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激发经济全球化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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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威 孟 寒

内容提要: 

贸易畅通始终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内容。十年来,我国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 建设自由贸易区,促进市场深度融合,与共建国家构建起了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促进了贸易繁荣和经济全球化。十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向投资不断增长, 合作不断深化,构建起深度交融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引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成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展望新征程,我们要以八项行动为指南,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年来,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已从共同圆梦的种子长成郁郁葱葱的大树,布局谋篇的“大写意”也初绘成细腻的“工笔画”。我国与五大洲的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 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互联互通、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共建“一带一路”紧紧锚定发展这个“ 最大公约数”,务实推动各领域项目落地生根,提升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做大全球经济增长蛋糕,增强共建各国稳定发展内生动力,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 

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

(一)贸易往来激发巨大合作潜能

贸易畅通始终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内容。十年来,我国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建设自由贸易区,促进市场深度融合,与共建国家构建起了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促进了贸易繁荣和经济全球化。

货物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3—2022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9.1万亿美元,年均增速6.4%,占同期我国外贸总值的比重由39.2%升至45.4%(见图1)。民营企业活力凸显, 2022年,我国民营企业与共建国家贸易额超过1.5万亿美元, 占同期我国与共建国家贸易额的53.7%。

货物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共建“ 一带一路”推动我国建立更加均衡、平等和可持续的贸易体系,助力贸易强国建设。亚洲是共建“ 一带一路”贸易往来最密集的地区。2 013 —2 0 2 2 年,我国与亚洲国家货物贸易额占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货物贸易额的比重由6 5 . 6%升至6 6.9%(见图2)。其中,东盟超过欧盟和美国,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占我国与共建国家货物贸易额的比重由2 7 . 2%升至3 4%。欧洲是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地区) 中货物贸易额占比提升最快的洲,十年间占比上升2 . 1 个百分点,主要贸易伙伴为俄罗斯、匈牙利、希腊等。非洲是共建“ 一带一路”的重要区域,主要贸易伙伴国为南非、安哥拉、尼日利亚、刚果(金)、埃及、加纳等。

丝路电商、海外仓等成为新增长点。十年来,“ 丝路电商”伙伴国家不断增加,机制建设持续完善,能力建设好评如潮,成为推动高质量共建“ 一带一路”的“金名片”。截至2023年9月,我国已与30 个国家建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截至2 0 2 2 年底,我国海外仓数量已超过20 0 0 个, 总面积超16 0 0万平方米,不仅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也为我国外贸发展提供了助力。

服务贸易取得新突破。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制造活动推动了以工程技术外包、工业设计外包为主的知识流程外包迅速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增长迅速。数字交付贸易成为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服务贸易增长的亮点。在大数据、算法、算力技术支持下,我国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等不断拓展海外市场,用户数量稳步增加。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 C E P)红利逐步显现,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初步形成。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与共建国家在技术标准协调、检验结果互认、电子证书联网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3年10月,我国海关已与35 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居全球首位。2022年12月,全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32.02小时和1.03小时,分别比2017年缩短了67.1%和91.6%。开放平台建立健全,我国打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升级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拓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平台。

(二)双向投资彰显深度利益融合

十年来,双向投资始终是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我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向投资不断增长,合作不断深化,构建起深度交融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引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成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我国对共建国家投资不断增加。与共建国家的产业合作已成为我国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合作的延伸、嵌入和补充。2 013 —2 0 2 2 年,我国对“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直接投资由191. 6 亿美元升至3 0 9 .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比重由17. 8%升至18 .9%。截至2022年底,我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存量3 0 9 9 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11. 2%。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卢森堡是我国在共建国家中的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绿色”“ 数字”“ 蓝色” 等成为我国与共建国家投资合作的新领域。我国在共建国家的绿色投资增速较快,2 0 21 年我国宣布“ 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后,煤炭项目投资首次为零。当前,绿色能源在能源领域的投资占比已超过4 0%。数字经济为对外投资合作增添新动能。阿里巴巴等深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SH E I N、九号等全球化品牌海外业务发展良好。蓝色领域对外投资合作扬帆续航。我国与加纳、印度尼西亚等渔业资源丰富的国家合作,通过“ 走出去”带动渔业产品进出口持续增长,拉动当地经济增长。合作区实现长足发展。一批优秀的合作区推动我国与东道国形成稳定可靠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关联,促进我国与东道国产业发展与升级。合作区还与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商平台企业对接合作,联动发展、协同增效。

