级农业产业合作园区、搭建项目对接平台; 深化上海与安徽六安革命老区对口合作, 推动六安农特产品与上海开展产销对接。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安徽常态化开展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和干部互派挂职交流,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结果纳入省委综合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是湖南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瞄准大湾区对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以永州、郴州、衡阳等湘南地区为主体,着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强化省际地区农业农村合作发展
一是晋豫携手构建黄河金三角农业合作交流机制。2014 年国务院批复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在国家层面推动了国内首个省际交界地区协调发展试验区建设。在该规划引领下, 三省四地市(三门峡、运城、渭南、临汾)农业农村部门达成《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农业农村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力推动农业领域合作。当前,已共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果品出口企业联盟,组织黄河金三角食用菌、林下经济、“互联网+ 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举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曲沃)国际果蔬博览会,建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区,成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产业供销联盟。
二是鄂豫皖共同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发展。201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标志着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24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时代大别山革命老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际实践上,构建了大别山区鄂豫皖三省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促进了区域间农业发展合作。市县层面,中部地区首个省际县级合作区叶集—固始“一河两岸”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正式设立。
三是湘赣合力加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2014 年首届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交流会举办,拉开了新时代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的序幕。2021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湘赣边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共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框架下,打造了“湘赣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同时,签署《湘赣两省农业休闲精品旅游线路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合作推荐十条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线路。另外,通过签署《湘赣边区域河长制合作协议》,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
(三)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加强协同
一是深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聚焦粮食生产加工、畜牧业、中药材产业、小龙虾产业、茶产业等区域共同优势产业,通过多种协作方式,促进合作共赢。部省和省际之间协同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2018 年起,农业农村部持续指导开展中部六省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省际之间通过互邀参加展会和推荐活动、建基地、育品牌等举措推进农业产业互联互通和深度开发合作。例如,湖北黄冈着力推进与江西九江合作, 建设小池蔬菜基地和湖北裕丰农副产品市场。合作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大别山革命老区红色文旅融合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和品牌共创。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协同。联合开展品种选育和推广示范工作。例如, 江西萍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开展蔬菜新品种选育与品种推广示范,建立了蔬菜、水稻制种等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种业企业与河南、湖北、安徽等省高校、企业联合开展玉米、西瓜、番茄的合作育种。共同打造科研创新平台载体,促进科研互动。例如,江西农大、江西省农科院与安徽省农科院合作建设了长江中下游杂交水稻科研单位试验联合体(国家级)、节水抗旱稻产业联盟等科研合作平台; 同时,加强科研人员交流、培育及科研项目合作。
三是强化重大疫病和农业灾害联防联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协同防控,合作开展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应急状态下农机作业服务协同。
四是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抓长江大保护,建立健全跨县区、跨地市、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长江交界水域沿岸联合巡查;湖北、安徽、江西、湖南、重庆五省市联合签署《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完善禁渔协同联席会商、执法联络、联合巡查、协作共治、应急协同、信息共享等六大机制。协同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中部六省编制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标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 推动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等污染统筹治理。
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尽管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基础良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来看, 相比工业、服务业以及城市经济,农业农村区域协同发展仍面临若干制约因素。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中部六省发展呈现分化格局。2022—2024 年各省统计数据显示, 湖北、安徽经济增速领跑并保持向好态势, 河南、湖南总体平稳但压力加大,江西、山西下行压力较大且内生动力偏弱(周毅仁,2025),各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也体现了区域内农业农村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二是省际交界地区有待进一步发展,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协同紧密性和规范性有待提升
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总体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粮食安全保障、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市场建立和品牌打造等方面仍以分散化、局部性、自发式协作为主,以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省际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大区域科技攻关、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等为抓手的协作平台还不多。尤其是,省际间同类产业缺乏区域产业规划引导和跨省分工协作,存在同质化竞争情况。同时,尚未建立全面统筹协调的省际科技创新协同协作机制,需要在共同完成科研项目、科研人员学术交流、联合培养人才等合作基础上继续提升合作水平,推动区域共性技术和重大科技协同攻关、区域科技资源开发开放、省际间产学研联合协同创新。
总体思路与对策建议
