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智库论坛•互联网+金融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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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研讨

服务大众,服务农村,普惠社会——互联网金融行业与“新常态”时期的社会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张承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 张承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在发言中表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肯定会影响未来中国的金融发展,甚至会影响到中国的经济机构,也可能带来新的生产方式、交易方式、金融和运营模式都的变革。“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对中国的传统金融构成了很大的挑战。但是反过来传统的金融机构同样也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这就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苦练内功,才能脱颖而出。

张承惠表示,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价值就在于能够更好地为客户创造价值,之后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她指出,互联网企业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把不同的金融服务揉在一起发挥最大的综合交易,而不是简单的在P2P上再建一个信托的平台,理财的平台。

第二,提升平台的专业服务能力,因为第一点中的综合服务能力也是建立在专业能力的提升之上的。从最近中央政府的导向,可以看出,未来中国重点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普惠金融。其中绿色金融这块瞄准中国目前专业性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的障碍、问题和正规金融体系做不到的地方,这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

第三,提高平台风控能力。要注意几条红线:第一个红线是非法集资,它的本质是一种金融欺诈;第二个,守住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底线,很多企业做到一定规模以后也可能会发现拿钱去生钱比一笔一笔的做信贷服务更来得容易,成本也更低,赚钱更快,但这是不利于长远发展的;第三个就是不要踩监管的红线,虽然刚性的监管措施没有落地,但是一些导向型的原则已经出来了。在这个原则之下,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要抱着侥幸心里,抱着反正现在还没人管我就照做不误的心理,因为如果习惯了这种模式将来让转型会很困难。

以下是文字实录:

张承惠:尊敬的保主席,还有包社长,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首先祝贺国研智库论坛今天这个论坛的召开,保主席带病还那么洪亮的声音,我都做不到。

互联网金融这个问题其实我也讲了很多了,今天我主要想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规范谈谈自己的看法。应该说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初见端倪,但是未来发展到什么样的程度我觉得还看不清楚还不太好说。因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统金融体制改革的速度和改革的力度,以及监管框架的构建。但是无论如何我觉得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肯定会影响未来中国的金融发展,甚至会影响到中国的经济机构,也可能带来新的生产方式、交易方式、金融的运营的模式都是有可能的。

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看,应该说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对中国的传统金融构成了很大的挑战。无论是从资产方,还是从负债方,以及中间业务方,都对传统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但是反过来传统的金融机构同样也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今天上午我刚参加人民银行举办的中国金融论坛,这个论坛也搞的规模挺大,600多人参加。工行的姜建新董事长他说他认为银行不会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而消失,因为银行有三大优势,信息优势、信用优势、风险管理优势。确实是它的优势,它的信息是过去几十年积累的客户信息。信用优势应该说它也是很有优势,一个大银行和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站在一起,老百姓相信谁,一定是银行的信用度更高。还有风险管理的优势应该说也是几十年来积累的管控的经验,这些优势确实是存在的。

我觉得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互联网的紧追之下,当然伴随着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发展,未来很可能会从过去的十一五的游击队的模式,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会和我们的政策产生正面的竞争。前几年还是小打小闹的,别人不做的我们在做,我们也在开拓和寻找新的市场。当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能会产生某种程度的正面竞争。

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要提升三种能力,第一种能力就是综合的金融服务能力。我们知道现在互联网不仅深刻地影响到金融,也影响到我们的经济的方方面面。对于企业来说,哪怕是小型的微型的企业来说,它的金融服务需求也绝不仅仅是一个资金供给的需求,只是我们现在的传统金融机构没有能充分地满足企业的各种各样的需求。那么我想我们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其实大的金融机构它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是非常强的,而且他们正在向这个方向发展。要和这些传统的金融机构竞争的话,我相信互联网金融也要提升。我们能不能够满足企业,目前主要是小微企业,整个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全产业链条中的所有的金融需求,不仅仅是借贷或者是股权融资,它可能一定的时期是需要股权融资,到了一定时期需要借贷。它可能还有一些其它的金融服务,这些综合性的金融能力,这种金融服务能不能在我们互联网金融产品上创新,在销售方式上创新,在社会服务方式上创新,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做信托,部分的资产交易的服务,股权的服务,其它的很多类型的服务都在开始介入。

