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跨文化交流和国际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 在线教育平台的兴起改变了传统教育模式。
  •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现金交易正在逐渐减少。
  • 电子竞技的兴起改变了传统体育和娱乐行业的格局。
  • 数字货币的兴起引发了金融行业的变革。
  • 电子商务的增长推动了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创新。
  • 数字化转型成为企业在疫情后时代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 智能家居设备的发展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 大数据在商业决策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 在线教育的兴起为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供了新途径。
  • 移动支付和数字货币的普及正在改变人们的支付习惯。
  • 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频发,全球减排行动迫在眉睫。
  •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传统零售业造成了巨大冲击。
  • 数字货币的波动性引起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关注。
  •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应用为疾病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 在线健身和虚拟健身课程在疫情期间迅速流行。
  • 教育公平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 随着5G网络的部署,智能城市的概念正在逐步变为现实。
  • 在线健身和虚拟健身课程在疫情期间迅速流行。
  • 5G技术的普及为物联网和智能设备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 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成为数字时代的重要议题。
  • 在线教育的普及为全球学习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学习资源。
  • 社交媒体在政治和社会运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 环保意识的提升促使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可持续产品。
  • 数字化转型成为企业在疫情后恢复和增长的关键策略。
  • 教育数字化转型助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教育数字化转型助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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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睿佳 刘琪琪 王希龙

    内容提要: 

    面对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教育数字化转型对于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而言, 既是时代背景也是方法路径。教育数字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应用及培育环境转型,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但同时,当前涉外法治数字化教育也面临平台重复建设、资源良莠不齐及应用研发迟滞等挑战。建议通过建立全国性的共建共享平台、编写国家级数字教程及支持数字化教育产业应用,深化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助推作用。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 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专条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并指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板块之一,任重道远。面对复杂的国际法律环境和多变的国际形势,如何高效、精准地培养出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当前我国人才培养中的一项紧迫任务,而教育数字化转型为涉外法治人才的高质量培养提供了新的思路。

    教育数字化转型是当前我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教育数字化是我国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和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推进教育数字化”也作为重要内容被写入《决定》。可以说, 教育数字化转型是国家人才培养的关键支点,亦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

    第61 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在福建福州开幕,AIGC 赋能人才培养、AI 一体化智慧校园、数字化教学空间、数据驾驶舱等教育领域前沿科技产品在展会上展出。 图/ 中新社

    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必要性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国际交流与合作愈发频繁的时代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人才的专业素养与国际化视野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这一挑战,教育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力量。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素养的时代要求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高水平对外开放已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这一战略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数字化素养方面。随着日趋频繁的国际贸易、投资活动,涉外法律事务日益复杂,不仅涉及传统法律问题, 还涵盖大量数据保护、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等新兴领域。这就要求涉外法治人才不仅要精通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知识,还必须具备扎实的数字技术基础,能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分析法律案例、处理跨境纠纷。因此,通过引入数字技术和工具,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数字化素养,就成为教育部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的必然选择。

    (二)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数字化变革的迫切需要

    囿于时间、空间的限制以及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资源的欠缺,传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往往侧重于理论教学,实践环节相对薄弱,且与国际事务的最新动态接轨不够紧密。在数字时代,无论是产业发展还是公共事务都趋向于高度数字化,传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已难以满足复杂多变的国际法律环境需求。举例来说,传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中,法庭旁听、实习观摩是了解涉外案件诉讼程序、学习涉外案件诉讼技巧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涉外民商事案件一审只能由五类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并不是每个地区都可以有机会旁听或参与涉外案件审理。而且大量涉外案件出于商业秘密、涉及隐私或国家安全等问题采取不公开审理,旁听观摩的机会进一步减少。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数字化转型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提供了契机。

    (三)国际竞争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严峻考验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推进,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在这一背景下,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涉外法治人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一方面,他们需要具备快速适应新技术、新规则的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数字技术解决跨境法律问题;另一方面, 他们还需要具备高度的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能够在国际法律事务处理中占据主动地位, 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权益。因此,教育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提升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素养的途径,更是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的关键。对此,德国政府颁布的《德国数字化战略2025》(Digitale Strategie 2025)和英国政府颁布的《英国数字化战略》(UK Digital Strategy),均将数字化教育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作为法律和商业贸易人才培养的重点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大规模建设数字化在线课程以及与国际律师协会(IBA)等联合开展数字法律技能培训和认证等。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依托数字化教育手段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模式变革的背景下,我国更应把握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借助数字化手段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助推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教育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提升教育质量、拓宽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助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资源配置

    教育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打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使得优质教育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流通和共享。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而言,这意味着学生可以接触到更加丰富多样的国际法律案例、学术论文和实践经验,从而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此外,通过建设数字化涉外法治教学平台、开发多语言同声传译在线课程、引入虚拟法庭、线上模拟联合国等数字化教学工具,可以丰富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互动性和实践性。同时,数字技术的应用也使得跨国界、跨文化的交流更加便捷,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

    (二)推动数字化涉外法治教育技术应用

    教育数字化转型不仅革新了人才培养模式,也为教育科技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而言,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离不开教育科技产业的支撑。随着数字化教学资源的日益丰富和教学模式的不断创新,教育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企业专注于开发智能化、个性化的教学解决方案,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需求。例如,国内一些头部高等院校和上海、浙江等地的科技企业,已通过整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了多个专门针对涉外法治教育的智能学习平台,注册用户累计达到10 余万人。这些平台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行为和进度提供定制化的学习路径和资源推荐,极大地提升了学习效率。此类成功案例不仅验证了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教育科技产业的推动作用,也展示了教育数字化技术创新应用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的巨大潜力。

