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波
内容提要: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点,对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开展的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巨大成效,社区物理空间适老化改造提质增量,孝亲敬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社区服务更加规范和多元,老年人社区参与度不断提升,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还需要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推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在扩大国际交流合作中讲好老龄社会治理的中国故事。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规模日益扩大、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截至2024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3103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02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6%。我国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我国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征与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完善老龄社会治理顶层设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重阳节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中,希望老年群体“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又要老有所为”,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新时代我国要践行积极老龄观,其基本内涵是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积极老龄观要求提升老龄社会的治理水平,主动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点。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对践行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创新社区治理和发展基层民主,弘扬敬老、尊老、爱老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内涵特征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被大众充分认可的养老模式。人的安全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原有的、熟悉的生活环境,而家庭是一个人最熟悉的地方,其次是生活的社区。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4月发布的消息, 我国老年人大多数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形成“9073”的格局,就是90%左右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从物理环境上来讲,居家养老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家庭,更需要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老年友好型社区通过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社区)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中对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资源越来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要,使他们能够毫无陌生感和拘束感地生活在日常生活和发展环境都友好的社区空间,幸福地度过老年生活。
在老年友好型城市这一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5年首次提出后,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概念陆续出现在多个国家的政策文件中,其内涵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年人与社区生活环境相匹配
美籍德裔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 • 勒温(Kurt Lewin)提出的“场域论”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讲个人的行为取决于他的生活空间。老年人的行为是老年人与其周围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通过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对社区环境进行补偿性改造,老年人保持独立生活的能力就会得到支撑和加强。
(二)社区要素具有多维度和动态性
老年友好型社区中的“友好”要素除了环境(包括物质空间、社会、经济等环境)友好外,还包括老年人的人际关系友好和政策的友好。WHO 从住房、交通、服务、社会参与等维度诠释了“老年友好” 的内涵。个体和环境因素会随着时间推移及技术变革产生变化,老年友好型社区需要在变化过程中实现老年人的多维需求并助力老年人与社区环境达成动态平衡。
(三)重视老年人参与及多主体合作
老年人是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受益者,同时是社区建设和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主体。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都是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相关利益主体,可以通过政策引导、民主协商、服务外包、志愿服务等方式来共同参与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建设。
(四)未来目标是代际良性互动的全龄社区
老年友好型社区绝不是排斥非老群体的社区,而是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兼顾其他群体需求的差异性,并在老中青及儿童等不同代际之间取得均衡的全龄社区,要将“以人为本”中的“人”理解为跨代的“多代人”来应对老龄化。
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成效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 年和2021年分别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文件,将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作为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于2020年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试行)》,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数据,2021—2023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全国老龄办命名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已累计达到2990个,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生活空间适老化改造提质增量,社区物理环境友好度持续上升
2020年,民政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2022年,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十四五”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据《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截至2023年末,全国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8.28 万户。各地将社区适老化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安全、更舒适、更有品质,“养老生活共同体”和“适老生活圈”日趋完善。
(二)孝亲敬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社区服务更加规范和多元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全国老龄委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敬老月”“我们的节日 • 重阳”“小我融入大我”“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心系老年·孝心工程”“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等主题活动,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成为社会共识,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意识普遍增强。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上门医疗服务,为居民做好全生命周期的养老准备奠定了健康方面的制度基础。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的框架基本形成。据民政部2025年2月公布数据,全国已经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7万个,在县区层面建成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446 个。城乡社区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喘息服务”等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由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针对长期困扰老年人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社区各类为老志愿服务蓬勃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的“人情味”。
(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社区参与度不断提升
