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定位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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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杰

长期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经由批发市场的比率高达70%以上,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商业设施,也是政府“菜篮子”工程、应急保供措施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环境的逐步完善,农产品零售电商以低成本、少环节、交易便捷等传统商业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快速发展,对批发市场经由率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近三年来基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而实施的对批发市场的限流、批零分开、关停等相关措施,不可避免地冲击着传统分销渠道,交易者主动或被动地转到线上渠道。其实,目前农产品终端消费已经大致饱和, 在销售额一定时,线上销售额的增加意味着线下销售额的减少。从调研来看,目前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交易量恢复到疫情前的90%, 而水果交易量仅为疫情前的60%。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农产品分销渠道的变化,尤其是零售电商对传统批发市场的替代作用。

在农产品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中心地位及主渠道定位是否有所改变? 在开放式电商平台上,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易,农产品批发环节是否是可以消除的多余环节?电商渠道能否取代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传统渠道成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这些都是需要探讨和回答的现实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究,有助于构建高效的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有助于找准农产品流通领域宏观调控的发力点。本文分析农产品零售电商的优劣势及新市场环境下批发市场的功能定位,并探讨其发展方向。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内容

实际上,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定位是十分明确的。在功能上,1994年颁布实施的《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将“批发市场”定义为“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规范的商品批发交易,并具有信息、结算、运输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可见,批发市场的功能首先是提供交易的场所,同时还具有采集传递信息及结算、运输、仓储等功能。

在功能发挥上, 批发市场需要承担社会的基本公益属性。《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将批发市场定性为“ 社会公益性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或公司法人”。事实上,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是企业化运作, 直到2015年开始按一定标准对原有市场进行公益性市场评定命名。认定后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具备以下新功能:一是保供的功能。应具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保障本地区居民消费的主要品种的供给数量。二是稳价功能。即“市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 0 种左右鲜活农产品, 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监测价格的10%左右;市场鲜活农产品综合收费水平低于本区域或本省非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收费水平20%以上”。三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功能。公益性批发市场必须配备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事实上, 无论是否被认定为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数批发市场都是所在地政府“菜篮子”工程的载体和抓手,承担着城市保供等社会责任,履行着保供稳价、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职能。

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社会定位来看,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产品形成了多渠道流通的格局, 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占总流通量的70%以上。可以讲,批发市场是农产品分销的主渠道,因此,批发市场也被誉为农产品流通的中枢或核心。批发市场的主渠道地位确定并非人为的,而是各渠道间自发竞争的结果,反映的是市场主体基于自身利益做出的理性选择。在农产品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从经由率指标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中心地位及主渠道定位并没有改变,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一定位也不会改变。

零售电商在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业务发展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82020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分别为2305亿元、3975亿元、4159亿元, 增速分别为33.8%27%26.2%。同期,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380987亿元、411649亿元、391981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9.0%8.0%、—3.9%。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速。本质上, 农产品电商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改善;但是现实中还存在一个重要原因, 就是新冠疫情加速了农产品电商的发展。

回顾历史, 不难发现: 2003年的非典疫情,催生了淘宝网和京东商城。类似的,新冠疫情的发生,推动了农产品零售电商的快速发展。新冠疫情发生后,在供需层面,农户和渠道商主动或被动地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产品;消费者为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外出,线上购买农产品的频次和数量明显增多。在电商平台层面,拼多多、阿里、京东等推出各自的助农扶农计划,通过为农产品销售开设专门通道、提供专项补贴和快递补贴等方式,助推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增长;扶贫电商平台的开通,也扩大了线上农产品销售规模,加速渠道下沉和用户普及。

与传统流通渠道相比,目前农产品零售电商存在明显的后发优势:

第一, 打破了市场的时间、空间限制, 品类多, 交易便利。传统的市场必须有场所,商流物流高度一致,买卖双方要进行面对面的交易,只能买卖市场内的商品。而电商则不同, 足不出户、轻触屏幕,卖方可以将产品卖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买方可以随时随地买到数不胜数的可供选择的商品。第二, 价格优势。目前大型电商平台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的合作,以规模换价格,获得了良好的上游资源,不少单品的收购成本远低于批发市场价格。第三,电商平台的开放性与多功能性, 提供了多样化的商品呈现。不仅为没有经销渠道的农户和中小商户提供了交易机会, 同时通过直播、小视频等融媒体内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农产品信息。

当然, 与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相比,缺陷也同样明显,主要问题集中在消费体验和自身发展两个方面。

从消费体验来看,大体包括:(1)买方与实物无接触, 有时收到的商品货不对版,外观尺寸、内在品质及安全性与宣传存在较大落差。而线下购物可以货比三家,可以挑选, 质量有保障。(2)部分耐储运品类的时效性差,由于电商价格竞争,出于降低运费成本考虑,往往会选择廉价物流,使得在途时间较长,影响感观、增加商品损耗。(3)目前应用的适老化改造不足,不能覆盖所有老龄人群,特别是不具备网上购物能力的老年群体。(4)品类不够丰富,购买数量不够灵活。当然,随着电商平台的快速迭代更新,这些痛点也在慢慢消弭。

