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福建省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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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内容提要: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迅猛发展,汽车电池回收产业正加速进入发展轨道。当前福建省拥有技术领先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基本形成涵盖电池材料各环节的全产业链, 但电池产业的循环利用闭环并未打通,汽车电池回收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此,本文建议通过开展汽车电池回收专项治理、构建多元化回收渠道、引导回收利用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打造多元化回收利用场景、创建全国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等措施,有效促进福建省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电池将迎来退役潮,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工信部表示,我国即将迎来第一波动力锂电池退役潮,预计到2026年累计退役量将超过92.6万吨, 平均每年退役量将达到16万吨。截至2023年8月底,我国在地市级层面已设立10235个回收服务网点,同时,培育了45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探索形成“梯次电池以租代售”“废料换原材料”等一批新型商业模式。

福建省拥有以宁德时代为龙头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基地和研发创新中心,基本形成涵盖动力电池正极、负极材料及隔膜、电解液的全产业链,产业规模、创新研发领跑全球。但是,最末端的电池回收利用闭环并未有效打通, 镍、钴、锂等重要原材料多依赖进口,“移动的资源包”分散在全国各地,未能实现有效回收。特别是2023年8月17日《欧盟电池与电池法规(EU) 2023/1542》(以下简称《欧盟新电池法》)的正式生效, 以及10月1日欧盟碳边境税调节机制(CBAM)第一阶段的启动,将对福建省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本文结合调研中多个部门与企业反映的问题,对如何有效促进福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汽车电池回收综合治理

切实开展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 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明确牵头责任主体职责, 减少市场监管盲区,引导回收利用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借鉴安徽等省份的经验,从省级层面建立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完善顶层设计及政策配套。加强部门间常态化沟通联动,对各部门汽车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及时汇总问题并协助解决,不定期组织召开全省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会议,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二是打造全省溯源管理平台,尽快建立“电池护照”管理制度。福建省应在国家溯源平台的基础上,整合当前省级新能源汽车实时监管平台的数据,再延伸接入电池的碳足迹与碳总量等信息,建立省级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平台和“电池护照”管理制度,用大数据实现对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全程可控监测,真正做到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 为行业规范发展打下基础。

三是开展电池回收市场专项治理。开展联合专项执法, 加大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对环评不过关、操作不规范、破坏市场秩序的小作坊或电池中间商严厉打击。加强对电池来源主体的日常监管,督促汽车厂商、保险公司、租赁或网约车公司等市场主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把废旧蓄电池交付至有资质的“白名单”企业,如发现违规操作,取消其相关行业资格。

鼓励创新协作,构建多层次回收系统

从全国范围来看,符合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简称“白名单”)的企业回收电池占比较低,大部分汽车电池被不符合规范条件的小企业、个体户等收走,无资质高价收购、私拆滥解电池等现象不仅是福建也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因此,有序引导退役的汽车电池回收到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构建多层次的汽车电池回收网络体系,是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的基础和前提。

一是有序推进汽车生产企业和梯次利用企业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除了销售新能源汽车的4S网点可以回收退役蓄电池外,要求在福建省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企业在开展销售的设区市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保有量较大的设区市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要求梯次利用企业在梯次利用电池所在设区市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同时回收服务网点应核实退役及报废电池的信息,并对回收的电池进行检测、分级、储存,按相关要求运送到综合利用或拆卸拆解企业。

二是鼓励宁德时代、青美能源等企业建立第三方回收网点。宁德时代作为电池生产商,对原材料的需求强烈, 对电池回收有较强意愿,依托宁德时代的销售渠道布设回收网点也较为便利。福建省应降低市场准入,鼓励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蓄电池回收渠道。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回收模式。借鉴其他省市打破区域限制的做法,共建回收服务网点,如,京津冀地区建立回收联盟,共建共用回收网络;长三角地区统一标准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实现区域协作;中部地区的骨干汽车、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依托本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区域化的回收处理中心;珠三角地区以深圳为重点,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思路构建蓄电池信息管理体系,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车主移交废旧蓄电池的积极性。

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回收利用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目前,福建省有3家符合白名单规定的企业,同时拥有青美能源、邦普循环等多家优质的回收利用企业,有序引导更多企业符合行业规范条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是提升福建省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回收利用政策法规,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内国际行业标准制定。进一步明确车辆所有人将电池移交给无拆解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后果,明确私自拆解电池而造成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后果。借鉴上海、浙江等地经验,出台汽车电池回收利用地方标准,要求再生利用企业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合理布局报废电池拆解及再生利用, 实现蓄电池拆解和再生利用的无害化处置。鼓励宁德时代等新能源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行业标准,推动新能源电池产品碳足迹方法论的协调与国际互认,探索公平公正的价格评估体系,实现过程监管的检测评价服务。

二是成立产业联盟,建立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强化产业链合作。借鉴安徽、江苏等省份成立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的经验做法,以“产业联盟”模式搭建政府与市场的桥梁,推动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调动和整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市场要素。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建立专门的信息中心、数据库和咨询机构,建立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市场趋势研判、风险预警和对策研究。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蓄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以及科研机构加入该联盟,完善产业链条,形成从材料研发、电池设计生产、电池销售使用到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的全产业链闭环。

三是引导回收利用企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白名单” 资格,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池领域生产者延伸责任的配套政策、标准的细化及落地,以“责任基金”的形式明确原厂商自建回收或第三方正规回收厂商的经费来源。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深化梯次利用,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

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使用规模有限,梯次利用多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福建省可以重点在备电和储能领域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新模式、新业态。

一是加强电池梯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梯次利用是电池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梯次利用企业需要对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及回收利用等过程实施监控,确保全过程可追溯。鼓励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在回收体系共建、数据信息共享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 解决电池高效回收、健康状态快速评估等问题,形成适应行业发展的商业合作与技术发展模式。建立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带动梯次产品质量、性能水平提升。

二是探索电池梯次利用多元化场景。积极推进梯次利用电池的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电池梯次利用场景上积极探索。可率先推进公共交通、物流企业与梯次利用企业战略合作,支持邦普循环、青美能源等重点企业在全省打造“城市智慧能源互联网梯次利用”服务模型,积极推进物联网、智慧城市、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梯次应用。

三是建设“再生利用” 绿色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回收利用要求、报废要求和拆卸要求等标准,引导电池生产商从源头进行绿色设计,形成高度有序、高度规范、上下游责任分工明确的绿色发展体系。要求再生利用企业建立电池处置台账, 采用节能、环保、清洁、高效的技术和工艺开展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置和提纯冶金处置。支持再生利用企业开展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先进技术攻关。

争取中央支持,创建全国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

福建省拥有多家优质的回收利用企业,宁德时代强大的原材料需求推动市场向末端回收利用延伸,争取国家支持福建省建设全国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相关技术应用研发。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福建省开展电池再生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以及产业化,在福建省建设国家级“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中心” 与“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发中心”。

二是推进电池回收利用先行先试。争取中央支持福建省开展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地方立法,支持福建省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等政策布局海外电池回收市场,支持福建省开展电化学储能共享云平台标准体系建设,在储能市场发展商业模式上先行先试。

三是努力打造宁德电池回收利用全国样板。支持宁德时代在全省试点布局充电检测服务站,在检测电池使用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同时实现电池高效回收利用。给予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回收领域的准入支持、拆解工艺技术研发的金融支持、产业扩能方面的土地支持等,把宁德地区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宁德汽车电池回收利用全国样板。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成员:刘立菁 兰晓原 

单小芳 张 艳 

陈水光

执笔:张 艳 兰晓原 

张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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