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政策预期 提振民企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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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源 单衍菲

编者按: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强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同时要求加强组织实施。《意见》发布以来, 社会影响广泛热烈。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本期推出“民营经济新动能”专题,约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撰文,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解读《意见》的新要求新举措,并为民营经济的下一步发展提出建议。

市场主体是根据未来预期做出经营决策的,影响企业预期的首要因素就是政策是否连贯、是否可预期。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课题组赴全国11个省(直辖市)一对一访谈了112 名民营企业家,发现政策不确定性加大是他们反映的主要议题之一。课题组建议对此高度重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确定性, 增加透明度,稳定政策预期, 激励民营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政策不确定性开始受到更多关注

政策不确定性主要指国家政策环境的大幅变动,这会影响到市场主体的经营决策和投资盈亏。从不同渠道来看,近年来政策不确定性及相关议题受到更多关注。

从课题组调研情况来看, 大部分民营企业家反映政策不确定性加大。1 1 2 名受访民营企业家中,有两成认为政策不确定性在加大,在投资决策上开始变得更加保守和谨慎。受访企业家认为, 与2 0 1 9 年相比(即不考虑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等外部冲击),政策不确定性“ 基本没变”的占一半,反映“ 明显改善”的占三成,他们强调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总基调没有变、是一贯的,营商环境改善和政策扶持力度在加大,因而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认为“ 有所恶化”的占两成,主要涉及政策标准的不透明性、调整频度的不可预期性、执行尺度的不一致性, 以及实施细则缺位等,由此也增加了企业经营决策的复杂性。

在学术界,围绕政策不确定性的相关理论研究文章数量快速增长。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加大,势必会影响微观主体的经营行为和盈利预期。检索“ 中国知网”发现, 国内以“ 政策不确定性”为主题的学术期刊论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在过去五年间急剧增长(图1),研究主题涵盖财政、货币、贸易、环境、房地产等领域。研究结论是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加大后,企业因担心财务成本上升、收益下降而推迟投资、减少雇佣和降低研发支出, 进而影响中长期增长潜力。

政策不确定性加大的典型表现及对企业的影响

受访民营企业家认为,当前政策波动大、缺乏连贯性主要集中在以下五方面。

一是城市规划调整,但配套政策不到位。近年来,全国多地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了城市规划,但多因配套政策缺位或不明晰产生一系列问题,不利于企业合法权益保障。

二是技术标准更新过频和标准滞后共存。一方面,技术标准频繁更新导致难以持续投入,例如有民营企业家谈到, 他们支持提高煤炭淘汰、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但一些地方在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进一步提高标准,企业只好暂停或重新排产,追加投入,按新标准改造升级。另一方面, 新兴产业标准有待建立或完善,例如有些企业反映装配式建筑相关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标准尚未跟进调整;我国对讲机产量已占全球80%的市场份额,但因缺乏自有标准和协议,卖不上价;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缺乏技术标准; 投影设备的流明标准沿用国外旧标准,不适用于家庭场景; 等等。

三是审批审查标准和时限缺乏可预期性。企业进入市场往往需要办理审批审查手续。从合规角度讲,民营企业家会主动办理这些手续,但对于一些审批审查的不透明性、不连续性感到困惑。

四是政策优惠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惠企政策是帮助企业解忧纾困和更好发展的关键之举,但落实有差距。例如,有些地方在执行国家出台的房租减免、留抵退税等惠企政策时条件高、时间长;生猪屠宰企业需对死猪做无害化处理,国家要求各省份制定标准予以足额保障,但各地进展不一;国家发布分布式太阳能“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政策, 一些地区至今未落实。此外, 受访企业家还谈到政策缺乏连贯性、基层执行有偏差等问题。

五是监管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的问题。维护市场秩序有赖于公正监管,但有企业反映一些地方执法标准不合理、不统一,执法对象错位,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还有企业反映,有的地方在环保治理、安全检查、碳排放管理等方面“说关就关”“说停就停”,存在“层层加码”“一刀切”情况,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为了规避政策风险,一些企业家暂时观望, 持有现金、缩减投资。从国家统计局数据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 019 年以来总体呈下行态势,今年(2023年)一季度仅为0.6%;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的比重也在下降,从2018年的62%降到今年一季度的54.6%,下降了7.4 个百分点(图2)。企业家们认为,投资信心受挫、决策变得更加保守是其中一条重要原因。

