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与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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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中国古代社会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农村基层长期实行乡村自治,乡贤是乡村自治的主导者,这种治理模式成本低、效果好,体现出古人的政治智慧。新时代建设新农村,应该大力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创造条件让那些远离故土的乡贤们“返场”。

乡贤文化

乡贤,从字面上理解是“乡村中的贤者”,《辞源》解释为:“明清时凡有品学为地方所推重者,死后由大吏题请祀于其乡,入乡贤祠,春秋致祭。”不过,明清以前“乡贤”一词就有了,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如果不局限于某一个朝代的话,可以参照《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乡贤,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

乡贤是由“乡”和“贤”所构成的,首先要具备地域性,是本乡本土的人,有浓厚的乡情,对故土有责任感和归属感;其次必须是贤能的人,有才有德,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并得到各方面的公认。乡贤不是一种职业,也不是一种职务,它属于社会学范畴,是对乡间精英群体的概括性描述。

乡贤也不是旧时代的乡绅,尽管二者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它们所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乡绅强调的是权力和地位,往往与“有权有势”联系在一起,他们中的一部分被人们视为“土豪劣绅”;而乡贤在强调地域性身份的同时,更多地强调的是品德、能力和声望。乡贤土生土长,根植于乡土 ,不仅有才德,而且注重乡情、乡愁,他们以乡愁为基因、以乡情为桥梁、以乡村为空间,是乡人间增进情感联系的纽带,在乡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情感认同。

旧时的乡绅主要由以下群体构成:科举及第未仕的士子,本地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里养病的中小官吏,本地的宗族首领等。而乡贤的身份更为广泛一些,除品德受到大家认可的乡绅外,那些虽然没有权势和财力,但具有一定文化、热心于乡间事业、获得乡人拥护的人都可以归入乡贤行列。

中国古人对乡贤群体历来十分看中,《礼记》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认为贤能的人对治国理政十分重要,《墨子》也说“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己。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刘邦起于泗水亭长,深知乡贤在民间的巨大影响力,所以西汉立国之初就将乡贤纳入政府控制范围中,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部分,汉高祖二年(前205年)下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历代对乡贤均有褒扬,东汉时孔子第二十世孙孔融担任北海国相,“以甄士然祀于社”,甄士然是北海国本地人,史书称其“临孝存知名”,孔融“恨不及之”,在他死后“乃命配食县社”,这被认为是祭祀乡贤的开始。到明清时, 各地开始建乡贤祠,本地人所推重的乡贤,死后“由大吏题请祀于其乡”,春秋时节都有祭祀活动。在各地编纂的方志中,乡贤更是必不可少的篇章,那些知名于本土、为乡人谋福祉、受到乡人称颂的乡贤,事迹通过地方志流芳后世。

乡贤治村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国家治理体系主要由官和吏组成,官员的选拔和管理极为严格,其人数往往不多,清代学者刘献亭在《广阳杂记》中统计,东汉初年官员约7500人, 到唐代约18800人,明朝初年武职官员约28000人。吏的数量较官员要多些,比如宋代,一个县政府的正式官员,大县不过四五人,小县只有两三人,而胥吏一般会有数十人。

然而,仅依靠百十人显然无法管理一个县的百姓,比如户籍管理,秦汉以后朝廷在这方面逐渐重视和加强,户籍有登记制度,日常还要更新,需要大量人员去落实。再如赋税征收,既要逐户收取,又要防止有人钻制度的空子,类似隋朝的“大索阅貌”制度,不仅要查纳税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还要查相貌,有关人员要当面检查年貌形状,防止那些人已达成丁之岁却用诈老、诈小办法逃避赋税和徭役。

完成这些大量而琐细的工作需要充足的人手,为弥补官吏数量上的不足,历代都借用乡贤来辅助国家治理。战国时期就有“三老”制度,先在魏国出现,以后秦、汉两朝都予以延续。“三老”所指有不同解释,有的认为是具备“三德” 之人,即“直、刚、柔”三德,有的认为指上寿、中寿、下寿等三种高龄之人,他们的年龄分别以120 岁、100岁、80岁为界。“三老”可以参与地方政务,本人不用服徭役和兵役,平时他们辅助朝廷对乡村进行治理。

