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杜悦英
中国中医科学院药学家屠呦呦研究员,于本月收获了其科研生涯的至高荣誉——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一朝闻名天下知”,来自国际科学界的褒奖令中国同行和公众倍觉兴奋和鼓舞,也难掩遗憾与尴尬。毕竟,这位八旬老人的诺奖获奖研究(通过对提取方法的改进,首先发现中药青蒿的提取物有高效抑制疟原虫的成分)40年前即告完成,其本人亦几度申请成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却至今未戴上院士桂冠。
中国科学家和科研成果为何“墙内开花,墙外先香”,引发科学界及公众对中国科研评审制度的关注与反思。就相关问题,《中国发展观察》记者专访了知名神经科学家、清华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鲁白教授。
中国发展观察:中国的科研基金是如何分配的?科研项目如何立项?
鲁白:中国的科研基金主要来自两个部门,一是科技部,二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基金分配之前,先要进行项目立项。立项后,科研基金才能拨付。那么,哪些项目可以做,哪些项目不必做?在中国,这个决定权往往掌握在政府主管官员手中,长官意志色彩颇为浓烈。部分主管官员的动力来自于,如果其任内力推的某项目出了成果,那将是其政绩的重要评价指标,以及下一步升迁的重要依据。
有这样的情况,主管官员希望上马某项目,在召开立项讨论会时,会在立项过程中专门选有可能支持该立项的评审专家,甚至可以多次更换评审专家,直至赞成者占大多数,就通过立项的要求。
中国发展观察:“官员立项”有何弊端?发达国家在立项方面是怎样做的?
鲁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大多数科研基金的主管官员,不是有成就的科学家,也不具有非常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科学背景。所以,有些时候做决定就有“拍脑袋”的可能。当然,主管官员也会请科学家来做项目评审,但他们并没有想过由科学家来制定科学的战略方针。官员请一些科学家来做立项的讨论,但立项的决定不是一线做科研的科学家做的。这种立项方式,有时候反而是给其中一些沽名钓誉者,打造了图利的温床。
这种情况不是不能避免。比如公开立项主管和科学家名单,立项会议的讨论在网上视频全程公开,接受科学家反馈。在舆论压力下,官员的个人私心和立项科学家的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就会受到约束。当然,国内还没有哪个机构在立项时这么做过。
立项跟评审两方面,中国都出现了官员干预的问题。先进国家(欧洲、美国)的制度在这些方面较为成熟,也是先立项再评审,但程序和内核跟中国完全不同。
在西方,政府基金的管理人员没有科研项目立项的权力,他们能做的是,召集一个战略科学家团队来就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立项结果。当然,官员可以根据国家整体利益对战略科学家的立项结果进行微调(如项目次序),但一般来说,政府官员是严格按照战略科学家讨论出来的结果来立项,做什么、怎么做,都是由科学家,而不是官员来定。
中国现行体制下,通过了立项的科研项目不是说不重要,但其立项方式应当改善。建议由战略科学家来参与立项。必要时,立项也可聘请外国专家。
中国发展观察:“战略科学家”是满足怎样条件的科学家?由他们来立项,其过程及结果又该如何保证科学性与公信力?
鲁白:战略科学家在横向上具有全局观念,在纵向上具有历史发展的眼光。他们能够看到科学现状和发展方向,并把握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战略科学家具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利他性,他们考虑问题和行事,是建立在有利于全局利益的基础之上,而非为了个人谋利。他们能够把握科学前沿,有国际威望,有战略眼光,能够在中国开展工作;有公心、有公信力,敢负责,有全球观念。上述条件哪一条少了都不行。这样的人才的确很少,但却是中国实现从大国到强国的转变所必需的。谁堪称战略科学家?大多数科学工作者都心中有数。
比如美国的“脑计划”提出后,重点支持研究领域都由其战略科学家团队多次开会讨论决定,整个讨论过程通过网络公开。舆论在保证立项的科学性与公信力上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发展观察:中国绝大多数科研基金按项目发,先进国家也是如此吗?
鲁白:国际上,科研基金在逐渐由“投项目”转变为“投人”。以美国休斯医学研究所(英文名称为Howard Hughes Medical Institute,简称HHMI,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非营利性私立医学研究所和基金会)为例,该机构在全美选出约300位科学家,提供每年数百万美元的研究经费。它以很高的标准选择科学家,入选者做什么项目可自主决定,但要以每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来接受科研成果审查,其间还要参加每年多次的同行交流等,汇报科研进度,听取同行建议。如果某位HHMI科学家这5年比过去5年做得好,那么可以继续获得下一个5年的经费支持。如果这5年跟过去一样,甚至倒退,那么相应的资金支持便被停止。这种科研基金的分配依据是人(即科学家的既往研究业绩)而不是项目(即科学家提出将来要做的事)。建议中国开始逐渐采纳这种方式。
中国发展观察:怎样的工作堪称好的科学研究工作?
