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洁琼 徐 利
内容提要:
本文从五大方面总结分析了日本在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方面的重点举措,主要包括出台法律法规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关键产业政策与战略目标助力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多元化投融资促进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发展,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绿色技术研发内生动力,注重发挥在绿色技术国际合作中的领导作用等。
在经历了石油危机之后, 日本以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为突破口,兼用灵活的调控手段和市场化工具,引导资源更多地配置到绿色技术研发体系建设,逐步从重化学工业向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型发展,以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绿色转型,将成果惠及整个社会和民众。
纯电日本货车及其配套充电设施在香港“亚洲创新建筑、电气、保安科技展览会2024”上展示。 图/ 中新社
出台法律法规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和产业结构调整
日本在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中,通常把具有长期作用的产业政策上升为法律, 尤其对一些国际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及关键绿色技术创新等,更是通过制定法律来推进,以此提升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先后颁布法规指导调整产业技术和结构
日本注重为产业发展打牢技术基础,如出台《机械工业振兴法》(1956年)和《电子工业振兴法》(1957年)等,突出强调打好技术基础和实现设备国产化,在调动有关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上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如通过实施《特定萧条产业安定临时措施法》(1978 年)和《特定产业结构改善临时措施法》(1983年)等,主动对高耗能衰退产业和过剩产能进行调整和疏解,豁免集中经营限制,给予设备淘汰一定的税收减免和经济激励等。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对旨在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投资和技术开发的《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案》(2013年颁布)进行了修订,从金融和税制等方面强化支持政策,激励企业开展燃料电池和海洋风力发电等去碳化设备投资。
(二)通过立法扶持绿色新兴产业发展
为促进循环经济、实现节约集约低碳发展,日本相继出台了《能源节约法》(1979 年)、《合理用能及再生资源利用法》(1993年)、《促进城市低碳化法》(2012年)等法规;2023年4月1日颁布的《电力商业法》,将独立电池储能系统归类为发电业务,并允许其申请并网,政府对电池储能系统的补贴政策激发了许多企业投资蓄电池项目;2023 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了《GX促进法》(正式名称:《促进脱碳平稳过渡法》,GX是“绿色转型”的缩写),旨在将日本以化石燃料为中心的产业和社会结构转变为以清洁能源为中心的产业和社会结构,标志着日本产业和能源政策开始发生深刻转变,随后的两项关键法案《GX脱碳能源法案》和《GX促进法》陆续生效。
(三)CCS(将碳捕集和储存)技术纳入法律范围
为了顺利实施CCS项目, 2023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理事会发布了有关CCS的商业法案报告,将CO2 从分离、捕获到地下封存都纳入法律范围。此外,还规定除了CCS项目的关键地下储存业务外,运输(管道、船舶和罐车等)和分离捕集业务也应是协调目标。
制定关键产业政策与战略目标助力绿色产业发展
二战后,“技术立国”成为日本始终追求的目标,日本政府通过“有形之手”限制高能耗产业发展,逐步打造新能源等绿色新兴产业。
(一)根据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动态调整产业政策
日本制定产业政策采用“抑扬并用”策略,一方面限制传统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如1973年发布《公害受损补偿法案》;另一方面大力促进绿色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高端化,重点发展低污染、低耗能、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如相继推出“70 年代展望”“1975年展望”“阳光计划”“月光计划”“80年代展望”等。自2003年首次发布《能源基本计划》后,每隔3-4年进行一次修订,最近修订是在2021年,提出了加大零排放电力比例、降低核电和化石能源占比、发展可再生能源等发展目标,以及日本面向2050年碳中和的能源计划和具体举措。随着氢能在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度提高,日本在2017—2023年制定并更新了《氢能基本战略》《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开发战略》等多项推动氢能发展的战略,巩固了日本在全球氢能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2019年6月,日本政府决定实施“基于《巴黎协定》的长期增长战略”,提出了在本世纪下半叶尽早实现“脱碳社会”的愿景,通过企业主导的颠覆性创新来实现环境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二)逐步提高战略目标,助推绿色产业发展
为应对能源短缺问题, 日本自2003年开始制定《能源规划》,目标从提高能效、减少能源进口依赖到发展新能源;2016年发布《能源环境技术创新战略2050》,进一步完善了低碳技术创新路线图,整合各级政府、企业和服务中心等各类资源,构建低碳节能管理体系;2020年发布《环境创新战略》,明确强调将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从能源转型扩大到工业、交通、商业等跨行业领域和农林渔业碳汇等领域; 2021年发布《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绿色增长战略》,强调通过技术创新和绿色投资方式加速向低碳社会转型,进一步明确了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和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包括海上风力发电、电动车、氢能源和住宅建筑等14个重点领域(具体战略规划及主要内容见附表)。
