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浙”里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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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云

复工复产,应该是2020年抗“疫”以来,一个使用频率最高的经济名词。

各地情况如何,从几天前全国发布的1-2月财政收支情况,我们可以窥见端倪:疫情已经泾渭分明地将各省市分成两列:一列是影响较小的浙江,下跌1.3%;一列是冲击较大的其他省份,下跌幅度较深。

1—2月,浙江省居然还保持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幅是2.8%。在这个疫情高发的日子,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般的数字。

人们不免欲问,浙江凭什么这么牛?

我们利用大数据分析发现,浙江数字经济和互联网产业的发达, 对当地经济作出了最大贡献。2019 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6229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其中有61%集中在杭州。

这就是说,疫情期间全国人民都憋在家里,过起线上生活。你网购健身环、烤箱,都在为淘宝天猫创收;你支付时用支付宝,也在为蚂蚁金服创收;甚至,全国14万所学校1.2亿名学生用钉钉上网课,也在为阿里创收……

这也使得浙江不少智能制造工厂,在疫情期间都在开足马力生产,保住了一个个订单……

可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既是一场大战, 也是一次大考。浙江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六稳”要求和省委“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工作部署,在复工复产这个问题上,见事早、行动快、措施准,确保“两手都硬”“两战都赢”。

—— 所谓见事早, 就是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分类分批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早在2月1日,浙江就成立了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发展改革委、经信厅联合牵头,11个省级部门共同参与,整合力量协同推进。制定《企事业复工复产工作机制方案》,建立起定期会商等联动工作机制。

2月3日,浙江及时发布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条规定。

2 月9日,马上又发布了《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供给;全力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全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全力畅通经济循环;全力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优化政府服务。

在财税支持政策上,重点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利率50% 进行贴息,比如公司免收三个月再担保费、给予补助,减免相关企业增值税、进口关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金融支持方面, 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免除实体企业贷款利息,我们希望金融机构与浙江的实体企业能够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对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通过减免用电电费、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等,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工业水价气价已下调10%三个月。这个可以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约5.4亿元。在物流上,ETC的货车通行费一律实行8.5折,全省高速路网,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收取6.5折。在房租上,对承租国有资产的经营类、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免收2月3月两个月的租金,同时也鼓励其他业主为企业减免租。

在社保费用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返还1至3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

在服务企业方面,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实施绿色审批通道,强化疫情防控法制保障,尤其强调要建立重点企业具体指导员制度,更好地服务企业恢复生产,并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特别扶持。

还明确要求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对省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迅速扩产能、生产紧缺疫情防控物资产生的亏损、投入的设备等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特别是对生产医用口罩的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度,对这些企业给予特殊的金融财税政策。

2月10日,又紧接发布了《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 旨在疫情防控优先、风险受控的前提下,坚持优先恢复交通动脉、交通静脉,逐步恢复生活秩序,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印发《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明确要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按照受控复工的原则,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有序逐步恢复生产,并提出18条措施。

——所谓行动快,就是既干在先,又干得准、干得对、干得成, 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先人一步,快人一拍”。

首先,强化闭环管理,做到分批有序推进。一是抓责任落实。按企业领域压实压紧相关部门责任, 明确任务分工,如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妥善做好省重点项目复工,协调省商务厅做好商贸领域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省邮政管理局明确快递企业复工有关原则,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菜篮子”产品生产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省国资委提出省属企业复工复产计划等。

二是抓分批推进。围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生产必需,先行确定疫情防控必需品、粮油等应急储备物资、“菜篮子”生产加工、能源、市政、交通、物流、通信、重大工程等第一批十大类复工复产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单。2月10日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恢复生产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按工业、服务业、外贸行业三大类确定第二批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

三是抓监测分析。实施清单化工作制,编制形成企业、问题、政策三张清单,综合运用国网电力监测数据+清单数据,加强复工复产情况监测分析和研判,每日形成监测报告,实行“一日一报告”。其中,企业清单列出企业2万多家、重点关注企业近1000家;问题清单梳理出用工、融资、原材料供应、运输、产业链配套等方面9大共性问题和18项个性问题;政策清单列出各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及时出台的各项政策。

其次,着力推动封闭式管控向精密型智控转变。到2月14日, 浙江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建立了五色“疫情图”,推广了“健康码”,发布了“智控指数”,实行“一图一码一指数”精密智控机制。

“一图”即疫情图,浙江用不同颜色对省内各地疫情进行等级区分,有利于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也是对复工复产分类施策的重要依据。“一码”即健康码,是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个人健康凭证。“一指数”即精密智控指数,浙江对各设区市已正式开展精密智控指数评价。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畅通人流物流商流。

再次,推进制订“1+X”政策体系。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中还面临着开工难、招工难、产业链联动难、物流运输难、医护用品保障难、资金周转难、保外贸订单难等7大难题。一是加强政策研究,牵头起草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推动省级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增强政策支撑。

二是严格防控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及相关承诺书; 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要求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督查企业加强返岗工人健康监测,建立“一人一档”、重点地区源头劝返、14天隔离医学观察、全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每日信息报送等制度。

三是完善问题协调解决机制。以交办单、联系单等形式推动问题解决,精准帮扶重点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打通阻碍复工复产的关键堵点。如物资调运问题,浙江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实行两张通行证政策,开辟了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再如融资问题,全省金融机构7天内向“三张清单”中重点企业发放贷款14.9亿元。在指导服务企业做好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到应复尽复、应动尽动。