    教育数字化转型助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障碍

    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 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教育平台的建设、数字化教育资源的整合以及数字化教育应用的研发等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亟待破解。

    (一)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教育平台的重复建设

    近年来,随着教育数字化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协同推进,不同地区、不同高校甚至同一高校内部的不同学院纷纷开发涉外法治人才的数字化教育平台。这些平台虽然功能相似,但数据不相通、资源不共享,形成了众多信息孤岛。例如,某教育大省,省内有多所高校均建有涉外法治在线学习平台,但平台间课程重复率高,且无法相互认证学分,资源也不向校外人员开放,导致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而且, 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各主体建设的不同平台在界面设计、功能设置、内容组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均需专人运行维护,造成平台维护成本高昂,部分高校不得不缩减其他教学投入以维持平台运营。

    (二)涉外法治人才的数字化教育资源良莠不齐

    数字化教育资源是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要素之一。然而,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数字化教育资源的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教育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部分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数字化教育资源更新不及时,内容陈旧,无法反映涉外法治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和研究成果。例如,某些在线课程仍沿用多年前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未能及时融入最新的国际法律规范和实务案例。更需警惕的是,由于制作门槛相对较低,网络上涌现出大量由营利性主体编纂发布的涉外法治政策解读、预测、培训信息,受条件限制,大部分受众难以判别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质量。在笔者组织的一项线上调研中,超过70%的学生表示在使用涉外法治数字化教育资源时遇到过内容陈旧、质量不佳等问题。

    (三)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教育应用的研发迟滞

    数字化教育应用是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和工具。然而,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数字化教育应用的研发进度相对滞后,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教学需求和人才培养要求。首先,部分数字化教育应用仍停留在简单的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层面,缺乏深度技术创新和智能化应用。例如, 某些在线学习平台仅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和在线测试功能,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进行个性化学习和智能评估。其次,目前市场上的数字化教育应用大多聚焦于课堂教学环节,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至关重要的实务操作、模拟演练等场景支持不足,这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以获得充分的实践机会和真实体验。最后,由于技术难度大、投入成本高、市场需求不明确等,涉外法治数字化教育应用的研发周期往往较长。这使得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应用难以及时推出并投入使用,难以及时满足国内飞速增长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以某知名高校为例,该校研发了一款涉外模拟法庭应用,但由于技术难度大、资金短缺等,该应用历经6年多时间才初步完成并投入使用。在此期间,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举措频出,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已经历多次修订,加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在动态变化之中, 该涉外模拟法庭应用最终无用武之地。

    北京展览馆,观众在第33 届北京教育装备展示会上参观体验。 图/ 中新社

    教育数字化转型助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

    面对教育数字化转型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相关产业的深远影响,为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各领域协同发展,建议采取以下举措进一步深化教育数字化转型赋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一)在全国层面建立共建共享的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平台

    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数字化教育面临着资源分布不均、信息孤岛、教学内容与国际接轨不够紧密等问题。建立全国层面的涉外法治资源共建共享教育平台,可以有效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效率和质量。全国层面上的教育平台,可以集中优势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算力优势构建集教学、科研、实践于一体的云端教育平台,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学习支持。

    同时,国家层面上的平台可整合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优质涉外法治教育资源,形成涉外法治教育的“国家资源库”,供全国范围内的学生和教师使用。平台可设置在线讨论区、案例分析区等互动模块,鼓励学生、教师、专家之间进行跨地域、跨时空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升涉外法治素养。

    (二)立项编写一批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规划数字教程

    数字教程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样态包括数字教材、网络课程、电子杂志、虚拟档案库等,具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更新迅速等传统实体教程所不具有的特点。为了解决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缺少权威、统一的数字教程的问题,有必要由教育部门和司法部门联合组织编写一批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规划数字教程,组建由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实务界人士等组成的编写团队,确保教程的高水平和高质量。编写过程中,应确保教程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注重教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具体案例和实务操作,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数字教程可采用多媒体、交互式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教程的编写形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果。同时,还应当建立教程的定期更新与维护机制,确保教程内容的时效性和前沿性。

    (三)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教育产业应用

    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理论知识的支撑,更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涉外法治人才数字化教育产业应用,可以缓解当前涉外法治数字化教育应用产品研发动力不足、研发资源匮乏、研发进度迟滞等问题,及时和权威地为学生提供更加真实、更加贴近实际的数字化教育环境,提升其解决涉外法治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应当重点支持一批研发主体,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 等技术,建立可以广泛参与的涉外模拟法庭,开发涉外法律实务操作平台,提供合同起草、法律文书撰写、跨国诉讼等实务操作模块,使学生能够在虚拟环境中更为便利地进行案件审理、辩论、文书撰写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涉外法律技能。

    展望未来,教育数字化转型将深刻塑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格局。随着技术的不断迭代与创新,数字化教育平台将更加智能、高效,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跨越时空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我们期待,通过构建完善的数字化教育体系,不仅能够培养出精通国际法律、具备数字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还能引领国际法治教育的新潮流。在这一过程中,涉外法治人才将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重要桥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共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未来。

    【本文为青岛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青岛市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推进‘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项目编号:QJK2024E039)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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