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人口统计

0

陈忠海,本刊专栏作家、文史学者,长期从事金融工作,近年来专注经济史、金融史研究,出版《曹操》等历史人物传记8部,《套牢中国:大清国亡于经济战》《解套中国:民国金融战》等历史随笔集6部,发表各类专栏文章数百篇。

人口统计是治理国家、发展经济的基础。中国古代对这项工作向来很重视,建立有多种与之相关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全国性人口普查也远早于欧美国家。

书社上计

准确掌握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情况对于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古代的治政者和学者们对这一点早就有认识。《管子·问篇》中提出70多个问题,与人口、经济有关的就占了一大半,将所涉及的内容综合起来就是一份较为完备的人口调查统计提纲。《管子·乘马篇》主张建立起经常性的人口统计制度,提出“分春曰书比,立夏曰月程,秋曰大稽。与民数得亡”。即每年春季登记、夏季核实、秋季检查,以摸清人口情况。《管子·立政篇》还提出了具体的人口统计办法: “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意思是,每3个月一上报,每6个月一汇总,每12个月进行一次重新登记。

东汉末年的徐干不仅是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而且对治政方面也有建树。他在《中论·民数》中进一步阐述了人口统计的重要性,认为“民数周为国之本也”,凡涉及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无不与对人口情况的真实掌握有关,即“以分田里,以令贡赋, 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 以作军旅。国以之建典,家以之立度,五礼用修,九刑用措者,其惟审民数乎”。徐干建议通过“六乡六遂”等制度把人口组织、管理起来,以避免“户口漏于国版,夫家脱于联伍”的情况。

在实践中,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口普查统计的国家,最早的人口普查统计甚至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晋人皇甫谧在《帝王世纪》中记载:“及禹平水土, 还为九州,今《禹贡》是也。” 按照皇甫谧的记载,在公元前2200 年左右的夏禹时代,共有“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帝王世纪》还记载:“周庄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内,非天王九傧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于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人。”如此精确的数字,只能建立在严密的人口统计基础之上。

有人怀疑这些数字的真实性, 但中国很早就建立起相关的人口统计制度却是不争的事实。《周礼·秋官》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中国,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 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而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这里说的是,司民每年要把人口情况造册登记,相关统计情况结果要上报周王,并以很严肃和隆重的形式收存起来。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诸侯争霸战对人口统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各诸侯国纷纷加强了人口管理和统计工作,当时各国普遍施行了书社制度。“社”的原始形态是一堆封土,本义是土地之神,周朝规定每25家要立一个社庙,故而“社” 也引申为一种基层行政单位。春秋战国时期的鲁、齐、卫、吴、越等国先后采取25家为一社的制度。唐代学者杨倞注《荀子·仲尼篇》时指出“书社,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也就是把与人口相关的信息记录在册,便于统计和管理。

各地报上来的信息经过汇总, 再通过上计制度报告上去。上计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普遍施行,汉朝时达到成熟。汉朝制定有《上计律》,规定各郡在太守之下、各王侯国在国相之下设上计吏,职责是“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劳勉之,以劝其后”。各郡国按规定向朝廷呈报“集簿”,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户口垦田,钱谷出入”。

大索貌阅

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户籍管理最为严格。商鞅变法时规定: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商鞅提出欲强国必知“十三数”,包括: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秦朝建立后,进一步规定对与人口相关的统计实行户主或本人主动申报的制度,称为“自占”。为保证申报的及时和准确,官府要进行核验,《后汉书·礼仪志》记载: “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 这种“案户比民”的制度十分严格,无论老幼届时都必须集中到县城里的指定地点接受官吏查验。

但是,户籍管理与统计中的漏洞始终存在,汉魏以后各地隐瞒人口的现象十分突出。为摆脱赋役之苦,一些人想方设法脱离户籍管理。赋役政策涉及年龄,还有一些人“诈老诈小”,以使自己不在纳税人口之内。为解决这些问题,魏晋以后各朝实行了更为严厉的户籍管理与清查、统计制度。如隋朝就为每一个人建立起人口档案,在没有照像技术的情况下,将每个人的长相用文字描写的形式记录下来, 定期进行核验,这项制度被称为“大索貌阅”。