那段时间,浙江各地纷纷出台一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 也取得初步的效果,到2月底,浙江省企业复工率指数高达95.08,环比提高4.22个点;企业产能恢复率指数为76.75,环比提高5.42个点, 规上工业产能恢复率为89.29%,全省11万户中小工业企业产能恢复率78.72%;394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产能恢复率62.57%,有力保障了全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平稳、商超经营总体良好、社会大局有序稳定。

——所谓措施准,就是复工复产的措施全面,精准施策,应对有力。3月11日,浙江精准施策又发布了《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提出了新18条对策措施,用更大的惠企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即在保持原有减负力度基础上, 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五个方面,实现2020年新增“五减”金额1500亿元左右,具体通过“五个最”推进:

第一,最快速度落实减税政策,力争实现减税90亿元左右。落实落细国家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对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降至1%;允许支持疫情防控的公益捐赠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执行期限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引导各类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免租月份相应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最大程度加大减费支持,力争实现减费930亿元左右。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减费549亿元。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345亿元。减半征收企业2020年2 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124亿元,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统筹地区自行解决,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5%下调至0.5%,减费7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减费1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

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105亿元。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各地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可返还1至3 个月不等的社会保险费,月返还标准按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确定。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

全力减免公路通行费和港口收费,减费139.7亿元。全省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不少于13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7日至国家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结束; 全省收费公路对安装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的三、四类客车通行费实行8.5折优惠,省属及市、县(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 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实行8.5折优惠,减费不少于3.6亿元,执行期限为国家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结束后3个月;调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递远递减”政策,从10个指定收费站扩大到全省高速公路网,通行费统一按6.5折收取,并取消车次费, 2020年全年减费不少于0.6亿元,该政策长期执行。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5亿元,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减费0.47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全力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减费98.9亿元。实施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减费13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减费40.5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减费40 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降低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通气城市燃气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0.14元/立方米,降低企业(不含天然气发电企业)到户价格10%,减费4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 年2月1日至4月30日。降低企业到户水价10%,减费1.4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减费2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

全力减少政府性收费,减费19.5亿元。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共减费8.3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取消采购文件工本费,减费1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1 日至12月31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降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2日至12月31日,共减少企业资金占用160亿元。以非营利方式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减费0.5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省级和部分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技术机构减半收取产品检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免标准咨询服务费用,减费0.36 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6日至4月1日;减免防疫防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减费0.24亿元, 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4月1 日;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用,减费0.1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

全力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成本,减费2亿元。减收企业融资担保费1.2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 日至12月31日;减收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费0.8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三,最大限度落地减租费用,力争实现减租80亿元左右。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减租27.54亿元。减免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承租省市县国资管理部门管辖的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27亿元,其中省属国有企业减租3.77亿元、市县国有企业减租23.22亿元, 执行期限从2020年1月23日至3月31 日。减免承租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租金0.54亿元, 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切实降低承租商场经营户租金。充分发挥龙头商业企业减免经营户租金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实现5000平方米以上商场经营主体减免租金46.6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切实降低开发区企业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承租开发区国有经营性房产的非国有生产经营性企业,减租3 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切实降低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租金。非国有商品交易市场减免经营户摊位租金3.5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切实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租金。减免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的在孵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1.8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第四,最大力度扩大减息优惠,力争实现减息170亿元左右。大力降低部分行业企业应付贷款利息。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省内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给予1个月的应付贷款利息优惠,减息5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的存量贷款,实施到期展期、延长还款期限、续贷等措施,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1000亿元、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500亿元。

大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商务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的中型企业贷款减息力度, 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不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减息力度,共减息9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大力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充分发挥央行专项再贷款等政策性低息资金的降成本作用,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运用低息资金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减息27.3亿元(含中央财政贴息5.3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 年2月1日至12月31日。确保全年信贷总量只增不降,贷款增速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大力降低重点项目融资成本。建立融资总量不少于500亿元的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贷款,减息2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以及金融扶贫、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转贷,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建立企业债券绿色通道,对存量企业债允许发新还旧,加大政策性担保工具对债券发行的增信支持力度,2020年全年新发企业债超过350亿元。

第五,最大幅度加大政府减支,力争实现减支230亿元左右。大幅压减政府开支。坚决落实减支幅度,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和稳企业稳发展,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 经费压减幅度不低于5%,减支156 亿元。按规定程序审批后, 收回根据建设进度可以延后安排或者确实无法支出的项目经费34亿元,收回部门预算结转资金40亿元。执行期限为2020年全年。

打通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锚定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政策百分百兑现,健全行动有方案、实施有细则、操作有流程的政策体系。建立目标量化、进度晾晒、绩效评估、先进推广、落后约谈的落实体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设立线上问题反馈窗口,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开展第三方评价,迭代完善落实举措, 增强企业获得感。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企业复工复产怎样按下“加速键”?3月29日至4月1日, 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时,肯定了浙江复工复产的做法,进一步强调在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把握“危”和“机”的关系,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从长远的工作来说, 要根据疫情防控的积极效果,抓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进一步消弭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回升。同时,希望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作者系浙江省发改委副巡视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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