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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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涛 张丹阳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出台。《意见》强调,坚持“ 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围绕《意见》的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于近期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优化发展民营企业孵化器。《意见》提出,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这为民营企业孵化器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于19 8 7年在湖北武汉成立,经过三十多年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及一系列创新创业服务, 已经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载体,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早期的孵化器以国营为主,由政府出资进行建设和运营,其目的是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创业(李湛、刘波、胡文伟, 2 0 2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本开始进入孵化器行业,民营企业孵化器随之诞生。

我国民营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模式

民营企业孵化器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服务内容和盈利模式三方面。

一是投资主体。我国民营企业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包括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民间个人和组织以及国外资本等(王冰、刘伟,2011;吴小春、宣燚斐,2018;李湛、张剑波, 2019)。

二是服务内容。我国民营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内容划分为三个层次。在初级层次, 民营企业孵化器提供“ 硬服务”,表现为提供办公场所和硬件设备(林强、姜彦福, 2002 ),扮演“ 房东”的角色。在中级层次,民营企业孵化器在提供“硬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 软服务”,表现为提供中介服务、高校资源、创业辅导、技术合作等(张力,2010),扮演“ 房东+ 物业” 的角色。在高级层次,民营企业孵化器在提供传统服务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与资本和互联网的结合。一方面,对优秀的初创企业通过风险投资、持股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王冰、刘伟,2 011);另一方面,将各种传统服务尤其是“ 软服务”与互联网结合,把科技、创业者、资本、市场等各种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创业生态环境(牛禄青,2014)。在3 .0 时代,民营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呈现出资本化、平台化、生态化的特征。

三是盈利模式。孵化器的盈利模式取决于其提供的服务。首先,以“ 硬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营企业孵化器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向入孵企业收取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的租金。其次,民营企业孵化器在收取租金之外,还通过提供各种“ 软服务”赚取服务费。最后,随着民营企业孵化器的资本化、平台化和生态化发展,部分民营企业孵化器在赚取租金和服务费用之外,投资收益和品牌收益成为主要的盈利方式。另外,我国政府为了鼓励创新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孵化器的发展(程郁、崔静静, 2016)。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评价

增强我国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培育与支持必不可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状况与中小微科创企业的创新创业环境密切相关。因此,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十分必要。本研究将从省级层面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

(一)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评价指标

本研究参考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从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可持续发展三个维度选取共15 个指标构建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指标体系,对我国31个省(区、市) 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进行评价。

一级指标共三项,包括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能力指标下设孵化器孵化基金总额、创业导师平均对接企业数量、孵化器签约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等3 个二级指标。

孵化绩效指标下设孵化器在孵企业总收入增长比例、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孵化器新增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在孵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授权数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孵化器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中上市(挂牌)或被并购或销售收入超过50 0 0万元的企业数量、孵化器在孵企业吸纳大专以上人员就业人数占在孵企业总人数的比例等9 个二级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下设孵化器总收入增长比例、孵化器综合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占孵化器总收入的比例、孵化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接受专业培训人数占比等3 个二级指标。

鉴于各二级指标单位不同,难以使用指标的绝对值直接进行比较和计算,所以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采取极差标准化法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之后采用等权重的方法对二级指标加总,计算得出各省(区、市)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

在指标数据方面,本研究所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和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统计数据。另外, 部分指标的统计口径为“ 科技企业孵化器”而非“ 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所以无法直接获取可用数据。2 017 年,科技部官方文件公布, 截至2 016 年底,全国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中, 民营性质占比分别为66% 4 8%。科技部火炬中心发布的《中国创业孵化发展报告2 0 2 0》显示,从运营主体性质来看,全国众创空间中, 民营性质的众创空间占比为7 1 . 0%。本研究在参考已有权威统计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情况,使用专家打分法将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民营性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占比确定为55%。所以,将“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统计数据按55%的比例进行折算,得到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所需数据。

(二)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分析

通过测算,我们得到中国2 018 31个省(区、市)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评价结果。

根据评价结果,全国省(区、市)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得分的方差为2 . 318 1,说明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省级差距显著。排名前四位的省()依次为北京、广东、江苏和上海,发展水平得分分别为9. 0 29 28 .7 0 4 46 .9 832 6 . 9 2 7 7;排名后四位的省(区、市)依次为海南、新疆、辽宁和甘肃,发展水平得分分别为2 . 0 0 4 03.38523. 51653.6217;两组省(区、市)的发展水平得分差距较大。