从电商平台自身发展来看,履约成本高,生鲜电商盈利难。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存的4000多家生鲜电商中,99%处于亏损状态。影响生鲜电商盈利的最主要因素是履约成本高。目前行业的普遍履约成本在2 0 元左右。以每日优鲜为例, 其在2021年三季度完成2870万单,其中成本达到6.4 亿元,每单履约成本为22元。生鲜品的消费特点是购买数量少、频次高、客单价低, 因此,面对当前高昂的履约成本确实难以实现盈利。

综合来看,农产品零售电商与传统渠道相比,电商的优势是方便、快捷、低价,但目前的低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大量社会融资实现补贴运营, 并非良性运营状态。良好的商业模式至少要给企业带来稳定收益,靠烧钱来维系客户的商业模式不可能持久。电商渠道虽然有线下渠道无法比拟的优势,却也存在天然的劣势和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相比20182020 年,2021年的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明显下降。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 比上年增长12.5%,全国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比上年增长14.1%。但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4221亿元,仅比上年增长2.8%。由电商的盈利情况和增长速度放缓的事实可以得出, 一方面农产品终端消费趋于饱和,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可持续运营能力也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农产品零售电商与传统渠道,尤其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较长时期内是共生关系,二者之间的客户竞争将会实现动态平衡。

农产品流通渠道层级与流通效率的再讨论: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存废

关于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问题,渠道之间的效率比较始终存在,但是存在基本共识, 即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仍是农产品流通的高效组成。在农产品零售电商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有必要对批发市场流通效率的问题进行再讨论。回到问题起点:

关于批发市场效率问题, 显然经由批发市场的渠道适应我国小生产、大流通的基本国情。中国地域广大,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化特征十分明显, 由于农产品生产对光热水土等条件的要求不同, 各品种的生产是相对集中、区域性的, 而消费却是分散、全国性的。农产品大半径、大通量、多品类跨区流通是常态, 对此, 点对点并不经济;相反,批发商和批发市场具备高周转速度、高市场适配能力,实现环节与过货量之间的经济优化, 提高了流通效率。在形态上, 批发市场可谓“ 致天下之民, 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批发市场是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商业设施,为超市、便利店、企业用户、消费者源源不断地提供品类繁多的农产品,是农产品保供稳价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疫情期间,面对城市的静态管理,为了稳价保供,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组织货源、保供稳价方面发挥着蓄水池和调节器的作用。

除了流通效率之外,批发市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是消费者舌尖上安全的守护者。由于农产品零售端的分散性,众多小型集贸市场、超市及便利店不具备自行检测能力,而批发市场经由率高且具有规模性,因此,农产品批发市场被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无论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还是市场自己成立的检测机构,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理论通常认为,过长的渠道、过多的环节、批发环节过高的收费会导致非效率。因此减少渠道、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一直是研究重点。从农超对接到电商的兴起,社会意识总认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减少批发环节就能提高流通效率,从而使得农民和市民都能受益。这个意识被庸俗地理解为,取缔批发市场,减少批发环节就能提高流通效率。与此对应, 关于电商的常见观点是: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费用,其高效率来自于“去中间化”。实际上,这一类认识存在明显偏误,不仅与“社会分工产生效率”的经济学基本原理相矛盾,而且市场经济理论也表明,只要竞争充分,批发商作为利益主体可以自由准入,就会使分销工作长期处于流通效率的前沿面上。

目前的实践并不能说明零售电商就比传统渠道更具效率,同样也不可能取代传统渠道取得“中心”地位。农产品电商、农超对接等直销模式的快速发展确实导致批发市场经由率的下降,但并没有降低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效率。事实上,就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 渠道越多, 选择越多,不同渠道适合不同的交易主体。渠道之间虽有冲突,但可以发挥各自优势, 多渠道并存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现实选择。

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当然也要看到, 在当前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些既有问题并没有解决,同时又出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对于解决问题而言,尤其重要的是,充分吸收电商和其他竞争渠道的相关优势内容。

1.基础设施落后。一些市场缺乏必要的仓储、保鲜及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施, 影响其集散货物及保障质量安全功能的实现。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2 0 1 9 ) 对1 8 个省份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结果显示,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的配套比重较低; 半数批发市场缺乏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 运输条件基本为鲜活运输, 冷链运输比重低。

