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动化和机器人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 数字化教育平台正在全球范围内重塑学习体验。
  •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跨文化交流和国际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跨文化交流和国际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 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在数字化时代变得更加重要。
  • 网络安全威胁的增加迫使企业和个人加强数据保护措施。
  • 数字化转型成为企业在疫情后恢复和增长的关键策略。
  • 数字化转型在疫情后变得至关重要,企业纷纷加速其进程。
  •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如智能诊断和机器人手术,正在改变治疗方式。
  •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引起了全球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智能城市规划成为热点议题。
  •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其在金融行业之外的应用逐渐增多。
  •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和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增长。
  • 在线教育平台的兴起为传统教育模式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 网络安全威胁不断增加,个人和企业都在加强数据保护措施。
  • 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极端天气事件变得更加频繁。
  •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在娱乐和教育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
  • 随着人口老龄化,对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
  • 随着疫苗接种率的提升,全球经济逐步走向复苏。
  • 加密货币市场的波动性引起了全球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
  • 电子竞技的兴起改变了传统体育和娱乐行业的格局。
  • 加密货币市场的波动性引起了全球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
  • 全球健康危机促使各国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改革。
  • 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全球减排行动迫在眉睫。
  • 环保意识的提升促使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可持续产品。
  • 数据归人对国际关系和国家数据治理的影响

    数据归人对国际关系和国家数据治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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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 雯

    内容提要: 

    本文节选自《数据归人:个体数据交换价值分析》一书。“数据归人”是指将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产生数据的主体,即个人、企业法人等,这是人工智能语言交互模型、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交互融合驱动的过程。本文从国际关系和国家数据治理等方面阐述了数据归人将带来的深远影响。

    数据归人后的内在运行规律,是将大量数据纳入社会经济的大循环系统之中。在此过程中,数据作为一种核心要素,开始为劳动力、土地、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注入新活力,不仅促成了商业模式的根本性重塑,更深层次地优化了现有的生产关系结构,进一步释放了生产力。这一系列变革,其影响力波及国际关系格局、国家治理模式、企业运营战略以及个人职业路径、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展现了全方位的深远影响,预示着一个由数据深度驱动的新时代的到来。

    数据归人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在全球化背景下,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基础资源。然而,由于各国政府在数据归人方面的重视程度、启动时间以及数据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差异,数据归人对数据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也存在差别。通过少量的、局部性的数据流动,数据交易有助于跨境资源的高效匹配, 这一过程将扩大交易对手的范围、丰富交易方式并降低交易价格,从而带来跨境交易能力的提升和国际贸易的繁荣。

    随着数据归人的发展,数据作为媒介加深了不同国家之间的联系,从而促进了国际政治、经济的深度合作和文化共享、交流,这是人类协同发展的深化和进步。许多国际组织也在积极致力于推动全球数据共享和交流, 以促进全球治理和发展。例如, 世界卫生组织开展了全球疫苗接种数据共享计划,通过和其他国际组织合作数据共享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了全球疫苗接种工作的有效开展。未来,这种共享工作甚至可以实现世界卫生组织与全球疫苗接种个体之间更为直接、全面、及时和有效的数据共享。

    为了推动全球数据共享和交流,我们需要开展数据交互、业务互通、服务共享、监管沙盒等方面的国际合作。这包括推进个体跨境数据贸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可信区块链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增强数据的可信互认, 这将有助于增加数据的国际使用价值。同时,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体系和数据保护规则,研发数据跨境共享管理的智能助理,会便利各类个体根据场景需要进行数据供需对接和流动。在此基础上,各国际组织将强化个体数据业务的服务和管理,利用数据流动赋能原有业务领域并催生新的机构业务方向。未来,致力于促进数据标准化和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组织将会出现并逐渐活跃, 这些组织将在推动全球数据共享和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 数据在跨境流动时,不完全是个体的自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考虑国家信息安全, 无论是标签规则、数据格式还是传输方式,必须制定相应的国际公约和行为规范,减少因数据标准不一致或者转化难度高而产生的跨境数据共享摩擦成本。积极发挥数据价值和作用的前提是数据主权安全,考虑到个体数据跨境流动中的如下特点,各国在开放数据跨境流动前必须做好充分设计和准备。

