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适应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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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介明 宋勇刚 梁本部

内容提要: 

未来产业的创新发展高度依赖知识产权全链条支撑。我国需立足未来产业的创新驱动性、高不确定性和跨界融合性等特征,运用好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前瞻—场景创新—生态适配”三螺旋驱动框架;构建起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嵌入式”“强链式”“延伸式”融合机制,通过强化前沿技术的创新策源力、提升应用场景的创新驱动力和提升产业生态的创新协同力,在全球未来产业竞争中占据战略主动。

在全球科技竞争日趋白热化的背景下,未来产业作为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已经成为大国战略博弈的重要领域。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近年来涌现的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等新技术、新业态来看, 未来产业在带来全球创新版图和价值链重构机遇的同时,也引发了新一轮围绕知识产权的大国竞合博弈与战略制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服务未来产业创新发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未来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的发展目标,同时明确将知识产权作为产业支撑体系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作为指导思想,强调通过制度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系统性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等系列部署。这些顶层设计凸显了知识产权在服务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大部分省(市、区)相继出台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其中尤其注重通过知识产权全链条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

未来产业以类脑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未来网络等前沿技术为主要领域,其发展不仅关乎技术突破,更依赖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全链条的系统性保障。一方面,未来产业的本质是前沿技术与经济范式的系统性重构,而非传统产业的局部改良或单一技术的颠覆,能够推动科技革命从线性增量向质变跃迁, 从而重塑产业竞争规则与全球价值链格局;另一方面,当前未来产业的技术路线、商业模式、治理规则等均处于初始状态,主导技术的不确定性与市场应用的模糊性,导致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难以有效匹配创新需求。

未来产业创新需要构建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为核心的创新支撑体系,通过夯实基础研究、推广产业专利导航和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前沿技术;依托全研发周期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与严密的保护机制, 化解技术、政策的不确定性, 通过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与专利标准化,协同推动前沿技术产业化,并通过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持续优化未来产业的创新生态体系。这种从“创新要素”线性驱动到“技术前瞻—场景创新—生态适配”的三螺旋驱动,本质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激活创新要素价值,构建适应未来产业创新的新型发展框架。

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特征与知识产权战略需求

(一)创新驱动性与技术前瞻布局

未来产业的核心特质在于其创新驱动性,这种驱动不仅体现为单一技术的突破,更表现为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技术集群式创新,形成对传统产业创新范式的根本性重构。以人工智能产业为例,其高质量发展高度依赖算法创新、底层芯片架构突破、数据要素整合等多维度技术协同,而每一维度的创新均需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保障。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具有显著的前沿技术“路径依赖”特征,早期专利导航与布局往往决定了产业竞争的“赛道”选择。例如,在脑机接口领域,侵入式与非侵入式技术路线的竞争已演变为专利壁垒博弈,美国Neuralink通过密集的电极阵列专利布局锁定技术路线,而我国企业则需在柔性电极、神经信号处理等细分领域通过专利组合塑造差异化优势。前沿技术的前瞻布局既需要技术专利化, 更需要将创新成果纳入国际标准,积极推动前沿技术成为国际主流。

未来产业的创新驱动性, 要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突破传统“跟随式”思维,转向激励创造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颠覆性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大数据(尤其是专利和期刊数据)作为技术创新的“基因图谱”,为识别前沿技术机会、预判技术演化趋势提供了核心支撑,有助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关键词共现分析、技术聚类算法,能够识别现有技术体系中的“非对称创新机会”。因此,前沿技术前瞻布局的核心,是通过知识产权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寻找创新驱动可操作路径。未来产业的创新驱动性本质上是知识产权战略与前沿技术创新的深度耦合,通过前瞻布局构建“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全链条优势, 这既是应对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需求,也是我国从技术跟随向创新引领跃迁的必然选择。

(二)高不确定性与场景应用需求

未来产业创新的高不确定性,本质上源于技术成熟度低、市场需求模糊、商业模式未定三重挑战。技术路线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投入血本无归。前沿技术与市场需求的时空错位,使得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面临“技术孤岛”风险,即前沿技术成果难以匹配现实场景需求。场景应用作为未来产业新发展范式,通过驱动前沿技术、政策制度、产业生态等创新要素有机协同和多元化应用,改变了过去“先研发后转化”的历时性创新模式,实现了前沿技术研发与商业转化的共时性创新,正成为破解“魔鬼之河”(科研风险)、“死亡之谷”(技术风险)和“达尔文之海”(市场风险)的关键驱动力。

