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力争成为全球创新标杆城市

0

 

唐杰 戴欣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40年,已经从“改革之都”成长为“创新之城”。2019年,深圳GDP从1978年的不足2亿元增长至2.7万亿元,是特区创办之初的1万多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8081件,连续 15年居国内城市之首,总量超过英国、韩国、新加坡。

回顾40年的发展路径,深圳极大地压缩了城市成长转型的时间, 始终保持着独特的危机意识,依靠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魄力,筚路蓝缕走向世界创新城市的前沿。深圳集聚前30年改革创新的活力,在2010—2020年这完成了从模仿到创新、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巨大转变。深圳持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以法治规范市场运行和政府行为。

展望未来,步入后工业阶段的深圳,将以科学规律为指引,勇立世界创新潮头,力争成为全球创新标杆城市。

危机意识与改革创新

过往40年,深圳在时空超级压缩中快速成长,面对挫折与衰退,保持清醒头脑,以勇于面对危机的自信, 展开深化改革创新的大发展。这是一座低自然资源禀赋的城市,移民是这座城市的特殊禀赋。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特区精神,就是明知有风险,却一定不会止步继续向前走;不断地从危中寻机,就是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就是融入骨子里的危机意识,永不停止地摸索创新转型之路。毋庸讳言,未来的深圳还会遇到挫折与危机,但我们这座因改革而生的城市依旧能保持着这种独特的危机意识,保持着攀登与跨越的从容与紧迫。

(一)“爬锅底式”的转型与再转型

深圳的工业化过程从低层次起步进入全球分工体系,这是经济发展初期无奈的选择,但深圳没耍滑,没走捷径,经过层层台阶快步向上攀登。深圳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双轨制改革中的套利时期(1979—1990年代初),以难以计数的全国第一,大胆地用市场体制机制冲破计划价格体系,以低劳动力成本成为全球竞争体系中的有力竞争者。第二个阶段(1990年代初—2010年前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从传统“三来一补”产业转向“山寨”经济,大规模组装和制造能力的积聚与模仿生产,创造出一系列产业集群的雏形。新的商业信誉,逐步成型的规制原则, 构成了专业化生产企业进行合作生产与协同创新的行规,创新产业也得以高效率地运作。第三次转型以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为标志(2010年代初至今),创造了移动通讯全产业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技术体系、专业化分工生产和协同创新体系,进入世界级产业创新中心城市的前列。坚持“爬锅底”策略,深圳转型升级的路子走得扎实,创新活动能力强,集聚水平高,创新速度快,与国际产业技术前沿差距迅速缩小,走上自在、自为、自主的发展道路。

深圳是第一个把创新从纯科研活动转变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国城市。长期以来,高度行政化的科研系统掌握了创新的话语权、资源配置权、创新活动的评价权,是科技、经济“两张皮”的根源。在深圳,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使企业家成为创新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创新的投入产出效率越高,企业的竞争优势越突出,创新已经成为一种蜂聚和蜂聚扩散的现象。创新引来了更多的创新,创业企业会带动更多的企业创业,成功的企业家示范会创造出庞大的企业家群体。深圳创业创新企业的成长,演绎出一幅幅奋勇攀登的壮丽画卷,也构成了相关产业、相关生产环节、相关人才、相关技术、相关生态向深圳聚集, 演化成具有独特性的、发达的、高度细分化的网络化分工体系,如天女散花般奔放,也如水银泻地般奔流,形成了无法计划、难以量化的产业链协同分工效应,带来了一波又一波无边界的产业扩张与升级。

(二)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全面地总结了我国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历程。40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

卓越的创新离不开发达的市场经济,有效的市场源于持续系统的改革。从改革历程看,尽管深圳改革探索服从于一个更加广阔的制度变迁过程,但确实是比较早地探索建立以“十大体系”为代表的系统性的改革方向,寻求逐步深化渐进改革目标,用较低的社会成本将多层次多角度的局部改革串联起来。在现实中,市场经济是有效激励和信息有效性集合起来的制度安排, 其复杂程度远超过传统的计划经济体系。利用关键性改革带动多项改革,创造体制变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改革先易后难,由浅入深。改革越深入,配套要求越高, 渐进式改革的难度也许会增大,但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一些难度很大的改革措施会因为配套条件相对成熟,反倒可以用较低的代价得以实施。改革因广大人民群体参与获益具有了持续不竭的动力,以试错方式,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多层次多角度地持续推进。

法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1987年12月1日, 深圳开创了土地有偿使用的先河。这项改革实施源于法治化,首先实施的是土地有偿使用的地方政府规章,而后上升为省级立法,再经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后,为全面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的重大改革建立了扎实的法律依据。1992年以来,深圳立法涵盖了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知识产权立法奠定了深圳IT行业崛起的基础,包括华为与中兴等公司在内的当年众多中小企业, 在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中获益与成长。2005年深圳对著名的华为“沪科案”的判决,对我国IT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992—2005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颁布154项地方性法规, 有关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方面的立法占立法总数的70%以上,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法制规范。深圳在全国率先立法的法规中,具有创造性的占1/3。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已经上升为369 件,其中修改、修正过的立法为225 件,一件立法平均8—10年就会修改或修正。立法件数决定了法制体系覆盖经济社会活动的范围,而法律的修改与修正决定了法治化的实施水平。

完备的法治支撑,是政府应当提供并尽可能充分供给的公共产品,也是以此为准绳划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权责边界,更是保护公平竞争、激励创新的环境基础。致力于高水平法治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理应坚持市场是主导,企业是主体,企业家为核心,法治是基础,政府是保障的理念。

