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新题应有新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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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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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长云,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服务业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曾获第九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参加国家《“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起草。主要研究领域: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服务经济、中小企业发展。

刚刚发布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这个主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战略高度和创新价值又能落地生根的政策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创新思维。

怎样认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根本上属于产业融合。所谓产业融合,是基于技术创新或制度创新形成的产业边界模糊化和产业发展一体化现象。当今世界,产业融合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它通过产业渗透、产业交叉和产业重组等,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分解、重构和功能升级,引发产业功能、形态、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的重大变化。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表征,以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结果,通过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甚至农村产业空间布局的调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以采取以农业为基础,向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顺向融合的方式,如兴办产地加工业、建立农产品直销店、发展农业旅游;也可以采取依托农村服务业或农产品加工业向农业逆向融合的方式,如依托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加工或原料基地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通过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村的融合发展,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村的共存分立,或外部的、表层的联系,只要没有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就不能称之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如一个有农业的村庄,同时有个砖瓦厂和日用品小商店,谈不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式灵活多样,形式不拘一格,其主要方式大致有:(1)延伸农业产业链或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这种方式既可能发生在企业、合作社或农户、家庭农场等涉农产业组织内部,也可能发生在企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等不同产业组织之间,通过组建涉农产业联盟或深化分工协作的方式来实现。(2)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相关产业组织通过在农村空间集聚,形成集群化、网络化发展格局。如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这里的农村包括县城和小城镇。(3)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虽然在空间上分离,但借助信息化等力量实现网络链接,如部分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农业等。(4)通过开发、拓展和提升农业的多种功能,赋予农业的科技、文化和环境价值,提升农业或乡村的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或创意农业,或打造富有历史、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5)开发食品短链,用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生产出本地化、可持续、替代性食品。与延长农业产业链的常规农业产业化方式不同,开发食品短链的方式,应注意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消费者尽可能了解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全部信息,保障食品安全并改善消费体验。这里的“短”,不仅包括空间距离的“短”,还包括围绕产品的各类信息透明可见。食品短链的方式,重视本地食品企业与本地休闲观光农业或乡村旅游的结合,重视本地食品生产企业与餐饮企业的联系。许多地方的土特餐厅,食品原料来自本地化的传统种养或自种自养,是典型的食品短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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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日本学者、日本社团法人JA综合研究所所长今村奈良臣提出“第六产业”概念,其要义是通过鼓励农户搞多种经营,发展食品加工业、农资制造业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及观光旅游业等,实现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借此让农民更好地获得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增强农业发展活力。由于1、2、3之和、之积均等于6,因此称为“第六产业”。“第六产业”概念的实质,是强调基于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范围拓展的产业融合。后来今村奈良臣更加强调“第六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意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能够产生乘数效应,形成新的效益和竞争力。
从最近20年日、韩两国的经验来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延伸农业产业链,让农民更好地参与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旅游等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民的增收空间。日本政策金融公库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实施“第六产业化”后,日本第六产业约70%的经营主体明显增加了收入。此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意义还表现为:(1)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由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加强食品安全治理和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2)有利于拓展城市资本和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农村的通道,强化农村产业发展的要素支撑,促进以城带乡和强农惠农;(3)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丰富农业农村发展的内涵,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村落功能和农村环境,活跃农村经济与社会;(4)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现代服务业对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价值链升级,提高农业竞争力和附加值;(5)有利于瞄准“三农”发展的难点和焦点,将提升农业的生产功能与激活农业的生活、生态功能有机结合,找准“三农”发展的兴奋点,打造区域经济新增
长点。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面对快速发展的工商业竞争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冲击,我国台湾地区的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成本高、价格低、农民收入少、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困境。为使农业走出困境,台湾倡导农业转型,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三生”农业,取得了许多堪称世界一流的经验。在此过程中,台湾注意促进农业由以生产产品为主,转向同时发展农业旅游、农产品运输和休闲农业等,有些地方甚至用经营文化、经营社区的理念来开发建设农业旅游景点等,为我国大陆地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许多成功经验。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财政增收和增加财政支农的难度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显增加:一是资源环境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硬约束明显加强,耕地质量退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明显加剧;二是农产品成本提高、比较利益下降的问题日趋突出,增强农业的资源和要素竞争力日趋紧迫;三是稳定或提高农产品价格的难度明显加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空前凸显;四是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整合协调机制亟待健全,提升农业价值链、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的风险挑战显著加大。此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对农业现代化带来的新机遇新要求快速形成。在此背景下,要像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的那样,“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必须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有新
作为。
其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我国并非什么新鲜事,只是其目前的发展在总体上更多地处于自发阶段,覆盖领域小、融合深度不足、惠及面也很有限而已。近年来,许多地方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不少值得称颂的经验。今后的工作只是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优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环境,促进其由“星星之火”持续健康有序地燃成“燎原之势”,让农业、农村、农民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
成果。