当然这种介入我觉得怎么样能把不同的金融服务揉在一起发挥最大的综合交易,不是简单的在P2P上再建一个信托的平台,理财的平台,不仅仅是这样。

第二点就是专业服务能力。刚才说综合服务能力,但是综合服务能力是建立在专业服务能力基础之上的,我们也不排除在提供综合服务,对于综合服务平台的这一部分,在这一部分之外会有一部分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自己的非常强大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在这个领域中占领一席之地。我们也知道最近从中央政府的导向,就是未来中国重点发展绿色金融,要重点发展科技金融还有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有有很多了,刚才辜主席也讲到很多科技金融。我讲一下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不仅仅是我们对从事节能环保的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或者提供信贷,不仅仅是如此。我们知道绿色金融发展,我插一句话,中国在金融行业能够在世界领先的两个领域现在看得比较清楚,第一个是互联网金融,第二个是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我们可以说在全球占据领先的地位,当然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我们可以做的对互联网企业可以做的,一个就是说对绿色项目的评估,对绿色技术的评估,当然这也需要很强的专业评估,对绿色技术的评估,对于一些绿色企业它的行为方式、结果的评估,不一定我们做信用的东西,我们也可以做信息的中介。这块要瞄准中国目前专业性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它的障碍、问题和正规金融体系做不到的问题,这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

第三个能力是风控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里当然我们现在的优势就是说,信息收集和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恐怕要注意到几条红线,我在别的会上也提到,我们有几条红线是不能碰的:第一个红线就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我相信未来的中国立法也好一定会加大非法集资的力度,因为他们本质是一种金融欺诈。第二个,刚才好像是我们的隆国强主任说的,就是一定要守住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这条底线。我们不能去做简单的以钱生钱的事,还是要牢牢把住为实体经济发展的底线,因为我们诞生之初就是为实体经济,应实体经济的需要而诞生的。当做到一定规模以后也可能会有一些互联网金融家会发现我拿钱去生钱比一笔一笔的做信贷服务更来得容易,成本也更低,赚钱更快,但是这点我觉得是对未来长远的发展是不利的。

第三个就是监管的红线,也有很刚性的监管措施没有落地,但是一些导向型的原则已经出来了。在这个原则之下,我觉得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要抱着侥幸心里,反正现在还没人管我就照做不误,但是你如果习惯了这种模式将来让你转型会很困难。

所以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企业它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更好地为客户创造价值,创造价值之后你们才有更大的发展的空间。

这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怎么样来监管,十部委的文件出来以后我们也有很多的讨论。我个人也认为十部委的文件是有缺陷的,有一些不一定是很合理的,有一些很难落地。但是不管怎么说,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首先我认为它是需要监管的。因为凡是金融业务活动它都涉及公众利益,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就需要监管。前一阵在我们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我一直是主张对互联网金融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先不要管它,让子弹飞一下。子弹还在飞,还没有落地,但是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了控制互联网金融的一些行为的时候了。

过去不管是因为它小,商业模式不清晰,但是有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经做得相当大了,而且很有可能触及公众利益的底线了,这个是需要监管的。

早期阶段我觉得正是中国的分页监管的架构带来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巨大的发展空间。我到台湾去,跟台湾经管局的官员交流,台湾目前为止没有一家P2P公司,为什么,就因为它的监管管了所有的金融业务。它的第三方支付也在今年年初刚刚通过了一个法案,第三方支付的它叫“电子网络支付”,不叫第三方支付。电子网络支付才刚刚起来,就因为它的监管局管了所有的,只要是金融系统都在它的监管范围之内。中国的分页监管可能也是有好处的,如果要像台湾这么管,到现在互联网金融根本出不来,但是要不管的话可能也是有问题的。这是一个,就是它涉及金融的活动需要监管,除非它不是金融活动,是需要界定的。

