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
内容提要:
地方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更是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文分析介绍了作为首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苏州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主要举措与成效,希望能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同时,对苏州市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相关建议。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基础, 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 并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中,从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以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些政策部署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地方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更是改善地方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国各地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作为首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苏州市将信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聚焦政务诚信、信息归集、信用监管、惠民便企应用四大领域,着力促进信用与实体经济、民生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向新阶段。
作为首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苏州市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向新阶段。图为苏州环古城河水道。 图/ 中新社
苏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营造和谐守信的政务环境
不断强化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一是持续推进省市一体化平台建设,目前已完成市平台向省平台一体化切换, 累计开通一体化平台账号912 个。二是通过省市区一体化平台,常态化归集政府部门信用信息。2023年,共归集1.9亿余条信用信息。三是将政府承诺信息纳入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并建立了政府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四是搭建了“管党治党履责平台”等平台,全量归集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 并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五是建成政务诚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等功能,实现了各级政府机构全覆盖。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的不断强化,提升了信用信息归集服务效率和水平, 为政务服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重点推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以及市场监管六大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如, 在政府采购领域,苏州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了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方失信信息归集、公示及责任回溯机制。通过推动六大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力完善政府失信的处置和追究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失信处置机制,打造涉政府机构“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全年通过示范性调处成功化解多起因农村宅基地搬迁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昆山市应用该项机制有力保障了蓬朗旧城区改建和北栈泾村庄共涉及163户搬迁的9个征收补偿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强化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自2020年5月以来,苏州市长期保持政府失信案例零新增。政府失信处置和追究机制的建立健全,有力引导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诚信意识,同时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增强了苏州对经营主体的吸引力。
积极开展创新实践。一是实施政务诚信区域动态评价, 形成监测报告并定期反馈,为政府部门提供参考。二是开展信用服务优化提升行动,通过建立“两网联办 暖企筑信” 信用修复共享互认机制,解决企业“多头跑”问题;创新应用AI智能技术,及时提醒企业信用修复,目前已提供提醒服务超过一万次。三是灵活运用信用承诺手段, 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截至2023年底,苏州市医疗机构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30%。一系列创新实践,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的满足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
(二)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打造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加强事前信用承诺管理。在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使用信用承诺,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明确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等。对信用承诺事项实施清单制管理, 2023年办理清单事项超11万件。这些举措的实施,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
严格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推动更多行业管理部门对监管对象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交通运输、税务、环保等30 余个重点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管理办法,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按照信用状况和风险高低对经营主体开展动态监管。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采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方式, 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助力打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打造事后闭环治理模式。严格查验履约情况,实现信用承诺制闭环管理,推动各部门将审批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系统和各监管部门,实现审管联动无缝衔接。在全国率先试点探索“审管执信” 管理模式,目前已建立30余个“审管执信”风险应用场景,有效解决了职责不清、信息不畅、责任不实等问题。依法依规实施信用奖惩,在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扶持、绿色通道等守信激励措施;在劳动保障等领域,对信用状况不佳的市场主体,通过信息公开、加强监管、限制约束等方式,督促失信主体自觉修复和维护自身信用。通过采取闭环治理的模式,信息不对称、监管执法难度大等问题逐步减少,信用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正逐步提升。
苏州多措并举,持续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图为苏州盘门景区千年瑞光塔院。 图/ 中新社
创新包容监管。在江苏省内率先发布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清单,并结合清单落实情况和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动态调整清单事项,先后形成2.0、3.0、4.0版本清单事项,累计办理免罚轻罚案件近两万件,力度全省最大,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通过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促进了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发展。
(三)多措并举,持续提升信用惠民便企水平
