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农业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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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路线图,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建设农业强国既要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业强国建设的一般规律,更要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对于怎样建设农业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世界主要农业强国的崛起无一不是靠科技创新支撑,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之所以取得伟大成就也是“一靠政策,二靠科学”,尤其是依靠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科技和改革视作建设农业强国的两大驱动力量,是基于世界历史发展规律、我国发展实践经验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谋划的科学路径。只有靠科技和改革的双轮驱动才能形成持续的内生动力,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持久的加速度和续航力。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加快农业生产力进步

农业强国首要是农业生产力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生产力的提升主要靠科技创新。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7%提高到了2021年的61%,由此支撑了我国稻谷、小麦和玉米单产水平分别从1978年的265公斤/ 亩、123公斤/亩和187公斤/亩提高到2021年的474公斤/亩、387 公斤/亩和419公斤/亩。

我国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已跨入世界第一方阵,但与世界农业强国相比,我国农业科技在高生产性能品种、高端装备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等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尽管近年来我国在生物育种领域每年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数量已赶超美国,但历史累计差距依然十分明显,尤其在高质量研究和高价值专利上的存量差距依然很大,我国的高引用论文和高价值核心专利仅分别为美国的43.8%7.6%。我国在植物营养肥料、动物疫病防控、农机装备技术等领域专利数量位居世界第一,而许可转让比例仅分别为19.98%15.45%31.91%,远低于美国67.68%53.27%57.97%的水平。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峻,随着我国居民膳食结构的转型升级, 对口粮以外的其他各类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还将继续增长。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依靠自身力量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愈加需要科技创新来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率。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仍然存在创新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创新链断链脱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老化陈旧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解决好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要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 以产业急需为导向, 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等领域,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整合各级各类优势科研资源,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贯彻落实这一要求, 亟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设计, 以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系统布局、整合协调和服务下沉, 以体系功能结构的创新和治理机制的优化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效能。

第一,通过优化整合,构建统分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网络。应以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牵引,探索实行国家首席农业科学家制度,加强对农业技术创新的前瞻谋划和系统设计,着力攻关基因编辑、核心设备等领域关键“卡脖子”技术,提前布局智慧农业、合成生物、生物肥料等战略性、前沿性和颠覆性技术,构建多维技术集成整合、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协作平台。采取任务导向的委派机制,组织相关领域的优秀专家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立足于服务总体目标,加强任务分工进度考核、集成应用效果评价以及分岗分责绩效考评,促进实现各个团队、各类人才各展其长地分工协作。推动各级各类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与科研生产基地间大协作,建立起国家和地方农业相关科研资金的协同投入机制,以重点方向各环节接续研发为导向,整合各部门、各级科研项目资金, 促进创新资源、科研材料、试验数据等联通共享。

第二, 通过强化结点链接,重塑全产业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针对农业研发成功率低、周期长以及外部性强的特征,加大对农业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和科研项目资助的支持力度。建立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的科研任务立项机制,从企业和农业生产者需求清单中遴选科研项目方向。支持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成立农业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在各细分领域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 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开展综合技术集成、适应性试验评价等应用研究。采取财政母基金引导、市场化募集的方式成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 按技术集成开发应用流程给予不同环节相应的资助,根据综合集成需要向不同主体分包研发项目,建立起全生命周期接续支持、关联技术协同资助、相关主体创新收益合理分享的产业化技术开发支持机制。

第三,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效率。立足于我国仍以大量小农户为主、农业生产者整体技能素质水平不高的国情,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其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的功能作用,以渗透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迈上高技术轨道。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组再造,将各地原有的良种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机站、兽医站等整合为区域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支持大学、科研院所专家团队进驻服务,联合共建区域试验示范农场,开展适宜本地的综合技术集成开发与试验,面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各类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支持农业科技企业从卖产品向延伸开展综合农事服务转变,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通过专业服务与生产托管推广集成技术方案与标准化生产模式。推广下沉服务的“ 科技小院” 模式, 与乡村“ 土专家”“田秀才”紧密合作提高技术的本地化适应性和服务的亲和力,在与农户互动中提升技术的适需性和采纳效果。

