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海
说起古代著名的理财家,有位唐朝的官员不得不提,他的名气虽无法与范蠡、商鞅、张居正等人相比,但他所主持的改革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功,帮助“安史之乱”后的唐朝重新振作起来。
全面危机
刘晏,出生于唐开元三年(715),当时正值“开元盛世”,但社会已经隐藏了巨大的危机。刘晏从小聪慧过人,在宋人编的一种《三字经》里还专门提到过他:“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己仕。”
这里说的是一段历史佳话:刘晏7岁便被举为“神童”,唐玄宗到泰山封禅路过其家乡,刘晏拿着自己写的一篇《东封书》半路见驾,受到唐玄宗的召见,宰相张悦当场出题考刘晏,刘晏对答如流,被唐玄宗授予秘书省正字,即掌管校正书籍的官员,杨贵妃也很喜欢这个孩子,把他抱在腿上亲自为他画眉。
还没有成年就成了朝廷的公务员,这让父母多骄傲、多省心啊!然而,唐朝的国运却差得远,不久发生了“安史之乱”,这一场长达八年的混战让国家变得千疮百孔。战争直接破坏了经济,很多地区“人烟断绝,千里萧条”,《旧唐书》记载:“中间畿内,不满千户,井邑榛荆,豺狼所号。既乏军储,又鲜人力。”杜甫写诗:“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世乱各东西。”
朝廷的财政更面临严峻的局面,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全国有852.6万户、4891万人,天宝十三年(754)有906.9万户、5288万人,而到了安史之乱后的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全国只有293.3万户、1699万人,人口下降了一半以上,有地方官员上奏:“关中人口,十去其七。”据当时的统计,总人口中纳税人口占比很小,仍以乾元三年(760)为例,当年的纳税人口仅为237万,不足安史之乱前的1/3,朝廷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已不可避免,总水平急降至400万缗左右,唐朝最强盛时这一数字曾超过3000万缗。
为增加税收以维持运转,朝廷对关津市肆大量征收杂税,史书记载“肃宗救江淮堰塘,商旅牵船过处,准解纳钱,谓之埭程”。杜甫写的“三吏”和“三别”,记述的正是百姓所承受的兵役之苦和赋税之重,虽多发生在“安史之乱”中,但战后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当时“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这种“雁过拔毛”式的强收强征,当然无法持续。
战争对经济的破坏还体现在物价上,“开元盛世”时两京的米价每斗不过20文,面每斗32文,一匹绢210文,史书称“自后天下无贵物”。经过“安史之乱”,经济萧条加上流通不畅,粮价急遽攀升,米价上涨到每斗400文,有些地方涨到1000—1400文,是之前的数十倍,百姓苦不堪言。
唐朝躲过了战乱这一劫,但更大的危机接踵而至,人口锐减、经济倒退、物价飞涨、民生凋敝,劫后余生的朝廷如果一味靠增加苛捐杂税来维持,各种社会矛盾无疑会越来越激化,这驾摇摇晃晃的马车随时就有散架和倾覆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唐肃宗提拔了时任户部侍郎的刘晏为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仍领使职”,即以宰相的身份主抓人事、经济等工作,一场为化解危机而进行的改革就此拉开了序幕。
“国进民退”
千头万绪、百废待兴,其中最紧迫的是控制粮价。
对这个问题历代都有一些好做法,最重要的是平籴法,具体是:国家在农作物收成好的时候收购农户手中多余的粮食,收成不好时再把粮食平价卖出,“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防止“谷贱伤农,谷贵伤民”。汉宣帝时设立了平籴仓,东汉初年又设立常平仓,晋武帝时制定了“通籴法”,北魏中期实行了“和籴制”,唐代也延续了这种做法,设有常平仓,但因战乱时间太长,库存的粮食早已用尽,这种方式失效了。
如何在短时间里迅速平抑粮价考验着刚上任的宰相,刘晏经过调研,发现粮价过高不完全由供给不足所造成,江南地区受战乱影响较小,大量北方地区人口南迁,江南的农业生产仍在继续增长,因而有不少余粮,但苦于转运困难,一时满足不了北方的需求。
唐代粮食转运的主要途径是漕运,对历代来说这都是一件大事,康有为评论说“漕运之制,为中国大政”,在唐朝这件工作由政府来管理,但具体承运任务都“分包”给了大大小小的私商,私商只管短期利益,有利则往、无利则走,对于船只修建维护、河道治理等没有长远规划,他们平时打着官府的旗号,任意征用百姓为其运粮,却不给或少给报酬,造成很深的矛盾。战乱对运输体系产生了严重破坏,运输成本高昂,出现了“斗钱运斗米”的情况,运输效率也极为低下,把南方的粮食运到北方,有时甚至需要几个月。
针对这种情况,刘晏果断上奏朝廷把漕运的经营业务也收归“国有”,由国家直接出面转运粮食。经过调研,刘晏发现扬州一带可调集的粮食最多,于是在扬州专门开办了10个造船厂,刘晏发挥自己兼任吏部尚书的优势,选拔廉洁有能力的官员到船厂任职,让他们大量造船,以保证漕运的需要。
朝廷重新雇佣百姓充当运丁,采取军事化管理,与之前私商做法不同的是,朝廷向这些运丁支付报酬,提前完成运输任务的还给予额外奖励,这种做法极大地调动了运丁们的积极性,提高了运输效率。有些河道由于长期没有维护,出现了堵塞淤积,刘晏一面征调人力疏通河道,一面改直运为短途转运,保证大批粮食能迅速运到北方,仅扬州一地每年就可以运出粮食100万石,运输时间也由几个月缩短为40天左右。