鲁白:优秀的科学工作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中国科学家在中国土地上做出来的有世界水平的科学,是非常值得尊敬的。结合国际经验,我认为,好的研究工作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经典学科领域的重大突破。比如葡萄糖转运蛋白,已经研究了半个世纪,这么多科学家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就是不知道它的转运机制。清华大学的颜宁教授,解析了它的结构,从此可以了解它是怎样打开和关闭的。一个经典的古老的学科,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一下子有了突破。
第二,可以被广泛使用的新的研究方法和技术。例如获诺贝尔奖的PCR 技术和膜片钳(Patch Clamp)技术。但有时候被非常广泛引用的技术性文章,还不一定是发表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比如Patch Clamp技术的文章就是发表在一个不起眼的专业杂志上。
第三,显而易见的实际应用。如发现了肝炎病毒的受体,就可以想办法阻止它进入人类的免疫系统细胞,应用的前景显而易见。又比如找到老年痴呆症的致病基因,这样就有可能及早预防和治疗老年痴呆症,否则无从入手。
第四,提出全新的概念。例如神经营养因子一直是被认为起着促进神经细胞营养的作用,如发育、分化,但1996年我们实验室发现神经营养因子可以调控脑内突触的可塑性,最终它也许可以调控学习记忆。这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第五,打破传统的理论体系。这与上面讲的是对应的,一是能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另外是打破一个旧的观念,就是说我要提出反对意见,原来的概念有问题,对它提出挑战,提出这样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第六,开创崭新的领域,例如获得2012年诺贝尔奖的诱导多能干细胞(iPS cell)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领域。许多工作就在此基础上开展。
中国发展观察:好的科学家具备怎样的素质?应该用怎样的制度来保证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
鲁白:我们衡量一个好的科学家,主要看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在过去的学术生涯中,有没有重要的研究成果,有没有大的成就。二是是否具有科研潜力,也就是看他有没有过人的智慧,前瞻性的想法,有没有独到的技术方法,有没有胆略去试一些新的课题,等等。
中国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亟需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北大和清华正在进行教授招聘晋升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以实现与国际接轨。第一,全球公开招聘,不能任人唯亲。第二,经招聘委员会筛选,面试,经全体教授无记名投票并获得2/3以上票数,才能入职。第三,准长聘教授(Tenure-track)制度,入职后有5-6年的合同,其间要表现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工作。第四,国际小同行评审。考核期到,把个人在任职期间的有关材料送给12-15位国际小同行评审。评审结果好的留下来,不好的会离开,就是非升即走。
这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改革,阻力很大。但中国需要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必须如此。学术单位一定要有人才流动。但是现在,中国绝大多数高校和科研机构还没有建立起这样一种科研人才体制。(下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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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观察:除了制度本身不够完善,还有哪些因素在影响中国科学家或中国科研成果在世界上的表现?
鲁白:我想谈谈中国文化对中国科学界的影响。科研体制能慢慢改变,但文化很难,这是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的七个特点,会严重阻碍中国科学的发展。
第一点,妒忌。这是一种“我不行,我也要拉你下来”的心态,着实影响了对有些科学家的评价。
第二点,人缘。在国内,有些人获得科学界的荣誉,不是因为科学做得好,而是因为不得罪人,靠人缘而不是凭本事。
第三点,人情。比如评审投票投给谁,不是根据科学标准,而是因为人情,如果不顾人情,便会遭到报复。
第四点,求全。不包容缺点,不允许失败。这样的文化对科技创新是不利的。
第五点,反标新立异。而科学恰恰需要标新立异。
第六点,团队精神。有些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做科研不是出于兴趣,而是为了科研成果带来的利益,因此很多人是个人主义者,不具备团队精神,影响项目协作。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学术道德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越来越值得重视的问题。如果我们不健全学术道德,就进不了国际学术大家庭。
学术道德不端中最基本的有三条,一是造假,二是篡改,三是剽窃。现在中国的剽窃现象很严重,甚至很多知名大学的资深教授,都不认为剽窃别人的创意是件大不了的事,对学术道德观念模糊,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十分淡漠。比如A和B两个科学家聊天,A听B说在做某个课题,有某个想法,但A听后,并不告知B自己也在做此类课题,而是进一步套他的话,了解相关信息,并抓紧实施B的想法,赶在B之前发表科研成果,这样的事在中国并不鲜见。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科学界学术交流的气氛。
在任何国家,同行间的科技竞争都是不可避免的。但竞争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剽窃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美国,剽窃者不但会被严重惩罚,也会在同行中声名狼藉。中国对此还没有很严格的惩罚措施。
我在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工作的十几年间,每年都要上科学道德课程。这是机构的要求,他们用制度来保证科学家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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