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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运动科技和穿戴设备市场正在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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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在教育和娱乐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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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交媒体在政治动员和社会运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 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个人数据保护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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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洋塑料污染问题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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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健身和虚拟健身课程在疫情期间迅速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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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常态下的工商资本下乡

    新常态下的工商资本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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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俊峰 苗海民

    近年来,中央对工商资本下乡保持着谨慎支持的态度。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涉及对工商资本下乡的阐述。应该说,工商资本下乡为改造传统农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在工商业资本和农业不断磨合和融合过程中,经验教训也伴随而生。目前,我国农业面临着严峻的供求不匹配问题和农产品高成本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在眉睫。在这种新常态下如何看待工商资本下乡,以及如何通过工商资本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亟待理清的问题。

    工商资本下乡的利与弊

    当前,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土地经营者的角色直接从农民手中租用土地,或者采取土地反租倒包的形式,从村集体组织中承包土地,然后再配置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直接投资进行规模化种养殖活动;另一种是以间接方式进入农业生产环节,主要有“公司+农户”“中介组织+农户”“农产品交易所+农户”等形式。
    工商资本下乡改造传统农业,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工商资本将农村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重新整合,并引入现代化生产和管理要素,改造了传统农业,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和增加产出的效果。
    首先,节约土地。工商资本的逐利性,必然会通过土地整合实现规模化经营,以实现其利润目标。在土地的整合过程中,原先小块状土地之间的田埂、堤埂得到充分开发,增加了土地的有效利用面积。如被称为“希森模式”的山东省希森三和集团和希森中联马铃薯产业集团,其仅通过土地整合,就节省了650亩左右土地 。
    第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根据2016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显示,我国三种粮食(稻谷、小麦和玉米)总成本高达1190.04元/亩,其中人工成本为447.21元/亩,占37.58%;两种油料成本为1152.39元/亩,其中人工成本630.94元/亩,占50.75%;其他大宗作物,如棉花成本为2288.44元/亩,其中人工成本高达1387.75元/亩,占60.64%。劳动力成本已经成为推动农业成本上涨的主要动力,而工商业资本下乡则是利用先进的集约型生产要素,节约劳动力成本,实现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目标。
    第三,提升农产品质量。传统小农习惯于投入成本低、见效快的简单技术,如化肥和农药,这种技术多为粗放式投入,对提升产量效果显著,但也有可能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工商资本下乡可通过系统成套技术的运用,如农业病虫害检测预警技术,通过定点治理病虫害,实现对农业经营的精细化管理;同时标准化农业操作系统,有利于最大化保障农产品安全,避免人为因素带来的质量风险。如“希森模式”通过建立循环农业系统,有效解决了当地农业污染问题。
    第四,推动农民增收。工商资本下乡通过与农民合作,有力推动了农民增收。第一种直接经营方式,可为农民创造稳定的非农收入,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将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而第二种间接经营方式,除通过订单农业增加农业收入外,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较为可观的非农收入。因此,工商资本下乡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
    但是硬币都是双面的,工商资本的逐利性也容易引发市场的盲目性投资,造成农民利益受损和引发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不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顺利实现。
    首先,在工商资本下乡过程中,工商资本利用自身市场和资金优势,可能会压低价格收购农产品,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资本主义倒牛奶”的假象。而农民在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与公司冲突或集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另外,工商资本通过产业一体化,也可能会对小农生产形成替代,影响农民就业和增收,进而波及社会稳定。有调查显示,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原承包农户的劳动力只有20%左右能够进入企业工作。
    其次,工商资本下乡,容易导致过度“非粮化”“非农化”以及大量圈地和排挤农民等现象。主要原因归结于种植业环节营利性较差,工商资本不仅要面临市场的不确定性,也要面临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而土地的“非粮化”“非农化”具有较小风险和较大利润,在利润驱使下,易将优质农业土地转向其他方向,从而在宏观上影响我国粮食安全,不利于社会稳定。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企业从一开始出发点就不正确,准备钻政策的空子。
    总之,工商资本下乡在高效利用农业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推动农民增收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将工商业和农业融合在一起,有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但工商资本逐利性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市场投资的盲目性、资本对劳动的排斥和土地“非粮化”“非农化”不利于我国农业的发展。因此,工商资本下乡重在扬长避短,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