宋元以后士大夫群体不断壮大,他们崇尚“以天下为己任”, 那时官员致仕后一般都返回原籍乡里,这些人有阅历、有能力,也有一定威望,他们中的许多人回乡后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和治理中,成为乡贤的重要部分。范仲淹回到家乡后设立义庄,救助宗族中的贫困者,吕大钧返乡后与乡人订立《吕氏乡约》,规范乡民行为,对婚丧嫁娶等社会活动加以引导。还有的致仕官员返乡后积极带领大家修桥铺路、开办书院或者带领乡人发展经济,有的则参与乡民纠纷的调解、教化百姓。

中国是个传统农耕社会,幅员辽阔、民族和人口众多,在交通、信息传递技术十分落后的情况下, 在朝廷与乡村间起重要维系作用的正是乡贤等乡村精英群体,他们能得到官府、地方宗族、乡间百姓等各方支持,也能综合起各方的利益,当不同利益发生冲突时还能起到调节和减压的作用,维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古代的乡贤既是封建统治者在乡村社会的代理人,又代表乡村的利益向封建统治者表达诉求,他们是乡村的实际统治者,林语堂称之为“无形之政府”。道家强调“无为而治”, 在中国历史上也的确出现过这样的时期,比如西汉初年的休养生息,朝廷“无为”而天下能实现大治,依靠的正是官吏体系之外还有一支深入到基层乡间的精英力量。

乡贤“返场”

近代以来,受帝国主义侵略以及西方文化输入的影响,中国基层乡村出现了巨大变革,由传统农耕社会逐渐向城乡二元化方向发展, 农村不断衰落,危机逐渐累加,乡村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动,以往产生和积淀乡村精英的循环模式中断了,加之乡村社会矛盾越来越多, 致使不少劣绅充斥于乡间,乡贤文化逐渐暗淡下来。

中国共产党领导了土地革命, 农民得到真正解放,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又发生了新的变革,城镇化步伐加快,村庄由内向型逐渐向外向型转变,各种要素流动加快,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发展改变,农村的时空秩序和乡间的日常生活都不同以往,农村原有的熟人社会正在发生着悄悄的变革,在这种大背景下,乡村中的精英或进城学习、工作,或在更加流动的空间里开拓经济,专注于本乡本土事业的意愿和能力均明显降低。

我国农村社会尽管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仍然没有消失,乡间所特有的以血缘为纽带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旧广泛存在,仍然需要乡贤参与乡村的建设和治理,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仍然需要继续传承和弘扬。

新时代的新农村建设呼唤大量新乡贤出现,与旧时代的乡贤、乡绅不同,新乡贤不仅要出身于本土、热爱本乡,而且要有现代民主法治意识和现代道德观念,在参与新农村建设时,除利用自身影响力之外,更要利用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和法律手段来化解农村社会中的矛盾,同时还要利用自身优势, 带领村民发展经济,使乡村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

在这方面,各地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有的组织本地出去的老干部、老教师和企业家回乡参观,请他们建言献策;有的举行本地出去的知名人士评比活动,提高他们在家乡的知名度;有的组织以本地企业家为主的商会组织, 积极为家乡招商引资。在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通讯、交通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分散在外地的本土精英们也一样能为家乡的建设出谋划策,做出自己的贡献。

然而,只有“在场”的乡贤才是纯粹意义上的乡贤,乡贤只有生活在乡土,与乡人朝夕相处,才能结成深厚的乡情,他们身上的品德力量才能潜移默化地感染其他人。在农村日益出现“空心化”的情况下,建设新农村最大的障碍不是资金而是人。从经验看,精英缺失容易导致地痞、流氓、恶霸等黑恶势力的兴起,所以应鼓励乡贤“返场”,实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乡贤“返场”应该不缺乏热情,比如许多退休的政府官员、科技和文化工作者内心都有深厚的乡情乡愁,他们希望发挥自己的余热,希望能在有生之年重返故里, 为家乡做一些贡献,回报故土的养育之恩。问题是,现实中的一些制度性难题阻碍了他们“返场”,比如户籍、农村宅基地管理、社会保障政策、人事制度等。这些问题都很现实。但在深化改革力度空前加大的当前,相信这些问题都会陆续得到解决。到那时,相信乡贤“返场”将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优秀的乡贤文化也将得到新的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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