政策不确定性加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全面分析、综合研判

部分民营企业之所以感到近年来政策不确定性加大,究其原因是多种因素相互叠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是国际经贸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当前,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深刻重塑,经济全球化遭遇挑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经营不确定性进一步放大。特别是近年来新冠疫情在全球大流行、俄乌冲突延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受到非经济因素严重冲击, 叠加个别国家力图以“小院高墙”“ 拉小圈子”等举动搞“脱钩断链”,遏制我国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产业安全的受关注度陡然抬升,这些挑战是躲不开、绕不过的。我国增强忧患意识,强化了政策应对, 民营企业身处其中,无论是对外出口产品,还是进口要素或零部件,或者为跨国企业做配套分工,必然会受到波及或影响。

二是一些地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法治化程度不足。营造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关键在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令一些民营企业人士感到当前政策不确定性加大的原因包括:政策制定上,有些地方对当地实际情况、企业发展规律以及潜在影响考虑不周全,各部门间的政策信号不一致,有时竞相叠加,导致产业忽上忽下、大幅震荡;有时政策相反,企业无所适从。政策调整上,有的地方新领导上任后“另起炉灶”, 包括地方规划、产业政策、监管执法等都会变化;同时,对与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相关的举措把握不够,时紧时松。在政策落实上,有些政策没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衔接期,有些只考虑本部门利益,“ 重复监管”“以罚代管”,有些地方落实不足。

三是企业自身适应能力有限,政企沟通渠道不畅。过去一部分民营企业热衷于快速扩张、做大规模,为此甚至存在一些经营不规范的行为,如环保排放不达标、社保缴纳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不够、信用意识不强等。当前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必然要通过使用各类政策工具来推动供给质量提升, 企业也须高标准要求自己,但目前有些民营企业在这方面的主动适应能力还不够。一些干部同民营企业打交道有心理包袱,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落实不到位,常态化沟通渠道有限。

四是个别媒体炒作误导舆论。民营企业获取政策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公开渠道。进入数字化时代,人们的阅读习惯是浅阅读、快阅读,个别门户网站、社交媒体为抓取眼球,赚取更多流量,对有关政策进行曲解,致使一些企业家内心忐忑,对未来政策走向存在疑虑,进一步放大了政策不确定性感知。

以增强政策确定性和透明度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落实2 0 2 2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议立足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尽最大可能压减政策不确定性,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一是坚持问计于企,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各级政府出台涉企政策时要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制度性要求, 畅通民营企业家建言献策渠道,做实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刚性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预判政策潜在覆盖范围、影响程度,统筹考虑配套解决方案,特别是涉及规划调整、技术标准更新、优惠政策改变时,要考虑补偿机制、过渡期、历史遗留问题等,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予以补偿。对新技术新业务要引入“ 敏捷监管”理念,与业界及时商定标准,多运用可适时调整的部门规定,避免“一上来就管死”。对政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要及时评估、纠偏回应。

二是强化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协同性。涉企重大政策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慎重。建议在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同时,坚持系统观念,要求各地各部门对齐国家宏观政策基调,强化政策出台前的取向一致性评估,既要防范政策竞相叠加、大起大落;又要防范政策互斥,信号模糊。要把政策的力度、速度和社会承受度三者结合起来,例如通过试点探索、渐进式改革等方式,避免因潜在风险不明、举措不当引起的震荡,为政策稳步推进创造环境。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业务,要规范各类审查,如“ 双新”评估、资本安全性评估、网络安全审查、数据安全认证等,提高可预期性,形成激励创新合力。

三是将政策落实和监管执法纳入法治化轨道。要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增强法治化思维,及时公开和主动推送涉企政策,扩大知晓面。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查处滥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各类所有制平等。坚持分类施策,政策实施要留出足够的适应期、缓冲期、调整期。充分理解政策初衷和目的,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选择性执行”等问题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解决。对项目审批进度、行政处罚等信息,要增加透明度,让企业明明白白。

四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和优化舆论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对于明确规定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从轻或减轻问责等情形,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引导企业主动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主动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各级党政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加强权威声音解读,通过恳谈会、政企会商等渠道答疑解惑、办实事。聚焦网上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作者分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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