老年普法教育进社区宣传力度加大。社区老年人防骗反诈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逐步提高。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常态化打击整治伪装为“养老项目”“养老产品”“低价旅游”“养老理财” 的犯罪行为。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探索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网络、热线等多种方式法律服务, 据《2 0 2 3 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数据, 2023年全国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72万件。社区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国家老年大学在全国设立5.5万个基层学习点。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为5708万人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全国老年志愿服务暨“银龄行动”等活动促进了老年群体人力资源发挥重要作用。
(四)“智慧助老”行动扎实开展,老龄化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新进展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 为老年群体享受数字时代红利开出良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统筹协调实施“智慧助老” 计划,着力解决老年人在高频事项和场景中遇到的各类难题,推动全社会数字技术适老化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优”迈进。科技进步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支撑, 为老服务创新体系不断完善, 新技术、新产业不断发展。伴随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整合和跨层级互联互通,将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
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政策建议
通过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创建,全国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友好型社区。但总体来讲,我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适合我国国情、成熟、可推广的本土化实践经验还不多。为进一步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到2035年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国城乡社区全覆盖的目标,还需要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政策思路进行创新并在重点方向上实现突破。
(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始终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社区实施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其基本目的是解决因人口年龄结构老化而出现的原有家庭和社区环境不适合老年人居住生活的难题。老年人始终是老年友好社会政策从构建到实践的核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必不可少的议题是妥善解决“老年人提出的问题”。不管是老年人口的规模还是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 描述的仅仅是老年人口的整体轮廓,而不是个体的真实需求。每个老人都是有独特需求的个体,老年人通常会经历较为健壮期、衰退期和严重失能期,其需求层次会随着个体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建设在注重顶层设计的同时还必须做到“问需于民”,在考虑老年群体的总体需求时要更加注重对不同老年人个体需求的满足。老年人、年轻人、儿童都是社区场域中的生活主体,对他们进行深入的适老化需求调研,满足其对美好社区生活的向往是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基础。同样,评估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成效,要认真倾听老年人的真实感受,应将社区老人和其他居民满不满意作为重要评判指标。
(二)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多元主体建设作用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是新时代加强老龄工作的基本工作原则。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跨部门合作,真正做到老龄政策“一盘棋”。
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要实现社会资源在社区的有效配置,使区域内的养老资源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过程中得到充分整合和利用,发挥“1+1>2”的作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并不是“包办一切”,而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及老年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发展。
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规划引导、组织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充分挖掘利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硬件和软件资源,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打造高质量的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和“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培养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一核多元”社区建设主体。发挥市场在社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运用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和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同时加快培育社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老年群体自治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团体成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重要参与力量。要更加注重老年人的主体地位,使老年人成为意见提供者、决策参与者和积极行动者。上级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钱随事走”,推动各类资源下沉到社区,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者的负担,给予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在社区范围内统筹分配和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让社区充分发挥主动性,将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解决“老年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因地制宜地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
(三)正视差异性,推动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在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更偏好通过举全力来打造本区域的所谓标杆社区,这种做法易形成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中的“马太效应”,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社区容易“锦上添花”,甚至“花上垒花”,而各方面条件相对不足的社区却难以得到“雪中送炭”。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老龄工作领域也有突出体现。认识差异性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基本前提。客观存在的城乡、区域、收入等不同, 使得老年群体内部呈现出较强的异质性。各地在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龄化程度和社区管理者能力等方面也有不同。正是因为这些差异性,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政策措施不能搞“一刀切”。各级政府要推动实现全体老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着力完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制度,要注意将时间、空间和个体相结合,为所有老年人公平公正地“增权赋能”,有效防范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资源浪费风险。普通社区在建设中不能简单套用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建设模式,必须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创新推广,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阶梯式前行,最终实现所有社区老年友好度全面提升并各具特色。从长远来看,不能就养老谈养老,要从全生命周期来认识养老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加快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夯实个体跨生命周期进行养老资源配置的基础和能力。
(四)加大国际交流合作,讲好老龄社会治理中国故事
一方面,先期进入老龄社会的国家在应对老龄化方面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老龄协会、国际老龄联合会等国际组织在促进老龄化社会共享资源和经验、促进老龄科技的交流和创新、推动国际老龄经济发展和提高为老服务水平等方面有很多具有前瞻性的倡议,我们要结合基本国情积极参与有关交流合作。
另一方面,我国老龄化人口基数之大、社会老龄化速度之快、处于“未富先老”发展阶段等现实情况都显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之艰巨世所未有。我们不能盲目照搬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过程中必须立足实际,充分把握老龄化基本规律,充分发挥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能够统一思想办大事、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等政治体制优势,以及中华民族孝亲敬老、重视家庭养老功能等传统文化优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讲好老龄社会治理中国故事,为世界提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中国方案。
作者为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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