第二个如果不对互联网金融加以规范的话会带来不公平。现在商业银行叫得很厉害,说我们有严格的资本金要求,非常严厉的监管。当然我们也看到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有非常强的保护,也有很多的特许权。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的,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说,互联网技术正在冲破特许权的垄断,为什么传统金融机构难受呢,因为它的专营领域已经被冲破了。很多场合他们就在呼吁说这个不公平,如果说这种状况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也认为是存在着一定的公平的。同样的业务什么人都能做,传统的金融机构管得很严,那一块完全没有监管实际上是影响公平性的。这是第二个因素。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现在互联网金融有一些业态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影响力是越来越大,而且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说投资风险自负,但是由于某一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行为的不规范,对这个行为不规范所带来的投资者的损失我认为政府是有责任的。因为相对于中小投资者,相对于退休的老头老太太来说,他没有专业的金融知识,在这个时候政府要加以保护,要对我们的弱势群体进行保护。我刚才讲的第一个是互联网金融是需要监管的,第二点就是怎么监管。我非常同意前面几位嘉宾的发言,对互联网金融既不能管死,也不能不管,下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刚才辜主席说的要建立一个适合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的一个生态系统。我对他这个词非常赞同,就是需要发展一个有效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怎么建恐怕要和改革一起推进,按照现有的监管框架恐怕是比较难的。大的架构怎么改,我们不在这里讨论,只是互联网金融怎么监管这个事至少我觉得几点是需要把握的。

第一点当互联网金融还是比较小的时候,比如像私募规模比较小的时候可以控制住。但是等到规模大到一定程度,这个标准要政府来定或者是业界来定,大到一定程度一定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公众性的企业了,这个时候豁免就不应该存在,就应该接受一定程度的监管,这是由规模来决定的。

第二点,我们不能完全按照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比如像监管音强,一整套非常严厉的严格的监管的指标,我们不能那么做。但是应该有一些基本的框架,因为它毕竟是金融活动。比如说我们都知道现在工商、注册体制改革,中央政府简政放权,现在不需要资本金了,就可以注册一个企业了。大家没有谁听说银行不需要资本金的,做金融的因为它牵扯到公众利益,它是一定需要资本金的。如果说将来互联网金融企业做得是类似银行的业务我觉得是需要一定的资本金的要求的。当然这是根据你从事的业务活动的性质来决定的。

再比如说交易信息的披露要全,刚才保主席也说了,信息不透明不披露,传统的金融机构一些信息需要透露,我相信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也必须要有一定的披露。比如说在向投资人介绍你的产品的时候,我遇到很多次,他总是侧重于宣传我们这个产品是多么的保值,多么的增殖,它的收益率是多高,风险几乎是没有,因为有各种各样的保障。曾经有很大的P2P公司在我所在的小区也在宣传,发单子,我问他,他说我们是无风险的,我说无风险在哪里。他说我有一个保险担保公司,当然法律现在的办法是不允许的,承诺是保底的。但是他说我担保的基金有200多万了,但是我一算它的贷款,它的总的业务额度800多万真的按照不良率根本不能做到。信息披露,在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行为上要有一个规范,必须要披露风险,而不能只说好的不说坏的。

还有统计口径要统一,咱们还说P2P,P2P公司的不良率谁能说得清楚,因为每个公司有不同的统计口径。这个行业风险有多大,没有人说得清楚,要有一个标准,标准是什么,这个需要统一规范。

还有就是说还是要明确什么事情你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做的,这些都是需要规范的。

第三点就是说要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我觉得是需要监管方式的创新。我曾经也在内部会上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最有希望我们试点,从传统的分页机构的监管转向统一的功能的监管,因为做什么业务就按不同的监管功能申请牌照。销售基金去证券基金申请销售基金的牌照,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我觉得未来互联网金融会涉及到很多的领域,信贷、信托、证券、基金、理财,征信和评级,还有很多,空间是非常大的。在不同的领域如果需要资质,需要向监管部门申请特殊牌照的话应该朝着这个方向走。这个事现在确实没有人在做,没有人在做有些领域的风险已经暴露出来了,有些领域的风险还没有暴露出来。

第五点我也赞同自律监管。可以由行业协会提出一个统一的行为规范,大家就按照这个行为规范再,如果不按行为规范做,慢慢你的信誉就下降,你在社会上的影响就下降,自律的方式好很多。

第六点还是要加大法律的惩处的力度。现在对欺诈性的集资惩处的力度还是不够。我们经常看到动不动各地就爆发出案件,这个案件出来以后,让政府很为难,监管部门很紧张,地方政府很为难。像云南昆明的这个事出来以后,有人跟我说说我用手机拍的照片,那天有一千多个投资人到证监会上访。我们到云南调研,一触即这个话题他们一字不谈,觉得这是一个雷区不能碰。一旦被认证为是欺诈性的集资的话,一定要按照刑事犯罪来做,要有刑事责任的追究。现在界定不清楚,处罚也是不清楚的,最后让政府面对的一大群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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