第四,通过加大投入、改革机制,提升农业科研与教育质量。应加强农业科技和教育投入的统计核算,将农业科技与教育投入资金逐年增长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树立大农业科技理念,推动传统农学与新兴技术交叉融合发展,加强交叉学科课程设计、双学位培养机制,培育复合型人才。实行“科研即实践”教育,建立以生产应用实效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与激励机制,在生产实践中磨砺实用技术和历练实用人才。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鼓励大学开展职业农民学历教育,支持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建设农业现代化培训中心和“农民田间学校”,建立职业农民农场实训制度,完善职业农民职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活资源、要素和主体活力

“ 大包干” 开启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集体平均主义,让农民充分享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实现劳动付出与收入紧密挂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党中央持续推进农村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村治理体制改革以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以制度创新调整和优化农村生产关系,激活各类资源、要素和主体活力。新时代新征程,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根本动力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 农业强国建设也必须依靠改革不断添动力、增活力。

第一,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创造适应现代技术的农业生产条件。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是实现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但受自然地理条件约束以及家庭承包经营地块根据耕地质量平均分配的影响, 我国耕地地块分散且面积小的细碎化问题非常突出。耕地细碎化制约了现代技术和机械的应用、适度规模经营和优势产区的形成, 是耕作成本难以降低、生产效益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 成为我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障碍。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承包地互换、经营权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因势利导进行耕地集中连片整治,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电等综合配套建设和管护治理, 使农田能够适应现代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以及新技术应用的需要。

第二,创新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实现形式,创立适应新技术范式和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方式。2013 11 28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 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序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 等等。这些都是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 是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发展。” 应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和建立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 适应农业现代化生产经营的需要, 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 按照优势互补、质量最优、效率最佳、利益共享的原则, 采取“公司+农户(家庭农场)”“公司+合作社+ 农户(家庭农场)”“公司+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统分结合方式, 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化农业大生产。如此,既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资本、市场等方面的优势, 提高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 又有效发挥农户和家庭农场在监督成本低等方面的优势,整体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构成。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 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 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阶段性任务,为广大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下一步,需要适应现代化新征程中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 探索以分层治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构建保障有力、经营有方、激励有效的集体资产现代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有效融入市场、充分释放活力、逐步发展壮大。应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各类资源资产的整合协调作用,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 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组织供给,探索集体经济以有限资产出资或入股等形式招商引资、吸引人才、整合资源、联村抱团发展, 延伸产业链、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对外合作的主导权、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促进科技与改革创新协同发展,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螺旋式上升推动实现农业强国目标

科技和改革犹如车之双轮,共同决定着农业强国建设的进程,两者必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才能确保农业强国建设行稳致远。科技决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改革推动生产关系的完善。当农村生产关系与农业生产力相适应时,就能不断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跨入农业强国行列。依靠科技与改革的双轮驱动,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客观要求。

科技是引领性的,在农业科技创新上必须要紧盯世界农业科技前沿,以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而在我国“大国小农”的国情下,科技的应用推广还需兼顾广大小农户可接受程度、与现行产业和市场结构的匹配性。在一定发展阶段,必须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适应性技术推广,避免盲目追求高精尖技术以及由此引发的小农对高新技术排斥的问题。与此同时,必须瞄准科技引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前沿方向,积极通过改革促进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不断为向新技术赛道转轨创造有利条件。应将新技术“ 战略利基市场” 的培育与改革试点相结合, 在特定主体或一定范围内推进新技术范式综合集成试验示范的同时, 将相关主体和地区纳入配套的改革试点,协同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经营体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探索出与新技术范式相适应的生产组织方式。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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