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充分总结“APEC蓝天”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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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元丰

为保障2014年APEC会议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能够达标,北京及周边的五省市实施了力度空前的空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使北京能够较长时间见到平日难得见到的湛蓝天空。北京人由此感叹,造出了一个新词“APEC蓝”,有人还调侃把APEC说成是“Air Pollution Eventually Controlled(空气污染终于被控制住)”。这是一次极其难得的空气质量控制试验,一定要充分总结经验,为以后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依据和支撑。

首先需要总结北京及周边省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超载情况。以前北京及各省市对本地的空气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的量都是估算得出的。这次北京可以根据在实施“两圈两阶段”(“两圈”是指:北京市为第一圈,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周边五省区市为第二圈;“两阶段”是指:会前、会间两个阶段)控制措施,采取车辆单双号限行、重点污染停工以及人员放假活动降低,计算出所减少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从而真正知道北京空气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承载力的数量。

这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后,即便是按照中国的空气质量标准,在11月4日以及11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段时间,北京的空气质量仍处于轻度污染状态,而11月10日晚到11日凌晨,居然达到了中度污染的程度,这更是一次对北京空气污染物排放超总容量数量的特别检验。极端静稳天气不能作为产生空气污染的理由,保障空气质量就是要基于最不利天气状况来考虑。这也说明,对于空气污染物排放的超出环境容量的状况,污染物构成以及污染物的传输和转移机制,相关环境研究还很不够。

其次,需要总结这次六省市联动的空气质量保障机制。为了保证APEC会议的空气质量,国家主席习近平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了APEC会议前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三次会议。所以在治理雾霾方面只要中国政府下决心去做,就能收到比其他国家快的成效。习近平主席说要把“APEC蓝天”保持下去,中央和地方政府,一定要继续高度关注中国的空气质量问题,在空气污染治理上要给人民以信心!要把区域联动控制空气质量的这种工作机制常态化,尤其是当区域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时,及时启动区域联动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另外,不仅仅在华北地区,长三角、珠三角、西北和东北地区都非常需要建立起常态化的区域联动控制空气质量的工作机制。

第三,要对空气污染的控制力度进行总结。这次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力度可谓是最高级别。北京及其周边五个省市仅能够统计的停产企业就有1700余家,限产企业800余家,停工工地超过4400处。北京及一些城市实行了更加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机动车实行单双号行驶、停驶70%公车、管控渣土运输等车辆。再加上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北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周放假。在这样力度空前的措施下,北京的空气质量基本达标。那么对照看下北京等一些城市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所提出的措施,比如在严重空气污染天气下,停驶30%的公务车、10%的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停产等,这样的力度对于应对严重雾霾会有多大的效果?是不是有必要在APEC会议后,对这些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估和调整,把预案能达到的目标更加明确,使其能够真正有效?

最后,环境执法要真正严格起来。为做好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环保部16支督查组于11月3日分赴各地展开了督导检查工作。督查组报告数据显示,截至11月4日凌晨,所检查的395家企业中,属于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317家,发现未按要求进行停产、限产的企业共33家;未列入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78家,其中31家存在超标排放问题,25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此外还发现未按要求停止施工的工地18处,秸秆垃圾焚烧110处。可以看到在APEC会议要求这样严格的情况下,超标排放问题还如此严重,那么在平时企业的超标排放以及农民秸秆垃圾焚烧,又将会多么猖獗!所以中国的环境执法,必须“硬”起来,对那些违法排放的污染企业,予以严厉惩罚,依法铁腕治污,让他们“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排放”!另外,非常重要的是对于治理污染不力的官员要问责。这次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当日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区县各部门24人进行行政处分,很值得推广。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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