    第一,非法数据跨境流动的监测面临诸多挑战。由于数据量快速增加,数据不具有排他性, 多个主体可以同时使用和访问数据,且数据可以被无限次使用并不断产生二次衍生数据,因此单从数据数量的角度很难观察到数据流动。另外,各国的数据标签可能不完全一致和对应,如果被恶意注入与标签不符的非法内容并进行跨境传播,识别和管理的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与土地、经济主权性质不同,非法数据跨境流动不容易被观察到,从而导致数据泄露风险增加。

    第二,数据组合具有风险隐蔽性。即便有各类隐私和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如果将特定时间长度或者看似不直接相关的横截面数据关联在一起,那么通过数据挖掘和计算技术可以找出原生数据中没有直接体现的信息和规律,这种衍生信息可能会暴露无法预期的关键规律和隐私。如果这些信息被非法利用,会影响个体接触到的信息和认知边界,轻则导致有的个体因此遭受巨额损失,重则会带来国家安全隐患和风险。

    第三,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面临巨大挑战。由于数据的特殊性质,在经过多主体、多次复杂计算处理后,很难直接监测到损害数据安全的行为。因此,数据监管比以往对任何一种要素的监管都要复杂。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整个监管过程需要引入许多创新性的理念,比如对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的个体、可以流动的数据标签都进行统一监管, 并在监管沙盒里研究、探索、完善其可行性,相应的立法监管需要预留一定的制度空间,在法治框架内不断创新。

    第四,各国标签体系的不同导致数据流动的风险和成本增加。各国标签体系融合了当地的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状况、文化风情等多种因素,同时,考虑到语言体系的差异,数据需求方在跨境数据流动中对供给方数据的质量和内容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 从而在定价上产生分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和交流,共同制定一套融合不同国家标签体系的国际标准和规范,这将有助于减少数据跨境流通的摩擦成本,提高个体数据跨境流动的效率和安全性。

    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数据主权安全问题息息相关。传统的国家主权包括领土主权、领海主权、经济主权和货币主权等, 它们都是在现实空间产生的,具有绝对性、最高性和排他性。然而,数据主权管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每个主体的数据在汇总后形成庞大的数据集,这些数据集能够详尽地描绘出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领域、行业内人群的生物特点、意识倾向、经济社会行为特征。它们几乎涵盖了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典型行为规律和选择取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家、民族的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等方面的关键信息。然而,这些数据如果被恶意使用、滥用或引导公众,则不仅会破坏社会稳定,还可能为国际恐怖组织提供可乘之机,给国家主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和挑战。当数据归人后,标签标准管理、数据流动和人工智能交互的策略变得至关重要,这是关乎国家数据主权安全的全局问题,需要从国家法律、制度、组织机构、技术监察等角度进行立体、全面、全周期的管理。数据主权边界应该明确且不可侵犯,对跨境数据流动的主体、内容、形式、范围和频率等,需要制定严格的法规制度并进行技术检查。在数据跨境流动时,需要遵循基本的国家安全原则和相关的国际协定, 在坚定维护本国数据主权安全的同时尊重他国正当权益,这将促使个体数据共享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决策支撑作用。

    在此过程中,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优化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制度体系:首先,各国应合力打击数据盗窃和滥用行为,为个体数据的跨境流动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主要国家需要达成共识,即在保护数据资源的同时实现共享。其次,需要平衡数据安全与数据资源共享汇集的关系。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便利的技术基础设施、丰富的应用场景和完备的税收政策支持。最后,需要通过降低个体数据跨境流动的摩擦成本, 使人们能够在数据的引导下实现更高效的资源配置,这将有助于增加个体数据跨境收入、促进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