2.收费高,盈利模式以收取摊位费、进场费等费用为主。批发市场能维持高收费得益于政府对有关市场设立的限制政策。批发市场并不是社会资本自由流入的领域,它的设立需要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 各地区根据规划决定市场的数量。由于批发市场的车流、人流影响市容市貌,管理相对困难,多数地区并没有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相应增加批发市场的数量,而是不断地集中、减少市场。因此,在人口稠密、消费需求旺盛的地区,批发市场的档口和摊位是供不应求的, 市场主办者可以通过招标,维持高收费,获取高额利润。在一些过货量大的批发市场,一个档口动辄几十万,一个小铺面动辄上百万,这与批发市场的公益属性存在一定矛盾,或者说这种高昂成本最终会显性化为价格加成,也是社会诟病的根源。

值得注意的是, 批发市场不是批发商, 市场主办者并不从事批发业务, 他们只是为批发商提供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批发市场更像商业地产,主要靠收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报。如果批发市场的设立没有门槛、投资自由,无论多高的收费都是充分竞争的结果, 无可厚非。但实际情况是, 高收费是靠区域垄断地位获得的, 这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3.缺乏规范的交易标准, 价格体系复杂,难以发挥价格指导作用。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对手交易方式, 由此形成的价格主要用人工方式采取,随意性较大,准确性不高。笔者在某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采价员用问询的方式记录各品种的批发价格。实际上,同一种商品,在每天的不同时段,成交价格不同。不仅如此,同一种商品,不同产地,价格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产地、同一个时间段、同一批次的农产品,批发商也会根据不同的顾客及其采购量,报出不同的批发价格。所以说, 当前采集和公布的批发价格虽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不准确, 指导作用有限。例如,对于一些小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商而言,一旦具备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俗称“西瓜大王”“番茄大王”……),其报价生成主要依赖自身业务网络的信息汇聚,并不遵循相关产品的批发市场信息。

4.结算方式落后。在政府相关项目资助下,我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完成了结算中心的建设,但许多批发市场并未启用。目前大多市场是对手交易,独自结算。实施电子结算的阻力存在多方面因素。例如,对于市场批发商而言, 出于税收等原因不愿暴露自己的营业额和客户渠道。这也阻碍了交易信息的准确采集,如价格、交易量等,使得交易无法溯源。在数字时代,使用现金交易,甚至连交易者的身份信息也无从查证;同时容易产生款项纠纷。

零售电商快速发展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迭代更新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商业业态不断创新的时代。零售电商的快速发展,形成新的多渠道竞争格局。但无论什么样的商业业态,什么样的竞争环境, 从流通企业层面,要立足于提高流通效率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这个根本,在追求个体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利益。从行政管理层面,应根据人口及消费总量的变化及时调整批发市场建设规划,确保批发市场的数量和容量与城市发展相适应。若不放开市场设立审批管制,应将批发市场的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的管理范畴。

基于此,我们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应关注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如此,使其不仅具备为市场交易者提供必要服务的能力,也从硬件设施上达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别是使其具备城市重要食品储备调剂场所的功能。

2 . 加快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卖难问题。目前农户的产品基本通过经纪人(也称“代办”)的收购走向市场,有些地方的代办收取的费用很高。现有条件下,对相当数量的小规模农户而言, 代办是他们走向市场的唯一渠道,这也是卖难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所在。产地市场的建设不仅要重视硬件设施,也要注重交易制度的创新,以达到为农户销售托底的目的, 否则,农产品销售永远走不出卖难的怪圈,公益性批发市场也徒有“公益”之名。农业大省往往是财政穷省。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需要国家统一规划, 并在建设资金上予以支持。

3.开展多元化经营,增加新的盈利点,提高保供能力。改变盈利模式,是批发市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社会流通效率的需要。通过向基地、零售领域的延伸,完善产业链,提升渠道价值。例如北京新发地市场,已在全国农产品主产区投资建设了1 4 家分市场和300多万亩基地, 在北京市区内建立了150多家便民菜店,300多辆便民直通车。通过向产业链两端的延伸,不仅增加了新的盈利点, 最重要的是提高了农产品的可控率。北京常住人口2000 多万, 农产品自给率不足10%90%以上的农产品来自全国各地。新发地担负北京80%以上的农产品供应, 掌控货源显得尤为必要。新发地市场通过多元化经营, 确保关键时刻北京的农产品供给。同时, 批发市场销售大王利用掌握大量市场信息的优势参与基地建设, 并指导基地生产出品种、质量、数量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4.建立以结算业务为核心的数据中心。通过统一结算业务, 获取买卖双方品种、数量、价格、产地、流向等数据,从而使批发市场采集的信息更准确、更具指导性,并真正解决农产品溯源问题。

5.利用批发市场优势,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并加强与其他渠道商,尤其是零售电商的合作。批发市场可利用仓储、配送等资源,特别是批发商的渠道资源,积极开展线上业务, 可采用平台和自营模式, 形成多渠道融合发展模式,不仅场内批发商开辟新的营销渠道,也可以实现迭代更新,满足多样化的消费体验。(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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