    新常态下工商资本下乡的挑战与机遇

    工商资本下乡不是一种新现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随后,由于个别工商资本存在着经营不善,农民土地租金不能及时到位,土地非农化等问题,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调整,号召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为尊重各地方差异化、更好地规范工商资本下乡,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并将经验制度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研究制定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具体意见,工商资本下乡开始进入制度完善化阶段。
    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收紧,工商资本下乡既有机遇,又存在挑战。
    机遇主要表现在:首先,小农生产方式带来的系列矛盾愈演愈烈。由于小农生产盲目性与从众行为,当前多数农产品在市场上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使得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过剩的矛盾。工商资本下乡有利于缓解当前小生产及其所引发的系列矛盾,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二,在成本推力和利润拉力下,农民逐渐接受土地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已成为趋势。根据农业部经管总站提供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国发生流转的承包地面积占比已达到35.1%,即有超过1/3的承包地发生了流转。与此同时,49.7%的新生代农民工习惯城镇生活,不会种地也不愿种地,一些地方开始出现抛荒。据报道,在河南南部、湖南西部的山区耕地抛荒比例接近1/4。
    第三,一二三产融合概念的提出,为工商资本创造了较好的宏观环境。工商资本下乡有了一个好的政策基础,可通过产业一体化,以二三产业弥补第一产业低收益,从而避免对土地的“非农化”使用造成的一系列问题。
    面临的挑战主要有:首先,工商资本下乡门槛逐渐提高。工商资本下乡引发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的现象,促使地方政府对待工商资本下乡态度由鼓励逐步转变为谨慎态度,通过工商资本下乡准入制度、监管和风险管理等方法,逐渐提高工商资本下乡门槛。
    第二,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工商资本意愿不高。近年来,随着农业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加上按承包面积进行补贴的粮补政策,农民转出土地意愿下降。而进城务工收入不稳定,则进一步强化了农民的“惜地”心理。另外,工商资本将农民土地流转后,往往不能给予农户相应的社会就业保障,而土地租金多为固定租金,与土地预期收益上涨存在不符,也降低了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
    总之,当前工商资本下乡既有挑战又有机遇,面对挑战,只有迎难而上;把握机遇,才能实现工商业和农业的双赢。

    推动工商资本下乡政策建议

    通过工商资本下乡,改造传统农业,缓解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同时又要兼顾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推动工商资本下乡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在政策设计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避免工商资本投资盲目性,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工商资本的逐利性,容易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形成投资风潮,最终引发市场恶性竞争或供过于求,进而影响农民利益,严重情况下会导致经营失败,致使工商资本和农民两者皆输。因此,工商资本下乡,需对其进行引导,防止盲目投资,形成合理有序的投资格局。
    第二,鼓励工商资本服务农民和农业,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农业并非所有环节都是弱质性和低效益,仍然存在一些具有较大潜在收益的领域,比如农地托管、农机全程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金融担保等,通常这些领域需要较大的资金或技术门槛,小农户无力承担。应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去投资这些单个“农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情;鼓励工商资本用最现代化的机器、最现代化的技术,给传统的农民提供最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服务,形成互补性合作,由此获得双赢。
    第三,工商资本下乡政策应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工商资本下乡稳定发展。随着惠农政策越来越丰富,农业开始有了较好的盈利前景,这也是工商资本下乡投资的动力之一。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工商资本,在前期往往会给予较多承诺或优惠政策。当这些承诺或政策不能及时兑现时,工商资本有可能会将政策风险转嫁给弱势农户,严重时可能引发工商资本跑路,引发社会风险。
    第四,鼓励工商资本发挥专长,与农民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政府应当识别工商资本原有的专业特长和优势领域,使工商资本下乡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增加附加值,并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利益链。如广东温氏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公司和农户稳定合作关系,切实降低交易费用,达成了参与者共赢的结果。
    第五,兼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商资本具有替代劳动力的性质,在工商资本下乡过程中,应逐步推进,兼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
    第六,工商资本下乡与土地流转要因地适宜,不能一刀切。如蔬菜主产区、养殖区、经济作物区和林区、生态保护区,则利于采取农超对接“公司+农户”“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等形式;郊区、工业发达区、旅游区,要防止过度“非农化”与“非粮化”;南方和中西部丘陵区、山区土地大规模流转不现实,若农业增长和农业生产效率等因素没有下降,政府没有必要插手土地流转。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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