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科范
2020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指出“要更多依靠科技创新”,这对我国未来的科技创新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是新形势下的紧迫需要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涉及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的全方位转变,也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对科技创新提出的要求有二:一是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建设和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作用,以科技创新来驱动国内国际产业发展双循环; 二是科技创新本身也要形成国内国际两个循环,即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双循环,实现科技创新要素的国内循环畅通和国际创新要素的流动聚集。
我国一直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当前也在致力于迈向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正在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主要包括:一是由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基地—人才”三位一体转变为“项目—基地—人才—产业—组织—机制”六位一体,更加重视与产业、与国内外组织和机构、与国外先进科技体制机制的对接与合作。二是科技对外开放合作开始出现由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转变的势头,未来可承担更多的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创新成果和创造知识的责任。三是对外科技合作由取长补短转变为扬长补短,既取他人之长补自身之短,也发挥自身长处打造优势与竞争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科技创新领域理想的国际循环应当是全球参与的、平等开放的大循环,这本应是全球科技创新共同体未来合作的大趋势,是追求人类可持续福祉的当然选择。但是, 当前的逆全球化趋势以及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海外市场进入限制、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断供等,使得参与全球科技创新的大循环受到严重制约。在新形势下,发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局部循环可能会成为迫不得已但也算是现实可行的选择。就产业技术而言,未来还可能出现分群现象,即同一产业领域的同一代技术,可能出现分属不同国家群体的,采用不同技术原理,具有不同技术基础架构、标准和路线的多个相安的或互斥的体系。例如,未来可能出现中国的5G技术体系和欧美的5G技术体系,在新冠疫苗、区块链、量子通讯等领域出现技术分群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产业的技术分群会加剧科技创新国际循环的局域化,这也使得我国构建局域化的科技创新国际循环体系成为可能。
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循环
中国在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合作方面需要排除困难,坚持国际化、全球化,承担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大国责任,同时,要大力建设科技创新的局域国际循环,其中最为可行的路径是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可以考虑将“一带一路”培育成国际创新大走廊。
目前,“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循环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例如:第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外交部印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第二, 中国与中东欧16国在“16+1”合作框架下,共同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南京宣言》;第三,中国科学院发起组建“一带一路”科技组织联盟,发布《北京宣言》;第四, 上海牵头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目前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和治理机制设计,最终打造成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共同体。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循环的未来发展思路如下:一是在中国科学院领衔的“一带一路”科技组织联盟和上海牵头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基础上,由国家牵头,政产学研共建,高起点、实质性重构“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联盟。二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框架下,成立“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组织,未来发展成为指导、推进、布局“一带一路”科技创新活动的多边性国际组织,可发布“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技术路线图,组织实施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研发项目以及产业化项目。三是组建“一带一路”科学院, 未来对标欧洲科学院和第三世界科学院,建立院士制度,发布科学议程, 推进大科学研究,打造世界知名科学院;以此为基础,探索中国参与全球创新治理的新范式。四是充分发挥原独联体国家的科技优势,先期可单独建设若干双边科创走廊(如中俄科创走廊等),时机成熟时再联结成国际科创大走廊。
