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
内容提要:
本文节选自《全球发展报告2024》一书。本文认为, 要共同推动全球数智化进程朝着包容、开放、向善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需要各方加强对话、合作与协调,具体来看,要在倡导和践行公平竞争与合作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加大数字公共品供给和能力共享、深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四方面着力,以利用新技术在更大程度上改善人类福祉。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正加速突破并广泛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刻影响着全球科技进步、经济社会转型乃至人类的未来。全球数字化转型进程正面临垄断和保护主义、新技术滥用等风险, 以及“数字鸿沟”扩大、能源资源约束等挑战,如何应对将决定新技术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人类福祉。各方亟须加强对话、合作与协调,共同推动全球数智化进程朝着包容、开放、向善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倡导和践行公平竞争与合作创新
反对科技垄断。科学技术是世界性的,科技霸权和科技垄断不仅会破坏全球数字创新协作,更会加剧“数字鸿沟”。越来越多的科学家也强烈呼吁,国际科技合作不能成为政治博弈或地缘冲突的牺牲品,而应成为推动全球化持续深入发展的“黏合剂”。为此,各国应倡导合作、共赢、团结、包容的开放精神与理念,积极防范潜在危害大的科技垄断行为,将具有适用性或包容性的新技术推广到更多发展中国家,不断推动数字领域开放科学与国际合作,携手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全球南方” 国家应在新的多边框架下对数字霸权行为明确共同立场,探索共同约束或抵制措施。
积极营造全球数字开源开放创新生态。开源具有大众协同、开放共享、持续创新等优势,需要各国政府、企业及开源组织共同打造高水平开源创新体系。为此,各国应合作确立透明、平等、开放的开源风险治理框架,鼓励包括数字企业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深度参与开源生态治理,深化信任机制建设。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开源基金会、开源组织、开源社区及开源项目发展,融入国际开源生态。
进一步推动数据安全便利流动。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亟须通过更深入的国际合作构建互信机制,共同探索安全与效率的合理边界,减少过多的政策壁垒。支持落实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鼓励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协定成员共同构建一套兼顾效率、公平、包容与互利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涵盖数据跨境原则、分类标准及流通渠道。鼓励数据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加快达成个人信息保护互认机制,在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同时保留各参与主体必要的追索权。
推动数字贸易、数字税等新兴国际规则形成。在多边机制下推动符合南北国家共同利益的数字经贸规则,构建数字领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推动形成更加包容和互惠的全球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支持通过二十国集团、世界贸易组织等机制协商数字服务税收规则, 各成员国可在多边基础上分配和协调征税权,支持南北国家之间的税制协调,支持数字税国际立法探索。
加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
坚持“智能向善”宗旨, 实施分类分级和敏捷治理。基于风险分类、分级分类的治理框架有利于实现治理精细化、科学化,在将其风险降至合理可控范围的同时,避免对创新设置不必要障碍。鼓励各国结合国情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同时支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组织开发全面的风险评估标准体系,鼓励更多国际组织协作制定确保最低标准共识、跨国互认的规则体系,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可监督、可追溯和可信赖方向发展。
加强探索新型多边治理机制。应积极探索更具包容性、前瞻性和约束力的全球人工智能集体安全机制。可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机制下,考虑通过多边机构和协议构建一个更具多样性的全球治理平台,推动就人工智能审查程序和标准、联合测试、增强隐私保护、强化可信度和风险监管等方面达成必要共识。防止个别国家单方面部署非安全、未测试的人工智能系统,谋求军事绝对性优势。考虑设立类似“国际原子能机构”“全球公共卫生监测系统”“行星防御国际合作机制”等国际制度安排,探索建立对话机制和进展评估机制。
加大数字公共品供给和能力共享
深化全球数字公共品供给合作。全球数字公共品是弥合发展中国家“能力鸿沟”的突破口。应通过技术开源、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技术转移与扩散。健全全球性的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原则框架,建立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和数字公共服务的全球经验库,将国际发展援助向数字化转型倾斜。
推动数字技术能力共享。从进一步挖掘数字技术红利看,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难题已不再限于数字技术的可及性,而是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应加快转变教育理念和方式,培育数字时代所需技能和创新人才。积极发展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能力培训项目和就业能力提升行动,促进数字素养普及。
依托南南合作加快数字公共品供给。发挥“全球南方” 国家间合作的成本优势、效率优势、自主优势和适用性优势,通过南南合作加快推进发展中国家5G、数据中心、云计算等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发展中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合作共建数字生态体系,通过技术培训、资格认证等加快发展中国家数字人才培育。在农业、医疗、教育、金融等领域共建合作平台,促进技术转移和资源共享。
深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
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全球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制造业、建筑、交通、石油、化工、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的能源效率提升。通过数字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 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大规模利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利用数字技术和平台改进碳排放的监测、核算和配额交易, 降低监管成本和交易成本。
促进绿色电力和算力协同。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布局绿色算力中心,加快具有灵活调节能力的自适应绿色算力中心建设。加快低功耗芯片和新的计算架构研发,开发包括液冷在内的新型散热技术,不断降低能耗水平。
加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国际合作。各国应避免对用于绿色低碳转型的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进行出口管制。支持新能源技术和产业优势突出国家通过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三方、多方市场合作,推动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绿色算力最佳实践项目,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深度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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