(三)以补贴和价格政策,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 日本开始实施新的“阳光计划”,即并网光伏屋顶发电, 同时实施额度较高的补贴政策。2010年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进一步修正了“面向2030年光伏路线图”,提出薄膜硅电池、CIGS 类薄膜电池等发展重点。2012 年日本实施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即政府按照一定价格收购太阳能发电者的电力;此后竞价制度(FIP) 的实施,刺激了太阳能发电者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2017年日本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拍卖制度,通过竞标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价格竞争性,从而使日本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经济效率进一步提高。
通过多元化投融资促进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发展
日本充分协调发挥政府和私营部门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促进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项目开发,以此带动私人投资,引导绿色消费。金融机构是日本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的主要来源,特别是三菱日联金融集团(MUFG)、三井住友银行(SMBC)、瑞穗金融集团(Mizuho)和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相关信托银行、地方银行、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及外国金融机构起到了补充作用。
(一)以法律为基础制定投资机制
一是按照法律规定扩大融资范围。日本议会对《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法案》进行了一系列修订,该法案草案提议将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是一家政府出口信贷机构,日本几十年来一直通过该机构支持世界各地的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议)的融资范围扩大到非日本借款人,融资项目涉及生产有利于日本供应链稳定的资产,例如,允许投资与氢气和氨气项目相关的全球最好的绿色技术。
二是用法律确定未来绿色投资框架。日本《GX促进法案》为“GX经济转型债券”铺平了道路,这是刺激长期投资并提高私营部门参与度的创新型金融安排,即从2023财年开始的十年间投资约20万亿日元用于推动社会转型的融资计划,其中包括支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在内的13万亿日元等。
三是日本政府通过碳定价方案用从运营商收集的资金偿还“GX经济转型债券”,这些债券将于2050年赎回,并由化石燃料税和特定商业捐款提供资金。
(二)政府对企业开发利用氢能等新能源给予支持
一是设立基金支持氢能研发。对于承诺积极参与碳减排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日本政府从技术研发、社会实践到长期合作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并于2021年3月设立了2万亿日元的“绿色创新基金”,为氢能等新能源研发及示范推广项目持续提供资金支持,预计同步额外带动100亿美元私人投资。
二是以主权债券融资支持氢能全产业链研发。2024年日本政府计划在未来15年内累计投入3万亿日元(203亿美元),通过GX过渡主权债券融资,加强与私营部门的合作,补贴更清洁氢气的生产、储存、分配和利用。
三是以差价合约支持使用低碳氢。日本还宣布计划通过差价合约(CFD)补贴低碳氢的使用,以缩小与灰氢价格差距,该差价合约计划引起了日本低碳氢潜在进口商的兴趣并加速开发新的项目。
(三)通过创新计划和税收优惠扩大公私研发投资
一是通过科技创新计划扩大研发投资。日本在“第六次科技创新基本计划”中将绿色能源与量子技术相融合,为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该计划设定了从2021财年起五年内公共和私营部门研发投资达到120万亿日元的目标,比如通过大学捐赠基金加强研究能力和人才培养,创建“产学官”合作创新中心等, 以实现社会5.0(即一个由日本政府提出的可持续和有弹性的、保护民众安全和实现个人福祉的未来社会)。
二是打造创新商业模式和企业创新生态环境。“第六次科技创新基本计划”还设定了到2030年要拥有1000万用户、实现50万亿日元生产规模、创建量子独角兽初创公司的新目标,强化风险投资市场发展举措,最终打造一个创新生态系统,形成更强有力的创新创业成长机制。
三是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通过研发税收优惠和日本小型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等措施扩大公私研发投资。在全球300家企业中,日本约有60 家企业获得了全球科学基础目标(SBT)认证,是获此认证规模最大的单一国家。
(四)政府设立投资评价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日本为确保绿色创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从三个维度对重点项目投资进行可行性评价。一是对CO2削减效果及其经济影响进行评价;二是针对脱碳技术的困难程度及其实用性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效果进行必要性评价;三是对绿色创新项目的潜在市场成长性和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该评价机制由日本相关行政部门和新能源与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负责,并将中小企业的参与作为一项重要评价标准,鼓励更广泛的经济主体参与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 以激发投资机制活力和创新有效性。
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绿色技术研发内生动力
