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内陆地区亟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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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容龄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中共中央统揽政治、外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十三五”期间拓展对外合作、打通板块实现区域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对内陆而言,“一带一路”的宏大战略,既是必须肩负起、落实好的重大责任,也是改变区位条件、创造区位竞争新优势的历史性机遇。作为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实现进出口的新型贸易方式,跨境电子商务将展示、成交、支付、通关等环节数字化,通过集约化效应显著缩短供应链、降低成本、提升利润空间,集中体现了内陆地区的外贸后发优势,同时亦面临政策机制、商业模式、平台资源等诸多困难和质疑。为此,在当前抢抓“路带”战略机遇加快内陆开放之际,分析跨境电子商务在内陆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思考如何依托新业态充分释放内陆后发优势,对于推进“十三五”内陆开放型经济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前内陆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机遇

 总体而言,我国内陆地区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聚焦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加快内陆开放,具有以下新机遇:
    其一,“一带一路”的区位优势。从开放大视野审视,内陆享有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的地利之便,“路带”战略着力开辟水、陆、空国际大通道,能把新丝绸之路―长江黄金水道―海上丝绸之路连为一体,内陆特别是西部地区可借此开辟新的国际大通道,改变区位大格局,真正成为我国对欧洲、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加紧打通物流、客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各种国际大通道,成为国际物流、贸易的枢纽和内陆开放高地。
    其二,信息技术的跨越发展机遇。进入信息时代,光纤、移动互联等通信技术推动内陆与世界“零距离”连接,内陆的区位条件已不再停留在过去“地理区位决定”“内陆与沿海差距不可消除、只能跟从沿海梯度开放”等传统概念上。通过“硬件”设施互联互通及“软件”制度协同创新,打通内陆城市横贯东中西、联接南北方的对外经济走廊,就能改变区位条件、作为开放前沿充分发挥面向亚欧大陆的新兴比较优势。
    其三,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巨大潜力。去年以来,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外贸的主要增长点。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成交规模约4.2万亿元(其中海淘成交规模1400亿元),占进口总值的1/3以上,较同期进口增速高出33.8%。商务部预测,到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增长至6.5万亿元,年增速将超过30%。
    其四,跨境电子商务稳外贸作用突出。今年1-8月,在全国进出口增速同比下降9.7%、降幅继续加深的严峻形势下,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内陆地区推动增长的重要引擎。以重庆为例,今年前8个月跨境电商进口比去年全年增长4倍多,8月当月海关日均核验万单以上,创单月单量新高;2015年全年预计将达到10亿美元交易规模。
    其五,国家层面政策有力保障。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有利于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消费,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内陆各地抢抓“路带”战略机遇,聚焦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形成“十三五”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时不我待。

 当前内陆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较之东部发达地区,内陆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仍存在政策不优、程序不畅、匹配不够等问题困难。具体包括:
    其一,顶层设计亟待完善。跨境电商及平台企业主体多元,业务范围广泛,业态类型复杂,交易方式灵活,信息交互海量,数据更新迅速,给传统的外贸政策制度设计和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带来新挑战,给内陆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新的工作模式和本领要求。由于开放时间较短、外向型经济尚处起步阶段,政企间“我在地上追、你在天上飞”的难题在内陆尤其突出,亟需国家层面和相关地区、部门、行业的全面深化改革。各试点城市在试点过程中已逐渐形成了以“保税进口”为主的进口模式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出口管理模式,但从国家层面上尚未就跨境电商的全业务模式、进出口、监管、检验检疫和结汇等出台具体政策。涉及开放、诚信、安全的“互联网+外贸”法制基础亦亟待夯实。
    其二,通关便利程度待提升。通关和口岸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是国际趋势,亦是促进内陆对外贸易便利化、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全业务体系的必备要件。近年来,我国沿海内部已实现了大通关,但由于内陆跨境电商单量倍数上升、原有通关管理机构和专项监管机构人员配置无法适应、规章流程尚未衔接、平台各自封闭独立等原因,内陆各地、内陆与沿海通关总体仍未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既要面对内陆共性问题,还要协调与沿海沿边口岸的关系,大大增加了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时间、物流成本。此外,就亟待推进的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而言,内陆出口如经沿海口岸通关,一般需要换装、集拼,在现行多头申报模式下,内陆企业通关时间极大拖延,物流成本难题愈发凸显,与沿海、沿边企业将难以处于同一竞争水平。
    其三,产业品类匹配度不高。目前已较为成熟的跨境电商模式以保税进口为主,满足国内消费者和小额批发商需求,以母婴、3C电子产品等为主流商品,出口则初步形成“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出口管理模式,能够适应沿海日用小商品、电子产品等小金额、多批次、高频率的出口交易特征。而内陆地区仍以汽摩、装备、原材料等工业产品或特色农业产品为主要外贸品类,与现有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匹配度差,上线意愿不强;电子信息、生物医疗等则受产品分销渠道及监管要求限制,总体应用率不高,亟待依跨境电商全业务体系培育加速全球化精准营销潜力较大的小批量、多频次、高附加值、定制化战略产业产品体系。
    其四,服务业功能配套不足。由于内陆生产性服务业基础较为薄弱,金融、信息、物流配套及服务贸易发展不充分,与跨境电商发展密切关联的现代商贸、会展、国际物流等产业亟待提升、全产业链支撑带动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境外仓储、配送、售后、结算等仍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功能障碍。比如,西部国际物流体系尚不成熟,目前主要利用国外第三方物流、国际平邮,成本偏高,对占比大的重型产品,如家具、机械、五金等局限性较大。
    其五,要素保障不完善。跨境电商对政务、人才、金融等软环境要求高,往往需要以改革思维特事特办,有针对性地创造条件、具体解决。内陆由于电子商务总体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整上下游产业链等原因,跨境电商生态较沿海还有差距,比如:纳入监管的跨境电商企业包裹仍需人工报关退税,系统间对接的次数多、费用高、时间长,交易流量统计难、数据安全风险大;跨境结算和投融资便利程度亟待提高、“互联网支付”业务监管趋紧、本土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国内外跨境电商合作空间压缩;现有电商项目缺乏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跨境电商发展领军人才“瓶颈”问题突出、龙头项目成长后劲不足,等等。

