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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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海刚

 今年是改革开放45周年。1978年12月,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

在此之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发表以及由此引发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被公认为改革开放的思想先导。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充分肯定了这场大讨论的意义,并就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刻阐述,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基调。

45年风雨兼程,改革开放的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这一写入党的历史决议的论断,经过伟大实践的检验,彰显出真理的光芒。

知其所来,明其所往。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党领导人民从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出发,不懈艰辛探索,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正确道路。45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持续推动理论创新,又用创新理论引领指导实践,形成、检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中在对一些重要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上,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举其要者,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与开放的关系。

改革与开放从来不是各行其道。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同开放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在实践中是一体的。

尽管“改革开放”这个特定概念直到1984年才首次提出,但其作为一种重大方针政策,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就已确立。45年来,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协同发力,成为推动实现中国奇迹的“双引擎”。一方面,改革需要开放。通过开放,我们获得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了解和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另一方面,开放要求改革。经由改革,我们冲破旧的体制机制束缚,建立起适应国际市场的开放型体制机制。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在深化改革中扩大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深化改革,以全方位开放推动宽领域改革、以深层次改革推进高水平开放,使改革与开放继续相互促进,共同施力于中国式现代化伟业。

二是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

既要登高望远,又要脚踏实地。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是凝结于改革开放历史的一条重要经验。

从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到深圳蛇口的“开山第一炮”,45年间,许多对改革开放进程产生深远影响的创新之举,都是由基层的实践探索起步,进而推向全国的。可以说,基层探索是改革的源头活水。注重基层探索、尊重群众首创,改革才会因贴近现实而有蓬勃持久的生命力。

但基层探索毕竟是零散的、局部的,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必然需要由点到面,从基层探索成果中提炼普适性规律及方法,更需要统筹谋划,开展系统、整体的顶层设计。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届三中全会都以改革为中心议题,作出一系列重大决定,构成了接续推动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主体框架。其中尤以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具有特殊的里程碑意义。

人民利益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辩证统一,归根结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定的。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仍须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一方面顺应发展大势和人民意愿,善于进行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鼓励地方、基层、群众积极探索,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顶层设计的切入点。

三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是贯穿改革开放进程的重大课题。45年来,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逐渐加深,相应作出一系列历史性重大决策。

回顾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及历届三中全会的表述,从把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管理方法到经济调节手段、再到一种经济制度,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起“决定性”作用,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不断创新发展,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论述不断丰富深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列为工作原则。

“双有”体现了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再度深化,为新时代处理好两者关系、厘清其边界和定位提供了遵循。有效市场重在激活市场动能,有为政府重在优化市场环境,“双有”互相补充、协调配合,方可达成活力和秩序、效率和公平、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四是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变法”这个古词,形象诠释了改革与法治的密切关联。45年的改革开放历程证明,改革与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破除了改革重于法治、改革先于法治、法治给改革让路等认识误区,走出了改革和法治互动推进的正确路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并列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为两大鲜明的时代主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是新时代推动改革与法治更好结合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形成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同频共振,助力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45年砥砺奋进,改革开放走过千山万水,其间的诸多经验弥足珍贵,指引着我们继续跋山涉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改革开放最好的铭记,就是传承并不断升华这些来之不易的经验;最高的致敬就是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开辟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光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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