努力探索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

为了转型升级,深圳采取的是以创造综合发展环境为核心的转型升级政策。2010年以来,深圳产业结构出现了深刻变化,实现了对传统模仿型中低端产业的替代,经济增长从高速度转向了高质量,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崛起堪称是成功案例中的经典。深圳高质量发展与转型升级政策是一种混合型政策, 适度集中政府行政资源,推动市场资源整合,以财政补贴调整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企业进行创新转型。约合每年5亿元的政府财政支出, 相对于2000亿元的产业规模,说是杯水车薪并不夸张,但深圳政府却对转型政策能够成功有足够信心。政府通过强化竞争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不挑选赢家而是确定规则, 避免了政府被市场俘获和企业寻租的风险。为达到政府制定的产业质量、生态质量和创新质量相关政策体系的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为获得财政资助与行政性奖励进行激烈的竞争,实现了稀缺资源从中低端向中高端的再配置。

深圳始终坚持在提供优质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积极进取,努力营造优良的激励政策和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鼓励市场公平竞争下的强者胜出,并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演进调整政府政策,最终以五年25 亿元的财政投入滚动推动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转型升级。

在深圳,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还表现为,政府创造知识公地、建设创新网络体系,利用企业在空间上的临近性,推动创新意识和创新知识的交流与传播。以核心大企业和海量创新性中小企业构成的产业集群,类似于庞大的海绵体,持续不断地在企业之间吸入与吐出相互依赖的通用技术知识。

深圳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经验是,鼓励企业间知识流动,支持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政府与企业合作建立开放的公共研究开发机构,与城市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提升相一致地进行大规模重点科学实验室和研究型大学的建设。面对一个相对开放的知识创新空间,产业集群内上下游企业共享族群的创新思想理念与通用技术, 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与知识扩散的障碍最小化相得益彰,形成了知识公地与分工协作的良性循环。

继续探索新发展格局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四十不惑的深圳,肩负着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城市的历史使命。到本世纪中叶,深圳要成长为世界创新的标杆城市, 要发力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法治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在全球价值链和创新网络中的地位。

(一)从产业创新走向科学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深圳是较早认识到原始创新对技术创新而言具有突出的引领与支撑作用的城市。深圳的创新模式区别于全球其他城市。与大学、科研机构先有科研成果再产业化不同,深圳的创新最先来源于活跃在市场上的科技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未来深圳创新的一个新增长点,不仅仅依赖于专利、技术、工匠,还将更加依赖于科学。深圳从产业大城走向科学大市,要更加依赖更高层次的创新。要提升大学、各类研究机构在创新知识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引领基础研究的战略力量;这些机构要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思想、新的技术来源,为深圳创新持续输入科学能量。深圳不仅要举全市之力建设光明科学城和一系列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还要大胆进行科研体制创新,解决企业对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难题,真正打通产学研相互成就循环的通道,培育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形成高度绵密的创新网络,强化深圳产业的竞争力,提升深圳在全球价值链的位置。

(二)从高度依赖国内市场走向国内国际双向循环

“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基于国内外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不仅要提高国内消费水平, 将出口受限的大宗简单化的消费品生产转为国内消费,也要建立细分化的分工产业链,生产创新含量高的复杂产品,推进我国整体工业水平走向复杂产品的生产和创新。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四十年依赖传统比较优势,利用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体系,在垂直分工的国际贸易体系里,生产中低端产品的格局。同时,要以深刻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坚决禁止隔断市场、封闭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为,彻底废除各城市普遍存在的若隐若现的地方产业保护政策。

深圳应当顺应国际国内形势, 成为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节点,继续为新形势下的中国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应积极对接“香港2030+”,支持香港发挥内外循环接口作用,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深港区域联合引领作用,强化世界级金融中心和全球性科创中心的地位。互助长板,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的协同,在深港临界地区营造链接双循环的特色空间。支持深港两地在生活圈建设、湾区生态保护、毗邻地区开发等方面合作发展的策略,力争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坚实的支撑点。

(三)从单一城市走向城市群

以单一城市论GDP的时代趋于结束,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代表的区域化经济体正在成为代表各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主体。经过40年的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初步形成了协调有序、分布合理的多层次城市体系。深圳“创新创意+创新型制造”与东莞“创新+规模化制造”相互支撑的空间合作关系,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进了空间合作与跨地域的专业化分工。在粤港澳大湾区联系日益密切的背景下,模糊行政边界的通勤往来与跨越行政边界的产业合作,将加速深圳核心功能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深圳应当顺应城市发展规律, 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寻求发展新机遇,携手周边城市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建大湾区“核心引擎”。从粤港澳大湾区的角度讨论和破解空间资源约束,推动深圳的非核心功能向周边区域疏解,营造你中有我、不分彼此的宜居宜业湾区氛围。加速构建湾区内创新协同的生态体系,进一步优化深圳与周边地区已经基本形成的“创新创意制造+规模制造组装”的产业链分工布局,在产业链关键环节上优势互补、扬长补短,尽快扭转核心技术“卡脖子”的被动局面,强力支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在新发展格局下,政府行为应当转向为更具一般性的经济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搭建高效科研创新平台,其中的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有效的市场公平竞争政策、特别是鼓励知识溢出性政策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有鉴于此,深圳须继续加强大学研究机构的基础研发,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与产业集群,形成一波接着一波的产业创新与升级的浪潮,支撑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评论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