日本通过“官产学研”一体化,把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强调科技成果“接地气”,提高了成果转化率,同时也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
(一)大力推进新能源的市场利用和商业化
日本在太阳能、海上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海洋能(波浪能、潮汐能)等新能源领域不断创新核心技术和市场化应用,并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光热联合发电、风力和地热技术等方面实现了核心技术的商业化。例如,通过光伏发电和热发电技术,日本可以在太阳光能较弱的环境下依然保持稳定输电。在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项目中,在实用尺寸(180cm2)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中实现了高达26.33%的光电转换效率,极大提高了太阳能发电的经济性,使得太阳能发电在家庭用电、商业设施以及工业领域中得以广泛应用。通过发展高效的光伏系统,日本在住宅和商业建筑中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配合储能技术,实现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在浮动式海上风力技术方面,日本开发了浮动式平台技术,使得风电场可以部署在更深水域,已有多个海上风电项目在日本近海区域实施。同时海上风电的智能化运维技术不仅在日本国内得到应用,还被出口至其他有类似环境需求的国家。日本计划到2050年前后实现地热技术的商用化和普及,并在世界范围内部署高温地热发电、小型地热发电装置等相关创新技术。
(二)为传统能源匹配节能和减碳技术
为扭转长期以来能源对外依赖的局面,日本将节能技术列为技术研发的重点,主要包括五大重点领域:超燃烧系统技术、超时空能源利用技术、节能型信息生活空间创新技术、低碳型交通社会构建技术和新一代节能半导体元器件技术等。日本对化石燃料的依赖程度很高, 因而CCUS(碳捕集、应用和储存)技术是另一个重点研发领域,要求新建的燃气和燃煤电厂具备“碳捕集条件”,以便日后更容易部署CCUS技术, 避免新建燃料电厂成为搁浅资产。由于储存地点有限,日本非常重视碳捕集效率。
(三)不断拓展先进绿色技术应用领域
日本长期以来把绿色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并制定以绿色技术研发和转化为核心的低碳社会发展战略,为绿色减排产业创造新价值,加速技术的实际应用, 既实现经济发展,又解决社会环境问题。日本“第六次科技创新基本计划”战略性地将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物联网等前沿技术融入各行业和社会活动,致力于创建数字和可持续发展应用程序,以便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
注重发挥绿色技术国际合作中的领导作用
日本鼓励国内企业、地方政府和研究机构加强国际合作, 通过建立气候伙伴关系“小圈子”,引领制定国际规则,降低海外市场进入壁垒,并以此进一步巩固提升双边和多边关系。
(一)创建以欧美为主的合作框架,加强绿色技术合作
一是日本与美国和欧盟分别建立了在创新政策、可持续能源领域、联合项目投资、标准化和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浮动海上风电、太阳能、储能和虚拟电厂(VPP)等。
二是日本与新加坡签署了一项协议,以促进航运领域的数字化和绿色实践,其中还包括测试使用氨和氢等零排放或接近零排放燃料的试点项目。
三是日本是国际经济氢能和燃料电池伙伴关系(IPHE) 22个成员之一,该伙伴关系包括欧盟委员会、相关欧盟成员国、美国等,以此加强氢能等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和发展。
四是2019年9月日本与欧盟在可持续连通性和优质基础设施方面建立伙伴关系,包括可持续能源连通性建设、可持续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和低碳能源系统建设等。
(二)联合发达国家建立包容南方国家的减碳和绿色发展合作关系
一是2021年6月日本启动了“亚洲CCUS网络”,与美国、澳大利亚和东盟(ASEAN) 成员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将CCUS技术商业化,以减少东南亚国家碳排放。
二是建立包括澳大利亚和除缅甸之外的所有东盟国家在内的亚洲零排放共同体(AZEC)框架,并于2023年12 月承诺通过引领新绿色技术、构建必要法律体系帮助亚洲变得更加绿色。
三是2021年4月日本和美国宣布建立气候伙伴关系,同意加强绿色技术合作,共同协调促进印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脱碳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四是日本向亚洲国家提出了“亚洲能源转型倡议”,以支持逐步减少本地区碳排放, 鼓励根据每个国家的工业和社会结构以及地理条件,充分利用广泛汇集的能源和技术来实现能源安全转型。日本主导、美国等发达国家参与的亚洲绿色技术、低碳零碳发展网络和相关倡议,具有绿色技术正外溢效应,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减碳,也有利于日本扩大本国绿色技术应用场景,提升其绿色产业国际竞争力。
对中国的启示与建议
总结日本支持绿色技术发展的主要举措,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以促进中国实现双碳目标。
一是提升促进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法律层次,从而提高绿色技术支持政策的执行力和稳定性。
二是拓展绿色技术研发融资渠道,创新绿色技术融资模式,引入风险投资,促进形成长期绿色投资机制,建立并完善目标导向投资评价机制。
三是注重“绿色技术+” 研发,推进“绿色技术+”应用,将绿色技术与人工智能、量子工程等技术结合,实现技术的颠覆性突破,激励“绿色技术+”成果广泛应用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
四是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新能源等绿色技术标准制定,提高能源转型安全和国际气候治理话语权,致力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
(参考文献略)
作者分别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员;亚洲开发银行学院前高级研究员
附表:日本涉及新能源领域国家战略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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