为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在借鉴上海、杭州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苏州市探索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自2024年3月以来, 在司法行政等20个领域试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推动政府服务流程再造,实现相关信息“一个平台共享”、企业申请“一站式完成”、无违法情况“一纸证明”,为企业提供了方便、高效、规范的服务。同时,上线专用信用报告“一码通”模式,即以企业亮码、要求提交证明的单位扫码查看专用信用报告的方式,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这一创新行动提升了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为“诚信苏州”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信易+”模式,积极创新“信易+”场景。依托信用承诺制打造涉企服务事项“信易批”。目前,“信易批”已涵盖政府投资、民生公益等多个项目建设领域,全流程办理时间减少了100—200个工作日。利用“信易+”助推“信用交通城市”建设。探索交通运输领域“信易惠”“信易检”“信易行”等信用服务创新场景, 进一步提升便民惠企服务水平。当前已累计为5 0 0 0 余家企业提供了优惠政策,优惠金额超一亿元。积极探索“信易医”。针对患者就医过程中反复缴费排队的痛点,依托“互联网+移动支付+信用支付”,打造了“先诊疗,后付费”的新型在线就医模式,满足了应急需要。目前,该场景已覆盖苏州市95家医疗机构。通过“信易+阅读”打造“书香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基于图书集群管理系统, 借助“桂花分”体系和支付宝芝麻信用,对“桂花分”或芝麻信用分满足要求的读者, 开通信用免押金、免办证、免费借阅服务,该系统年访问量达300万人次。“信易+”模式的探索实践,一方面优化了政务服务,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降低了制度性成本;另一方面提升了公共服务领域的效率,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信用意识。
创新信贷产品。打造全国首个数字人民币“信易贷”产品,累计发放贷款10064笔, 金额突破97亿元。创新“政采贷”“公积金小微贷”等行业特色信贷产品,当前累计为企业放款2129亿元。聚焦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困境,推出张家港市文化产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目前,“文产贷”签约合作金融机构5家, 企业名录库入库企业158家, 实现投放840万元。信贷产品的创新,不仅为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还大幅降低了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加强政策支持,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响“诚信苏州”品牌, 苏州市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2023年1月,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发布《苏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了发挥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多方面优势的26条举措。制定并出台了《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在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了21项主要任务。针对企业开具无违法证明面临的证明数量多、线下多头跑的问题,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苏州市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实施方案(试行)》。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出台,为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支持。
苏州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苏州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社会信用水平持续提升。但与此同时,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信用归集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为加快推进“诚信苏州”建设、营造更优诚信环境,苏州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缺失是社会诚信缺失的源头,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下一步,苏州市应依托数字技术,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动态监测和评价体系,持续推进“以评促建”和政务诚信高质量发展;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政务失信的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惩戒;持续开展诚信教育,继续在地方公务员和干部培训中开设诚信建设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信用工作队伍诚信水平;持续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引导公职人员守信践诺、勇于担当。
提升信息信用归集应用水平。信息信用归集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苏州市未来应着力完善信用数据省市区回流机制,解决数据回流不畅、部分监管数据单向流动的问题,提升对苏州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的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归集效能,逐步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水、电、气等方面的信息实现常态化归集,减少数据缺失带来的不便;高度重视数据安全, 通过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宣传培训等形式,保障信用数据安全。
完善信用监管。信用监管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动力源泉。一是完善事前信用监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制度型交易成本下降。进一步深化信用报告在项目审批、资格认定、评优评先、招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二是完善事中信用监管。鼓励各行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开展信用评价。动态调整“双随机”比例和频次,按照信用状况和风险高低对市场主体进行差异化监管。三是完善事后信用监管。进一步推广“审管执信”管理模式,在项目审批等更多领域打造应用场景,建成以信用为基础的审批、监管、执法全链闭环。强化“守信有奖,失信必罚”观念,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 给予资金扶持等守信激励措施;对信用状况不佳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惩戒。不断创新信用修复机制,有效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效率,降低修复成本。
提升惠民便企水平。提升惠民便企水平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首先, 在全面落实《苏州市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实施方案(试行)》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 的原则,不断扩大覆盖领域。同时,积极扩大专用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为更多类型的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其次,在现有“信易+”基础上,将“信易+”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到金融、公共服务以及商贸等领域,持续提升守信主体信用获得感。最后,大力推进以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的融资信用服务新模式,持续创新“信易贷”融资产品,不断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稳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
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健全的信用制度体系。苏州市下一步应依托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 进一步完善涵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个领域的政策制度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方向和指引;进一步强化监测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和区域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与分析,加强对薄弱指标的改进,提升市、县(市、区) 两级信用监测排名;完善社会信用建设组织体系,推动政府各部门协调联动,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数据服务商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和响应,为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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