隋朝规定,每年正月初五各地由县令派人到乡村,以300家至500 家组为一团,核验、统计每家每户人口变化情况及财产情况,录为簿籍,作为征收赋役的标准。核验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仅直接责任人要受到严惩,而且所在地的乡长、里正也将被罚作苦役。从隋朝初年到隋大业二年(606年),10 多年时间里全国总户数增加了一倍多,总人口增加到4600万。这种超常增长固然得益于社会逐渐趋于稳定,但也与强化户籍管理和统计密不可分。

唐朝基本延续了隋朝的人口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更加规范、严格。《唐会要·籍帐》记载:“开元十八年十一月敕:诸户籍,毕三年一造, 起正月上旬,县司责手实计帐,赴州依式勘造,乡别为卷,总写三通。其缝皆注某州某县某年籍。”这里的“手实”,也是户主或本人申报的人口信息,在此基础上每年“造账”、每3年“造籍”,对于人口管理、尤其流动人口的管理十分有效。

户帖黄册

宋朝在人口管理与统计上又有创新,实行了“户牌制”。之前, 城市居民的户籍管理多以“坊”为界,宋朝改为以街道为单位,每条街道两边的住户门前墙上有一个户牌,上面写着户主、主妇、子女、奴仆及暂住亲友的姓名、年龄等, 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改,官府有人定期核查。

为加强人口统计,宋朝实行了户帖制度。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 颁布诏书:“萧何入关,先收图籍; 沈约为吏,手写簿书。此官人之所以周知其众寡也。如闻向来州县催科, 都无帐历。自今诸州委本州判官、录事参军点检,如官元无版籍及百姓无户帖、户抄处,便仰置造,即不得烦扰人户。令佐得替日,交割批历;参选日铨曹点检。”户帖出现于更早的五代时期,类似于现在的“户口簿”,所载的信息更详细,是人口统计的基础资料。

户帖制度到明朝时趋于完善, 《明史·食货志》记载:“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明会要·民政》也记载:“诏户部籍天下户口, 及置户帖,各书户之乡贯、丁口、名岁,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钞记。籍藏于部,帖给予民。令有司点验比对,岁计登耗以闻。”据现存的明朝户帖,其记载事项包括户类型、户主原籍和现籍、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人数、与户主的关系、家庭财产等。户帖格式由户部统一制定,定点印制,地方官吏按户帖要求入户调查,逐项填写。每户的户帖都有统一编号,盖官印,一式两份,一份由本户保存,另一份各交本甲甲首,甲首审核后交里长,里长将本里户帖装订成册,检查无误后送呈县里,再由州、府、司逐级汇总,上报到户部。

户帖制度的建立极大方便了人口管理和统计工作。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令军队协助地方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点闸对比”,为每户编制户帖,每份户帖上都印有“钦奉圣旨”的字样。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依托户帖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人口普查,与之前历朝历代的人口普查不同,这次人口普查更有组织性,更加规范,调查的内容也更为详实,较欧美国家类似的人口普查早了400多年,被英国学者卡尔津称为“全球最先推行全国人口普查的明证和榜样”。

在户帖制度的基础上,明朝又推出了黄册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颁布诏令:“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役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册成,为四本:一进户部, 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留其一焉。”这种户籍册簿以里为单位, 每10年编一次,一式四份,其中呈送户部的一份封面为黄色,又称“黄册”。

自洪武十四年(1381年)至崇祯十五年(1642年),明朝共造黄册27次,每次汇总至南京户部的黄册有6万多本,最终累积约200万本。明朝在南京玄武湖中的几座岛上修建了黄册库,库房由最初的几十间发展到900多间,日常管库人员包括吏员30名、库匠100多名、水手30多名以及医生、膳夫、杂役等若干名,还有50名国子监的学生负责黄册日常保管和晾晒,每逢新黄册入库,还要从国子监临时抽调1000 多名学生来协助。

明朝政府将黄册库视为国家机要重地,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将库房建在岛上,除消防作用外也有保密的考虑。黄册不得随意查阅,确需查阅,也只能查阅一家一户的情况。黄册库内晚上不能点灯,冬天不能生火取暖,厨房设在没有库房的岛上。只有每旬的一、六两日为出入库日,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出入;即便有人生病或死亡也得等到出库时间才能出入,显示朝廷对人口档案和统计资料极为重视。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