共建国家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加快投资中国步伐。20 22 年,“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华投资新设企业74 6 9 家,占同期全国新设外资企业数的19 . 4%;对华实际投资211.1 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11. 2%。2 013 —2 0 2 2 年,共建国家累计在华投资设立企业接近6 . 7万家,累计实际投资超过14 0 0 亿美元(含通过部分自由港转投资)。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2 017—20 22 年,我国连续5 次缩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数分别减至31项、27项,进一步放宽金融服务、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外资准入条件。为强化对制造业吸引外资的支持力度,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较2020 年版鼓励条目增加近20%。

(三)互联互通打通繁荣发展动脉

我国始终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积极对接各方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推进一批关系共建国家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合作项目落地,提升交通、信息联通水平,筑牢经济全球化根基。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由2 013 年的152 7.7 亿美元增至2022年的2149.9 亿美元,增长4 0 . 7%;完成营业额由1 1 7 9 亿美元增至12 59.9 亿美元,增长6 . 9%。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促进了各国商品、资金、技术、人员的大流通,为全球互联互通、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 以“ 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为基本框架,构建起涵盖陆、海、天、网“ 四位一体”的立体化联通网络,物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全球互联互通水平。以新亚欧大陆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为代表的国际物流通道,为共建国家贸易往来开辟了安全高效的路径,促进了区域联通和互利共赢,推动共建国家实现畅通畅联。十年间, 中欧班列发展态势迅猛,开行数量从2013年的80列快速发展到2022年的近1.6 6万列(见图3),现已通达欧洲2 5 个国家的20 0多个城市,成为“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纽带。2 0 2 3 年,中欧班列跑出“ 加速度”,截至7月底, 共开行1 0 1 7 6 列,同比增长12.8%。2022年,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新开通线路78条, 累计运输货物75.6万标准箱, 同比增长18.5%。

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政策建议

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的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展望新征程,我们要以八项行动为指南,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持续巩固合作基本盘,开展更高质量共建合作。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治理改革,共同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体系。始终坚持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发挥政策沟通的引领和催化作用,落实好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多边合作成果文件清单和务实合作项目清单,推动把政治共识转化为具体行动、把理念认同转化为务实成果。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鼓励进口更多优质商品,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施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第三方市场合作。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持续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 .0 版等自贸谈判,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推进共建“小而美”项目,优先推进共建国家人民减贫、粮食、就业、教育、卫生、用水用电等“急难愁盼”领域项目, 提升共建国家民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拓展合作新领域新空间, 激发合作新动能。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 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不断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深化生态环境和气候治理合作。激发科技创新潜能。加快培育数字领域合作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与共建国家在智慧城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合作,加快建设设施互联和数据互通的数字枢纽,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深化共建国家数字经济政策交流和对接,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数字命运共同体。激发科技创新潜能。继续实施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

构建立体互联互通网络, 织就更紧密的合作纽带。持续完善陆、海、天、网“ 四位一体”互联互通布局,深化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持续推动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 西亚、中国— 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商品、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共建国家间自由流动,促进共建“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提升。

强化境外项目风险防控, 筑牢更稳定的安全屏障。坚持底线思维,探索构建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的风险防控制度和监管体系。以高水平开放促发展强安全,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协调联动的“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风险、国别风险和项目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深化风险防控领域多双边合作,帮助共建国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共同细化完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引导境外项目企业落实好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好“ 走出去”前的风险综合评估,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加强海外经贸利益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提高海外利益维护能力。强化合规风险意识,重视企业海外合规与风险防控问题。共同建设廉洁之路。

作者分别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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