未来产业创新的高不确定性要求知识产权战略突破传统保护逻辑,转向“风险对冲” 和“场景应用”双轨模式, 即通过知识产权组合布局覆盖多元技术路径,实施“专利丛林”策略吸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参与技术应用开发和概念验证,同时依托应用场景加速技术迭代,共担并降低商业化风险。

(三)跨界融合性与生态适配机制

未来产业的跨界融合性, 既表现为技术集群的交叉创新,也体现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演进,更涉及知识产权规则与产业政策的交互作用。这种融合性要求知识产权战略需要突破单一领域保护框架,构建适应多学科协同、多主体协作的知识产权生态适配机制。未来产业的跨界融合性本质上需要构建“技术、产业和制度”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通过技术集群的知识产权组合布局,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主体协同机制打破创新要素壁垒。

未来产业的跨界融合特征要求知识产权制度规则从“碎片化保护”转向“生态化协同”,形成覆盖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产业应用的全链条生态体系,涵盖多学科交叉研发、跨领域专利池构建、多场景协同应用、多时空领域治理等创新活动。通过打破产学研用之间的组织壁垒,构建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建立基于知识产权贡献度的收益分配模式。跨界融合性决定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 通过政府搭建制度框架、企业主导技术整合、科研机构提供源头供给的协同模式,形成“技术跨界有支撑、利益分配有规则、风险共担有机制”的创新生态。

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深度融合机制

围绕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特征与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需求,以未来产业中的创新企业为主体,知识产权全链条亟须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进行“嵌入式”“强链式”“延伸式”深度融合,放大“技术前瞻—场景创新—生态适配”的耦合效应,拓展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空间。

(一)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未来产业创新“嵌入式”融合机制

未来产业中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源于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技术创新的“嵌入式” 融合,即知识产权全链条深度嵌入从研发立项、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的创新全流程,形成“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同频共振”机制。这种嵌入不是简单的制度叠加,而是将知识产权从“后端保护工具” 转化为“前端创新要素”, 从而实现“创新产生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闭环。“嵌入式”机制要求在前沿技术立项阶段,即引入知识产权检索与技术前瞻预见, 通过识别全球知识产权地图技术空白,将知识产权布局目标纳入研发计划,确保前沿技术突破与专利确权同步。在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初期,通过知识产权大数据驱动技术选择,避免创新资源低效配置,加强对颠覆性前沿技术的攻击性和防御性“双轨布局”。在技术攻关与中试阶段,将知识产权嵌入研发全流程,实现“技术突破即知识产权确权”。

(二)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未来产业创新“强链式”融合机制

未来产业创新的场景应用驱动,要求知识产权全链条从“技术创造”向“价值转化” 延伸,通过“强链式”融合机制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场景化、场景产业化的价值跃升。这种机制以产业链协同为载体,以政策链支持为保障,聚焦技术落地的关键环节,破解未来产业创新中应用场景缺失、产业链协同低效的难题。强链式融合的核心是围绕知识产权强化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使专利布局、技术标准、场景应用形成闭环。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产业链知识产权协同政策,引导企业在场景应用中共享专利资源,避免重复布局。

(三)知识产权全链条与未来产业创新“延伸式”融合机制

未来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生态体系适配,要求知识产权全链条从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向资金链、价值链延伸,形成“知识产权价值倍增、生态资源集聚、产业生态升级”的良性循环。这种“延伸式”融合机制以资金链为“血液”、价值链为“骨架”,通过知识产权的资本化运作与生态化布局,破解未来产业创新中“资金短缺、价值链断裂”的瓶颈。“延伸式”融合的核心是知识产权价值在资金链、价值链和生态链上的多维度扩展, 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化、资本化,提高未来产业的附加值, 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参与,进而形成“本土创新、区域协同、全球布局”的未来产业生态体系。

完善适应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全链条路径

(一)强化前沿技术的创新策源力,优化基础研究知识产权布局

一是构建定向基础研究知识产权布局机制。设立“巴斯德象限”导向的攻关基金, 在财政资助的科研基金中单列“未来产业基础研究专项”, 集中支持未来智能、量子计算等兼具理论价值与应用潜力的领域。建立“技术成熟度、产业适配度”双维动态评估模型,优先布局能解决未来产业共性瓶颈的专利组合。大力推动与实验室成果相关的技术全球专利导航与技术追踪,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团队中设立知识产权专员,开展重大科学发现的颠覆性潜力评估。试点科研项目信息披露“双轨”制,允许敏感技术通过保密专利保护,通用技术通过开放许可加速扩散。

