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启新程 典护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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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妍蕊

 八月流金,山河向绿。2026年8月15日,镌刻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进程中崭新的历史坐标。这一天,既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浙江安吉诞生,到全国生态日上升为法定纪念日,再到承载亿万人民美好期盼的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8月15 日,已然成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一座意义深远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拥有更加完备的法治基石。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作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综合性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绝非一日之功。这部鸿篇巨制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将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进行系统整合,实现了从“分散立法”到“系统集成”的历史性跨越。

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法典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性地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为国家治理的制度遵循。在制度设计上,法典始终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兼具宏观发展与民生温度,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的双向赋能。一方面,法典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全域污染防治与系统性生态保护,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另一方面,法典精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针对油烟扰民、噪声干扰、光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细化治理规则、明确治理标准、压实治理责任,作出精准的制度安排,让环境保护不再是遥远的宏观议题,而是化作群众身边可感、可及、可享的民生福祉。

统筹发展与保护,赋能转型与提质,是法典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法典摒弃偏重污染治理的单一导向,注重创新制度架构,专门设计“绿色低碳发展”独立篇章,将绿色转型、低碳减排、循环经济、气候治理等时代命题全面纳入法治框架。这一创举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力, 精准破解长期以来发展与保护统筹难、转型与提质衔接难的治理痛点,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全方位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法治支撑,让绿色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底色。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善治重在落地践行。从解决群众家门口的具体民生问题,到构建系统治理框架,筑牢整体生态安全屏障;从明确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倒逼市场主体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到畅通公众参与、监督、维权的法治通道,法典将宏大的生态文明部署转化为群众可感知、可依靠的法治保障。当各级政府依法履责、企业主动拥抱绿色转型、司法机关激活法典生命、亿万群众将生态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纸面上的法典才真正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磅礴力量。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既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美好向往的民生工程,更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的长远工程。站在新的法治起点上,我们当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坚守法治初心、践行生态使命,以最科学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自然生态环境,以系统思维统筹发展与保护,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以法治之力绘就美丽中国崭新画卷,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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