从东、中、西部的地理分区来看,东部省(区、市)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平均得分为6 . 114 0,中部省(区、市)平均得分为5.1268, 西部省(区、市)平均得分为4.8900。对比全国省(区、市) 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平均得分5.3854,不难发现我国中部和西部地区省(区、市)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尤其是西部地区。

未来提高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的着力点是推动孵化器产业在区域间均衡协调发展。应持续推动东部领先省(区、市)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水平发展,鼓励孵化器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重点提高中西部省(区、市)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

基于我国不同省(区、市) 科技发展现状,科技基础对于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影响有限。政策支持、人才支撑、市场化水平均对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具有正向的影响。其中,政策支持对于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水平的影响效应最为突出。所以,建议将提高政策支持力度作为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力点。

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国际国内经验

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国内外学者对孵化器发展较好地区成功经验的研究, 我们对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优化发展总结出以下四点经验。

(一)一视同仁地支持民营与国有孵化器

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往往规模小、资金少,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借鉴国际经验,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

美国是孵化器的发源地, 也是孵化器产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美国政府在孵化器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关键是建立和健全了法律法规,使孵化器的发展有法可依,保证了各种主体投资和运营的孵化器在市场上具有平等的竞争地位(李威,2 0 1 3)。以色列政府则对私有性质的孵化器提供与公有性质孵化器一视同仁的资金支持,通过政府工贸部下属的“ 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 C S)”对每个孵化器每年提供2 0万美元资助,对孵化器内的单个项目提供最高1 5万美元的资助,而政府不干涉孵化器的管理、运营和人事任命,只对其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督(盘古智库, 2 0 15)。我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在税收、人才、融资渠道等方面对民营孵化器提供各类优惠政策(许治, 2 018)。

(二)创新孵化器形式, 发展虚拟孵化器

传统孵化模式是指初创企业进驻孵化器园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赖实体的线下园区。虚拟孵化器是通过现代信息交流手段,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孵化形式(吕波,2 0 1 4),孵化服务的提供摆脱了距离的限制,孵化器经营者更容易扩张其合作网络。通过线上形式提供孵化服务的虚拟孵化模式能够更直接地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规避各种不确定性的冲击。虚拟孵化器是未来孵化器发展的必然趋势。

以美国虚拟孵化器建设为例,2 0 1 2 年起,美国就大力发展虚拟化孵化器,主要包括:2 012 年,白宫发出“启动美国”倡议,倡议中提出“ 推动莫特基金会(M o t t F o u n d a t i o n)为美国社区学院建设虚拟孵化网络,将虚拟孵化器模式在美国十个社区大学地点进行测试”; 2 013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第1378号议案(H O U S E B I L L N o . 13 7 8),议案主要内容是建设虚拟孵化器试点项目, 要求相应协会协助印第安纳经济发展公司(I E D C)建立和管理一个基于互联网的虚拟孵化器试点(吕波,2 014)。

(三)吸引社会资本,为入孵企业提供支持

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初创企业成功的关键,为入孵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是孵化器重要的服务内容。当前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初创企业获得资本支持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所以,孵化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为在孵企业提供多元化的优质金融服务, 能够极大提升孵化器自身的竞争力。

比如,美国的孵化器为其入孵企业提供了丰富的金融服务,一是帮助在孵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小企业创新研究资助和贷款资助等;二是帮助在孵企业撰写商业计划书,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三是为在孵企业直接提供信用担保,以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资金;四是利用自有渠道帮助在孵企业寻找投资;五是提供种子基金, 直接投资在孵企业(王勇, 2 0 11)。德国、法国的孵化器也通过直接投资、股权合作、战略合作、要素入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各界资本对在孵企业进行投资,以满足初创企业的资金需求。

(四)推动传统孵化器向专业孵化器转型

专业孵化器兴起是孵化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经阶段。专业孵化器是指开展垂直孵化、深度孵化的创业服务机构,其特点是聚焦高精尖产业垂直、细分领域,配备专业化、职业化的运营团队,注重创业导师、专业平台、供应链、早期投资、市场渠道等专业服务能力,通过建设专业技术领域内开放式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测试等服务。与综合孵化器相比,专业孵化器需要具有特定的专业技术背景、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的人员和管理团队,其优势在于更强的专业资源整合力、创新力和聚集力。专业孵化器的优势可以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的挑战。

比如,德国奥斯纳布吕克环保技术孵化器以当地两所大学的环保专业为技术平台, 支持环保行业的中小企业发展;2 010 年上海市批准的11 家市级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专业孵化器占了绝大多数(王勇,2 0 1 1)。另外,从2 016 年起,广东省对省级孵化器的认定主要聚焦于专业型孵化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建设专业型孵化器(王滨, 2 011)。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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