二是强化区域差异化布局与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未来产业, 绘制区域未来产业技术图谱, 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制定差异化目录。建立区域协同审查通道,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试点专利优先审查互认, 缩短跨省转化周期。建设应用型基础研究载体,在产业先导区配套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提供技术可行性验证与专利风险筛查一体化服务。支持安徽等省份将大科学装置(如聚变堆主机)产出的基础专利面向链主企业定向许可。

三是完善企业参与基础研究的激励机制。强化财税与产权双重引导,对研发投入占比较大的企业给予基础研究费用加计扣除,设立企业基础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授予牵头单位专利交叉许可权。构建企业、实验室专利共享池,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内部交叉许可降低研发成本。探索专利开源机制,在未来智能、区块链等迭代较快的产业领域, 引导企业将基础算法专利开源,以技术生态优势争取技术标准主导权。

(二)提升应用场景的创新驱动力,促进产业创新知识产权转化

一是创新场景驱动的知识产权转化路径。建立“未来产业试验场”专利加速器,在国家级新区设立场景化专利中试平台,提供技术验证、专利风险筛查、标准合规检测一体化服务。对通过验证的专利技术给予首购首用补贴,缩短其市场化周期。推行场景应用导向的专利开放许可,由地方政府主导搭建未来产业专利池, 要求财政资助项目专利成果加入,以“零许可费、收益分成”模式向中小企业开放。对开放许可专利提供年费减免的优惠,从而提升专利利用率。

二是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与管理工具。试点数据知识产权资产化改革,在数据要素基础好的地区(如北京、杭州、深圳),允许企业将经认证的数据专利纳入财务报表,拓宽融资抵押物范围。建立数据知识产权评估指南,明确脱敏技术、数据贡献度等定价因子。支持发展全链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设立省级未来产业专利转化基金,重点专项投资专利密集型中小企业。推广专利保险、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 银行按照专利估值开展贷款服务。

三是强化政策链、产业链、创新链上的知识产权协同。建立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中心,整合行政确权、司法审判、仲裁调解等资源,实现“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行政单位定期发布未来技术采购目录,对采购产品实施专利回溯奖励。推行“科学家、工程师、知识产权专员”入企制度,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专利布局方案。打通科研设施与产业转化通道, 赋予国家大科学装置配套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专利优先许可权。建立专利转化效能评价体系,将专利转化率纳入科研院所、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绩效考核指标。

(三)提升产业生态创新协同力,构建全周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国家级“未来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云平台”,整合专利导航、FTO分析(专利自由实施)、国际规则库等功能,提供全流程线上自助服务。设立区域实体服务中心,在省级高新区布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体”,集成快速审查、质押登记、纠纷调解等职能。建立“创新主体画像系统”,根据企业技术路线自动匹配专利运营方案。建立阶梯式人才培养体系,在具有专业优势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工程硕士(STEM交叉方向)专业学科,定向输送未来产业知识产权专员。实施“技术经理人培优计划”,由财政资金专项资助前往德美等发达国家实验室研修。

二是构建未来产业创新风险防控与预警机制。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开发未来产业专利动态地图,运用AI技术全天候监测全球前沿技术专利布局,通过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定期推送海外专利壁垒动态和技术路线偏离风险预警。强化供应链知识产权韧性,建立关键专利替代方案库,梳理光刻机、量子芯片等“卡脖子”环节的备用专利组合,给予替代技术研发企业专利维持费补贴。

三是建立跨境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网络。打造国际规则对接通道,组建未来产业标准专利联盟,建立专利审查结果互认机制,推动我国SEP(标准必要专利)纳入ISO/IEC标准,规避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技术封锁风险。在脑机接口、量子计算等新兴领域,引导推动我国企业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建立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补贴池,降低企业全球布局成本。在海南自贸港试点跨境数据知识产权确权规则,建立离岸数据专利登记中心。构建海外维权支援体系,在欧美等重点市场设立“知识产权护航服务站”,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应诉支持。

【本文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项目“国家重大产业知识产权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项目编号:SS22-B-14)研究成果】

作者刘介明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院长、教授;宋勇刚为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副研究员;梁本部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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