关于科技创新国际循环体系, 有学者认为中日韩科技创新合作也是一种选择。实际上,过去中日韩科技创新合作方面有很好的基础,其中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共同组织的中日韩A3前瞻计划已实施多年,效果很好。另外,基于《中日韩合作行动计划》,三国在气候与环境领域开展了广泛的科技创新合作。中日韩之间的地理临近性和文化相通性使得在科技创新领域形成紧密合作体尤为必要。其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建立跨国科学园区以及成立中日韩大学联盟等;也可以依托中日韩自贸区的贸易机制实现创新与贸易之间的互促,如建立离岸创新特区和人才飞地等。不过,中日韩科技创新国际循环尚取决于REC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或中日韩自贸区,能否顺利建成,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将科创走廊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内循环的大动脉
建设科技创新内循环的主要任务是构建重点产业的全创新链, 即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产业化的整个创新链条, 克服卡脖子技术的短板,解决创新链的源头创新、突破性创新问题。当然,构建全创新链困难性非常大,一是我国创新链上游的基础研究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在许多方面还相当薄弱,且人才储备不足; 二是我国在装备和科技仪器制造、新型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技术等方面也存在短板, 缺乏长期积累且在短期内难以跨越。另外,科技创新领域也存在比较优势和国际分工问题,创新链全部自给会导致成本上的不合理。
科技创新还存在生态圈的问题,这种生态圈最关键的是两个, 一个是产业生态圈,就像华为的鸿蒙系统一样,应用软件是否丰富、是否通用就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生态问题;另一个是人才生态圈,即是否形成稳定的人才群落以及是否有适合人才群落扎根繁衍的软环境。
目前,全国各地的科创走廊方兴未艾,科创走廊的建设可望成为构建科技创新内循环,解决全创新链和产业生态问题的可行途径,亦即,我国的科技创新内循环建设可归结为三个关键词:链、圈、走廊。我国目前的科创走廊建设可以说是如火如荼。已经成型的科创走廊有三个。一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二是粤港澳大湾区科创走廊, 三是京雄科创走廊。正在规划建设的还有光谷科创走廊(全称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郑开科创走廊、成渝科创走廊等。
我国科创走廊未来的建设应考虑到以下几点:其一,将科创走廊建设这一区域自发行为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其作为科技创新内循环的大动脉视角,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并与区域科技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相衔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其发展。其二,京雄科创走廊延展至天津,形成京津冀科创走廊(也有学者称之为“京津雄科创走廊”)。其三,考虑到目前的三个起步较早的科创走廊都是跨地域的,建议将其他的科创走廊也延展到跨区域并作为地理空间三角板块发展的支撑,具体是:光谷科创走廊延展至湖南和江西, 成为中三角科创走廊;郑开科创走廊在河南省内延展至信阳,在省外联合山东的济南、青岛等城市,建设黄三角科创走廊(与传统意义上的黄三角概念不同,这里指黄河下游);成渝科创走廊延展至西安,成为西三角科创走廊。其四,将这些节段化的科创走廊连接在一起,构成全国的科创大走廊,通过创新循环产生的驱动力,促进全国经济内循环的高质量运行。
要在科创走廊中布局若干能量节点,包括:(1)谷,指各具特色和优势的产业谷或产业集群。其输出创新产品、劳务并孕育新产业。(2)岛,指科学岛。目前建成的有合肥科学岛,在建的有武汉科学岛和北京怀柔创新雨林,属于基础研究和大科学基地,需要有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学中心作为支撑。建议今后分批次在各个科创走廊布局国家综合科学中心, 下一步应以中三角名义加快设立武汉国家综合科学中心,然后稳步推进,考虑分别在郑州、西安布局国家科学中心的可能性,以逐步实现一廊一中心。(3)圈,指环大学创新经济圈,是大学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大学生就地就业创业的重要方式。目前启动环大学创新经济圈规划和建设的有广东、武汉、陕西、成都、上海等地,但总体落实情况不是很理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存在打破大学围墙与维护校园安全之间的矛盾,需要找到破解之策。(4) 驿站,其承担创新要素中继、输送和技术辐射功能。包括创新驿站、技术转移驿站和人才驿站、人才飞地、科技园区的园中园和园外园等。可将这些驿站设立在科创走廊中的部分中等城市,以承接大城市科技创新的辐射效应与涓滴效应。
还可以通过科创走廊的建设, 高质量地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首先,现有的一些科创走廊本身就是向区域一体化的方向演进,例如, 广深科创走廊演化为粤港澳大湾区科创走廊,松江科创走廊演化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京雄科创走廊演化为京津冀科创走廊,无疑是分别向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和京津冀一体化的一种战略逼近。可以预见,光谷科创走廊、郑开科创走廊会逐步延展化、跨省化,并对接连通为中部崛起提供新的聚合力。其次,科创走廊将成为区域创新一体化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方式,目前这种趋势已初见端倪。例如,长三角G60已推出了科技条件资源共享、科技创新券通用、院士工作站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异地互置、企业分支机构多地同设等措施;京津冀已推行职称评审资格互认政策;粤港澳大湾区科创走廊正大力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可望形成以新基建为特色的科创走廊硬件支撑体系。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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