用创新思路打好六张牌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要依托农业,立足农村,惠及农民,重点在县和县以下,关键在创新。为此要注意用创新的思路打好六
张牌。
1.打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牌
当前,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做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大文章。为此,要明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向,注意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春江水暖鸭先知”,什么样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能够融合发展,怎样才能更好地融合发展,关键要看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面广,复杂性强,跨界融合的主导特征显著,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贯穿其中。以普通农户为代表的传统经营主体如果不能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往往难以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因此,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往往更需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生力军,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开路先锋”。日本的经验表明,即使是那些实力较强的规模化农业生产者,单靠其自主发展“第六产业”也存在巨大困难,需要工商业的带动和协力支持。可见,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仍应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甚至公司农场多管齐下,竞争发展,努力促进其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网络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要注意协调两个关系。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的关系。二是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系。“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普通农户增强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这样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才是我们应该优先支持的。日本发展“第六产业”战略的核心是促进“地产地销”,通过促进农产品本地化利用,发展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旅游等产业,来提高农民收入,将本要流向外部的就业岗位和附加值内部化。日本“六次产业化”强调支持基于农业后向延伸,形成立足农业资源利用的农村二三产业,让农业生产者更好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乃至旅游等消费环节的利润;防止工商资本通过前向整合兼并农业,加剧农民对工商资本的依附关系。从日本的经验来看,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优先支持本土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但这些本土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资源、能力、理念和营销渠道的限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往往非常缓慢,在提升农业价值链、增加农业附加值方面的效果也受到很大局限,迫切需要外部植入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土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2.打好坚持消费导向的牌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效果如何,最持续有效的裁判不是政府,而是市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创新是先导。但是,再好的理念,如果得不到市场的认可,要么难以落地生根,要么难以持续,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镜中花,水中月”。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新世纪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要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我们认为,相对于一般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要做好“消费导向”的大
文章。
为什么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个重要背景值得重视。这就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特别是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新的重大阶段性变化:对农产品加工品的消费需求快速扩张,占农产品消费的比重不断提高;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农产品消费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农产品消费需求迅速分化,市场细分、市场分层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不断深化;农产品消费日益呈现功能化、多样化、便捷化和安全化的趋势,个性化、体验化、高端化日益成为农产品消费需求增长的重点;小众化或特色化的土特产品消费日益受到中高收入消费者的青睐。这些方面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空前良好的市场条件。与此同时,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其产品功能之外,农业的生活、生态功能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并带动与农业多功能性相关的农业休闲旅游、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科技教育等消费需求扩张;创新供给、激活需求对农业发展的意义也在迅速凸显。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按照“消费导向”的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正是当前解决这个重大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按照消费导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首先要关注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及其对农业需求的影响,深入研究不同类型、不同年龄人群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结构的差异,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选市场定位、瞄准细分市场创造条件。如近年来,食品短链、社区支持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业消费方式日益引起消费者的青睐,与80后甚至90后、00后日益成为社会主流消费群体有密切关系。其次,要在重视适应需求、面向需求的同时,注意增强创新供给、引导或激活需求的能力。如鼓励企业借鉴国内外发展体验经济的理念和商业模式,通过对消费者的感官刺激,让消费者获得对产品或服务的美好印象,促进消费过程有效转化为让消费者获得美好体验的过程,让消费者为快乐而买单。实践证明,发展体验经济,是引导中高端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拓市场、创新市场、提升产业附加值的重要选择。
3.打好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牌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有二三产业作为与农业融合的对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农民增收,还在于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业经营体系,丰富农业农村发展的内涵,增加农村就业增收机会,甚至为引导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创造条件;在于引导适宜农村发展的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村发展,通过产业融合发展更好地带动城乡协同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等涉农工业和服务业加快融合,深刻影响着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路径。从近年来农机服务迅速发展的影响和形形色色“服务外包”的效果,也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少数农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开始实现由主要提供农产品或其加工品向提供农业服务的功能转型,或面向农业产业化及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提供问题成套解决方案,成为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头羊”。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有一个重要背景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因此,在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和劳动力老龄化、农业发展副业化、农村空心化、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等问题迅速凸显,导致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度迅速增加。尤其是当前随着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压力的加大,如何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通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村就业增收机会,不仅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还可以把促进农民增收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好乡村结合起来。这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的支撑作用更大。
仅从发展农村服务业来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把“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作为总要求。没有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创新驱动就无从谈起。没有农村服务业的适度加快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容易成为“空中楼阁”。从国内外趋势看,农业价值链的主要驱动力正在呈现从生产者向加工者再向大型零售商转移的趋势,农机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咨询设计、涉农融资租赁服务、农产品品牌服务、农业供应链管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农业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性迅速凸显,甚至越来越成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引擎和农业产业链价值增值的主要源泉。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日益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性工程。有人说,近年来某些农产品价格涨得多,但价格上涨的好处主要被流通环节截留了,农民从中获得的好处并不多。这里面原因很多,但以下两方面的原因是否值得进一步重视?一是农产品流通环节相对于生产环节组织化程度高,在产业链的利益分配中容易占据有利地位;二是农产品流通服务发展滞后,亟待将提质增效升级与加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此外,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城乡服务业协同发展,还可以借助新型农民培训和发展职业教育等方式,夯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人才支撑。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中提及的许多内容,都与发展农村服务业或涉农服务业有关。如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当今世界,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为产业融合提供了新的引擎和催化剂,加速了产业融合的进程。发展农村服务业,尤其是信息服务业,也将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粘合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通过发展农村工业、农产品物流、农产品流通、乡村旅游等方式,让农业产业链增值的成果更好地留在农村,增加农民增收就业的机会。但是否可以把涉农工业和服务业全部搬到农村?恐怕也不是这样。农村是否更适合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具有地域特点的特色加工业和特色服务业;多数精深加工业和高端服务业是否更多地适合在城市发展?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工业和服务业,也要向县城和小城镇适度集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否也是把“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做好做实的一次机会?借此,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布局选择,同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序对接起来,完善城乡产业分工协作关系,更好地发挥城市产业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此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还需要打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试验示范和完善相关政策三张牌。限于篇幅,只能另文分析了。
(本文亦是由作者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产业链视角下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研究”之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2&ZD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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