改革漕运取得了成功,北方的粮价很快降了下来,这条运输渠道除了运粮食,还可以运送其他各种物资,史载“轻货自扬子至汴州,每船费钱二千二百,减九百,岁省十余万缗”。粮食充足后,刘晏又恢复了“常平仓”在调节丰歉上的作用,由朝廷拨专款购贮粮食,“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
“国退民进”
通过漕运的“国进民退”,刘晏成功地平抑了物价,而且是在没增加朝廷负担的情况下进行的,整个改革不增徭役、不加租庸,创造了奇迹,史书上说“人以为神”。但这样的改革只能算局部上的调节,还无法使国家完全摆脱经济困境,刘晏经过观察,发现盐政可以作为下一个突破口。
盐是古代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对盐业实行专管专卖是历代的通常做法,之前唐朝盐政管理的模式是:盐户负责制盐,之后统一卖给官府,由官府负责运输、销售,收购和销售的价格都由官府制定。也就是说,官府承担了制盐以外的一切专卖事务,因而不得不设立大量机构负责这方面的经营,产生了大大小小的“盐业国企”,这些“国企”其实并不擅长做生意,在增加行政成本、滋生腐败的同时也降低了盐业运转的效率,盐价高昂不说,很多地方还经常面临缺盐的困扰,百姓常有“淡食之苦”。
刘晏改革了盐政管理模式,在运输和销售环节也引入商人参与,由“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改为“民制、官收、商运、商销”,政府负责收购和批发两个环节,其余交给市场去运行,政府由此撤掉了大批盐官盐吏,只在重点产盐区设立盐场、盐监进行管理,把盐户组织起来建立了亭户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盐政顺畅,改革后还专门设立了巡院,对盐务进行巡查和监管。
人员大为减少,监管却没有放松,但这并不是刘晏改革盐政的初衷,引入商人从事运输和销售,提高了效率,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在之前模式下,国家对盐业其实是不收税的,国家的收入来自专卖的利润,最多时每年约40万缗。改革后国家对盐商收税,用税收代替专卖收入,结果实际收入不降反升,新政实行的第一年国家在盐业方面的收入就增长到60万缗,第三年“所入逾十倍”,这些钱并不是通过提高盐价得来的,而是通过体制改革调动市场活力、增加供应、搞活流通产生的,由于改革措施得当,史称“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人无厌苦”。
仅盐业一项就使朝廷每年增加了数百万缗收入,朝廷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每年的财政收入迅速提高到1300万缗左右,虽然较“开元盛世”仍相差较远,但财政危机基本解除了。
减税减赋
财政收入的增加为其他经济改革创造了余地,在刘晏主持下,朝廷又进行了其他领域的改革,使经济运行更为顺畅。
这些改革的核心在赋税方面,唐朝前期实行的是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基本内容是:丁男到18岁以上由国家向其授田百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80亩为口分田,死后还田;授田后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2石粟,称“租”,交纳2丈绢、3两绵,或2.5丈布、3斤麻,称“调”,服徭役20天,或按每天3尺绢、3.75尺布代役,称“庸”。
随着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量贫苦农民失地逃亡,实际“纳税人”不断减少,相关负担其实转嫁给了未逃亡的农户,恶性循环,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已很难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朝廷改变了“按丁收税”的做法,实行按田和资产多少来收税,分别称“地税”和“户税”,唐代宗时又增加了“青苗钱”,按亩征收,每亩开始收10文,以后增加到15文。
沉重的税收,加上基层官员的横征暴敛,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反抗,“安史之乱”后还爆发过多起农民起义。赋税太重、征收不科学虽然是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但这件事涉及国本,没有足够的魄力不敢触碰,基于漕运、盐政等成功改革和皇帝的信任,刘晏果断地开启了赋税改革。
刘晏坚持“养民为先”和“富其国而不劳于民”的宗旨,普遍降低税负,还把纳税时间分为夏秋两季,解决农户的实际困难。对于工商户也制定了措施,减轻他们的负担,改革前被评为“上上户”的商户每年需交税4000文,改革后这笔税负逐渐减少,最后只收500文,标准降低了但商业却活跃了,商户大量增加,总体税收不降反升。
这就是刘晏被视为“理财高手”的原因,会理财不同于会敛财,敛来的财再多也都是不可持续的,只能加快失败和灭亡,刘晏理财的思路是先让商人富裕、让百姓收入增加,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因而是良性的和可持续的。一些具体的改革政策,比如“国进”还是“国退”、减税还是增税,这些都不搞一刀切,而视具体情况具体去对待。
唐朝渡过了“安史之乱”后的危险期,国祚又得以延续140多年,这与刘晏在关键时期所主持的这场成功改革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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