 加快内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几点建议

 “十三五”时期内陆地区发展面临“弯道赶超”拐点,亟须依托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业态、新渠道,将产业对外转移与“一带一路”战略结合,通过“走出去”的联动,充分释放经济增长动能、外贸后发优势,形成以本地企业为主导的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体系。具体建议包括:
    1.加快指导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一是对有条件的内陆地区加大政策协调落实工作,及时总结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经验,适时扩大试点,支持内陆试点城市跨境电商集聚区规划、示范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二是指导推进信用评估体系试点,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主动开展针对跨境电商交易的风控预警、境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售后服务内陆试点工作,为开放、规范、公平、安全的“互联网+外贸”法律体系加速形成探索内陆规律与经验。
    2.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一是以前期试点工作为基础,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借鉴国际“单一窗口”运行模式,协调国与国之间、内陆与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加快完善内陆2.0+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各功能模块开发,改造升级身份认证程序,扩大监管机构与电商企业数据直传范围,有机整合海关、质检、税务、边防、海事等部门机构流程功能。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内陆城市增设各类保税物流口岸,提升通关承载能力。
    3.鼓励内陆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一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与物流联运的突破性进展, 实现内陆产品全球化精准定位营销,创新推进跨境电商出口统一平台、出口商品简化归类试点,构建可追溯可对比数据链条。二是培育跨境电子商务载体平台,支持内陆做大做强保税贸易多元化试点,量身打造一批适合跨境电商的创新举措,如:试点保税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及延展平台,推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利用欧亚铁路通道组织进口保税商品展示销售,最大限度保留出国旅游购物消费,切实提升电商企业经营利润。
    4.加快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一是支持具备条件内陆地区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或启动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多元化试点,从一般贸易、保税贸易范畴升级至服务贸易范畴,推动投资金融、物流结算、服务外包等领域扩大开放,提升保税区内外贸一体化运作便利度。支持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实现订单生产、支付结算、创新孵化集中运作,支持第三方平台、创意推广、物流仓储形成规模,构建完整跨境电商生态圈。二是争取丝路基金、外汇储备资金等低成本资金支持内陆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建设物流分拨中心等电子商务合作项目,引导内陆跨境电商企业在乌克兰、俄罗斯、波兰、德国等国枢纽城市与当地商家合作建立海外仓和海外体验馆,共同打造若干畅通安全高效的电子商务大通道。
    5.引导建设综合保障体系。一是扩大无纸化退税操作试点,尽快在有条件的内陆区域推行。采信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推进跨境电商货物以检疫监管为主、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建设,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二是推进西部开发开放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整合优化跨境结算账户,探索建立有助于促进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本外币统一规则的账户体系,提高全产业链融资效率。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形成智库协商机制,支持内陆构建“互联网+外贸”创新平台、完善区域跨境电商创业创新整体规划,通过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充分释放内陆人才红利,营造区域内脑与外脑结合、企业与个人国际化协同的创新创优格局。
作者单位:民进重庆市委经济专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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