从农业农村发展共性问题和区域协同发展需求出发,本文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区域高质量协同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总体思路
推动中部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协同发展,要坚持互惠互利与优势互补相结合,以促进实现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为目标, 以“ 打造大粮仓、发展大产业、引领大科技、构筑大生态”为核心,以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构建协同工作体系、协调区际利益关系为抓手, 围绕产业分工协作、科技协同创新、市场联通、资源生态共保等重点任务, 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加强区域合作新路径、新方式先行先试,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 构建形成“ 多领域— 多层次— 多形式” 的区域协同发展体系, 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高效协同、共享共赢” 的区域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助力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在更高起点上扎实推进中部崛起作出重要贡献。
(二)路径选择
一是打造大粮仓。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基地地位。促进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有机融合和集成推广,加快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新品种培育,推荐发布低镉、耐盐碱水稻主导品种,支持花生收获机、油茶采收机等重点机具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跨区域联动,加快建设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造农机服务联合体,提高跨区域服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和重大病虫害联防联控,加快编制中部地区农业极端天气灾害风险“一张图”,建立跨区域统筹调配植保器械、农药、农机等机制,支持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和农业防灾减灾队伍建设。
二是发展大产业。协同推动重点产业联动发展。共同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支持在省际毗邻地区跨区域合作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强农业产业品牌统筹整合,培育区域性公用品牌和区域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市场互联互通,在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建立一批农产品专业交易中心或集散中心,共建特色农产品产销平台和农产品电商平台,搭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三是引领大科创。促进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协同。加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中部地区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优势农业科研资源,支持共同打造一批重点品种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需求,设立重大品种联合攻关、区域合作专项等项目, 加强在地缘相近、类型相似、资源相通产业领域的技术合作。加强关键领域研发资源、数据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区域农业科技人才交流培养,推进区域内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之间人才的双向流动。
四是构筑大生态。共同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与畜禽粪污资源化长效机制,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联手开展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完善优化农业面源污染全环节监测体系。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部门协同、省际联动,常态化开展上下游、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和专项整治行动,深化省际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三)对策建议
1. 强化顶层规划设计,建立完善协调机制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统筹谋划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工作,包括制定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实施重大项目等。二是研究制定中部地区农业农村协同发展指导意见,为推动中部地区农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协调协同协作提供指引。三是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区域协同发展规划,跨省域统筹做好同类别农产品的产业规划,并立足产业共性技术需求制定区域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2. 聚焦关键环节和区域,开展先行先试
一是尽快启动粮食产销区横向补偿机制试点,可先选择1—2 种粮食作物和满足一定条件的主销省、粮食净调出省启动试点工作,设立国家粮食安全产销责任资金,由中央和主销区省级财政共同负担,主销省依据“缺多少粮、补多少钱、多调超补”的原则(根据缺口递阶提高补偿标准)缴纳责任资金。二是探索创建跨区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相关地区聚焦共同优势产业,规划共建一批农业产业园区,打造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三是引导开展省际交界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试点, 以中部地区省际交界市(县)为重点, 鼓励相关省份共同设立省际交界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
3. 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精准对接协同发展需求
一是搭建区域农事服务综合平台, 主要由农机服务、农技服务、农资服务三大模块组成。二是搭建跨区域产业赋能协作平台,建立特色产业发展大数据信息系统,重点包括产业发展规模、空间分布、品种、产品市场销售、品牌建设等信息。三是搭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重点收集与对接区域内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等信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协调协同协作水平
一是建立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建立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各省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议中部各省农业农村厅设置相应机构或工作专班,建立各省之间常态交流、广泛参与的协商沟通机制。二是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在省际交界地区实行无差别的招商引资政策, 鼓励探索区域性共建园区的利益分成等机制。三是建立协同工作绩效考核及监督机制。将协同发展纳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事项,并加强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与监督。
5. 强化支持配套政策,促进协同发展
一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种粮补贴支持力度, 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财政补助水平, 在管护方面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加大粮食主产区奖励补贴力度。二是加强对农业生产力要素在中部地区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政策支持, 探索跨省域投资平台合作, 推进农业大数据互联互通, 探索中部地区共同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参考文献略)
【本文得到农业农村部区域协作促进司委托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项目(CAAS-CSAERD-202401、CAAS-ZDRW202420)支持】
作者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