    数据归人对国家数据治理的影响

    在寻求个体数据交易红利的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关键角色,需要排除许多障碍以维护平衡并实现潜在价值。英国政府在“我的数据”项目中的做法值得借鉴。在这一项目中,英国政府并未获取能源、通信、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商业数据,也没有处理这些数据, 相反,其职能在于产业协调、引导和生态构建。在提出“我的数据”项目后,英国政府在规范层面积极提供制度保障,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英国政府坚持全盘考虑、深度参与的定位, 同时,在个体数据内容、主体行为及所有权相关问题上,采取了让位于市场主体的态度。

    在数据供给方的引导选择方面,尽管数据归人是以个体自愿参与为主,但通过政府推动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机制,各类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依规采集所有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数据,并利用智能技术来支持更多数据完成归人的过程。同时,为了确保政府公共资源数据和能源、通信、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主体能够充分参与数据归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引入政策工具,引导某些产业领域的数据能够以合适格式向个人和企业等主体提供,这样一来,除了个人主动“搜数”行为外,政府也能积极推动数据供给的丰富和增加。

    在数据共享运转方面,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牵头制订数据标签体系,使数据供需双方的对接可以在统一的标签语言体系下进行,确保技术及业务标准的一致性和完善性。此外,政府还需制定与数据共享运行相关的政策, 如共享形式、衍生规则、定价体系等,同时,积极鼓励第三方数据服务商扮演好生态参与者的角色。政府还需确保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从线上服务平台顺利流转至行为主体,满足数据存储安全和成本可控的要求,并引导建立商业保险和索赔机制,以处理数据丢失或数据外泄的后续问题。

    为了提高数据质量的可信度,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至关重要,它能够确保市场供需的有效衔接,为资源的优化配置奠定坚实基础,并对推动经济循环的高效畅通产生深远影响。为了在制度层面加强数据与个人信用之间的联系,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针对数据失信行为,应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具体来说, 对在公共数据形成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标识,从而增加行为主体后续数据共享的难度和成本。其次,利用市场手段来引导可信行为的积累。如果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行为,相关主体售出的所有或部分数据交易次数将受到严重影响,数据供给方不得不暂时降低交易价格甚至免费提供服务,通过一段时期的诚信经营积累更多的积极数据,从而争取更多数据交易机会。通过数据价格的变化,影响数据收入,进而促使数据提供方遵循诚信原则。

    为了使政府在社会治理、经济运行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决策机制更加高效地适应个体间数据共享的需求,首先,需要通过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将数据主动归人,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这将有助于缓解消费者对企业滥用数据的担忧。其次, 通过让客户参与数据确权和收益分享,激励客户输入更多个人数据,提升数据量和准确性,提高数据流转效率,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经济运行和文化交流的进一步优化。

    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建立可持续的合作机制和运营模式,实现数据的价值化和商业化,并逐步释放个体间数据交换的红利。鼓励建立多模态数据归人基础设施,为个人提供便利的搜索环境并降低实现成本;引导线上服务平台开放数据,并鼓励其在数据交易中让利给个体, 激发个人提供数据的积极性;对数据需求方给予补贴支持,引导创建积极的“用数”氛围;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推动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 促进个体数据的共享和使用。

    随着数据资源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与迭代以及数据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数据政策需要保持前瞻性和包容性,以创造有利于数据使用的开放法律环境。首先,应对公开哪些数据、以何种形式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强调数据合规、高效共享使用以及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其次,要关注个人数据权益的保护,因为一部分人可能因为担心数据安全问题、怕承担法律责任以及缺乏数据管理经验等,而过度担忧数据共享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整个社会发展视角出发,重新审视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和活性,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并邀请立法、监管、学界和业界等专家共同研讨和完善相关立法,将个体数据交换带来的信息完备导入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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